我为什么想谈谈女权
这个暑假,打算好好运动一下,迎接开学的体测(其实只是死要面子,想要让自己的800米体面一点)。今天下雨,没法跑步,所以在家里乖乖做徒手训练代替。
结果,老妈突然“七夕要过了,你运动了也找不到男朋友。”
我有点没懂:“减肥和男朋友有什么关系?”
“减肥难道不是为了男生吗?”老妈日常眨眨眼,以一种“我懂我懂”的表情笑着看着我。
“运动”一定要为了男生吗?我可不这么认为。
至少我的初衷只是,在体测时,不及格得至少体面一点。而高一的这段时光我很少主动运动,身体素质绝对降得厉害,适量的锻炼是必不可少的。
再加上自己喜欢上了汉服、Lolita等装扮,也想参与cos,所以有在试图天天运动减脂,不论是饮食还是体重都自己在慢慢控制;看到很多小哥哥小姐姐练成的马甲线、腹肌,超级羡慕。
我是为了“使自己变得更好”而运动,当然“使自己变得更好”中包含了“更加吸引人”,但是这并不是我运动的重点所在。看到自己变瘦一点,能体测及格甚至满分,能穿上好看的小裙子,自己能不开心吗?
老妈还经常“教唆”我,早点找个男朋友,最好要找个理科男“只会赚钱不会花钱”,然后日子就能快乐美满。
“那为什么我不能自己生活呢?”
“那多累啊,而且女生最好被男生养着嘛。女生出去自己打拼,太累了。”
这是什么?就是对女性的偏见嘛!
其实不光是我们小小一个家庭,社会上其他对女性有偏见的例子很多。比如说公交车上有“咸猪手”,更多的舆论是指向受害者的。“这女孩也太不检点了,怎么衣服穿得这么暴露?”“苍蝇不叮不缝的蛋,活该!”“穿的这么骚男的绝对会把持不住嘛!”
请问,女性夏天穿得清凉一点有什么错?再说,别人穿什么衣服和受不受冒犯有什么直接联系吗?难道说,每个人只有穿得严严实实才能完全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吗——那法律是干什么用的?规则是干什么用的?
上述案例还有很多,不一一指出。这些案例的本质其实是女权意识的缺乏。社会各界,甚至女性自身,都把她们的人生局限在传统观念里:男性有什么问题是因为女性导致的;女性不应该做什么大事业,应该碌碌于平庸。
性侵这种对女性的直接损伤,只能通过法律的一步步完善才能减少、避免。但是,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这并不是法律能帮助改善的。
虽说女性生来和男性不同,但是在面对很多事情的时候,并不是“性别决定地位”,更是“能力决定地位”。女性也有很多有能力的人,比如我国的外交部发言人之一的华春莹老师。她也是女性,但她拥有足够的实力站在国际舞台上代表中国,为中国发声。
特别是现代,女性获得了她们相应的法律权益,终于能站出来展现自己的能力。男性有权利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女性当然也有,但同时,女性却被社会上所谓的“道德枷锁”绑住了——甚至,把钥匙扔掉的人,还是自己。
所以,女权还是需要呼吁的,还是需要关注的。不仅是法律需要尽快完善,更是要先治疗好“心病”。
以上是上周想写的女权问题。虽然它可能确实不是我该插手的问题,但是当我一向认为非常开明的老妈不停地在教育我找男朋友以后过好日子,我觉得这问题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