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
在闭关修炼期间,仅仅是因为慕名,看了一遍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本以为如此的标题下面,必然是华丽丽、堂皇皇的文字,也就大大方方的把它摆在了房间里的显眼位置,串门的同事不出意料的发现了它,并给了我一个略带暧昧的微笑,当时不懂微笑的意思,读过以后,才发现那微笑里似乎有种你知我知、心领神会的味道。
即使已经年近不惑,脸皮也修炼到喜怒不形于色的六七层境界,但面对不能解释的尴尬时,就算仅仅是偷偷想起,老脸也难免会发热泛红。现在想想《黄金年代》的标题也算名副其实,第一个字就体现了全书的最主要特色,可惜慕名时并没有很好的领悟,否则也不会产生了你知我知的误解,而之后再见到那位同事,他的微笑里也确确实实能看出些别样的味道了,这是我自己的过错,自作孽不可活,大概就是这样吧。
在一本用轻松、诙谐、混不吝的语调描写感官刺激的书里,能够看出许多艰深的意义来,这是读书人的本事,读书人会引申、会演绎、也会粉饰,这本事由来已久,孔乙己孔老夫子便曾曰过“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读书人看《黄金时代》,主要看的自然是“金时代”三个字了,这也是文化人的不同之处。
文化人到底是不同的,与当时那些在云南的北京人相同,王二也是上山下乡的知青,但王二又与其他的知青不同,王二会英语、懂哲学、能研究炸药,还有个时不时与他探讨微积分的老爸,这样的王二即使摆脱不了知青的身份,那也应该算是个有文化的知青。有文化的知青就是不一样,就算因为做破鞋的事情被抓住了,交代材料的文字所诠释出来的,是哲学、是人生、是反抗、是斗争、是真性情,反正“读书人的事,绝对不会是偷”。而那些口不能言、大字儿不识几个的人,只能用最朴素的语言描述最单纯感官刺激的人,若是因为同样的事情被抓,他的交代材料被人看到了,那就是禽兽、是畜生、是混蛋、是恶棍、是臭流氓。
文人相轻,但某些文人在某些时刻也是要抱团的,抱了团的文人更不可能“偷”了,《黄金时代》也就是《金时代》了。庄子笔下的盗跖盗亦有道,是真性情,可惜我理解不了他的道,就算理解了,也接受不了这个道。而对于《黄金时代》,我也只能坦率的说,我是个虚伪的卫道士,是个被蒙蔽了的伪君子,而且也只能也乐于卑微地被蒙蔽着继续虚伪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