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爱(三)
二零一九年二月四日 星期一 除夕 晴
为什么爱(三)
弗洛姆说实现人与人的结合是人内心最强烈的追求,也是人类最基本的要求,是一股把人类、部落、家庭和社会集合在一起的力量。
接上篇“为什么爱(二)”。
人克服孤独感的第三种方式就是人与人的和谐。可以看做人类的“社会属性”,但我们应理解是哪种结合。
一种极端的结合方式是共生有机体。其消极形式是服从,比如受虐癖,犯病的人失去了他的完整性,把自己变成一个人或一件事物的工具,从而使他不用对生存的问题做出独立和自由的回答,他从不孤独,但也绝不独立。其积极形式是控制另一个人,比如施虐癖,通过使另一个人成为自己的一部分而摆脱孤独。
不管消极还是积极,双方都不能失去对方,共同点是在结合的过程中,双方都失去独立性和完整性。某种程度上讲,你我都或多或少的根据不同对象作出施虐癖和受虐癖的倾向。
共生有机体的生物楷模是怀孕的母亲同胚胎之间的关系,他们既是两体,又是一体,共生且相互需要,身体互不依赖,心理却相互依赖。对于人与人的和谐,也需要实现某种共生关系!
另一种看似高级的结合方式是通过同一组人保持一致,如习惯、风格和看法等,来达到同其他人的结合。这其实是一种认同感、归属感,让自己不那么孤独。这种结合的人数、范围可大可小,比如一个团体、一个单位,甚至大至一个国家、教派,所以具有层次性。
在其中的每个人,都有些共性的东西,并为了属于某一组人而失去了大部分个性。而且,因为大多数人并没意识到自己身上有这种要求,所以认为这样做是自发地、而不是被迫的,以为是按照个人意愿行事,是具有个性的人,是经过大脑的思考形成自己的想法,即使与大多数人吻合也是纯属巧合,并正好证明了这种观点的正确性。至于尚存的、希望自己有个性的要求,只能通过微不足道的东西得到满足,如手提箱或毛衣上秀上自己的名字等,“来点儿别的”这一广告口号也说明人是多么需要个性!
这种消除个性的倾向与现代社会发展起来的平等观念和实践紧密相关。这种平等是非个性化的平等,是“一个模式”而不是“统一”,如男女平等、做同样的工作、寻求同样的享受、读同样的报纸、有同样的思想感情等,因为这个社会需要“人-原子”,汇集起来也能毫无摩擦顺利地发挥作用,都服从同一个命令,但每个人都确信是在按自己的意愿办事。如同产品规格化,社会发展也要求人的规格化,并称为“平等”。
为达到这种“平等”状态,专制国家通过威胁和恐怖手段,民主政权还存在抵制的可能性,但当你理解了人是多么害怕与别人隔绝,多么害怕没有认同感、归属感,才能懂得担心与众不同和同一群人疏远会产生何等的威力。所以,人即使知道会成为“乌合之众”,也会努力成为某一组人。
这种结合既不强烈、也不热烈,而是按照一个刻板的公式十分平静地进行,并不足以缓和对孤独的恐惧感,从近代西方酗酒等问题可以看出。因为此种方法往往要求参与者用脑子,而不是躯体,与纵欲相比,具有持久性和不会冲动一时的优点,人到了三四岁就被引进一个模式,从此以后就不会失去同这组人的联系,甚至人计划的最后一项重大社会活动-葬礼,也符合这一模式。
我们对平等需要有新的诠释。在西方启蒙运动哲学中,平等指的是发展个性的条件。如康德认为,人永远不应该是实现他人目标的工具,人本身就是一个目标,而不是他人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在西方宗教中,平等意味着每个人都是上帝之子,是上帝本质的一部分,都是一体的。但每个人又都是只存在一次的完整体,是自成一体的宇宙,所以应尊重人与人的区别。
第一种方式是在失去自我、不平等中实现结合,第二种方式是有自我、有平等、失去个性的“伪结合”。更高级的方式是有自我、有平等、有个性的共生关系,即在保留完整性和独立性的条件下,也就是在保留自己个性的条件下,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当我们谈人与人结合、克服孤独感时,不管形式如何,其中必须蕴含着以上原则。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承担了某些角色,具有了某些“同一”的责任或模式,与某些人产生关系。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只有继续发展人的理智,让我们的思想、行为,与某些人达成共识,但又要发挥个性的价值,创造出新的共识来。比如曾国藩,他要成事,必须与当时的官场“同流合污”,但是又不能完全沉浸其中,终于成就大事。
只有爱,才能冲破人与人的高墙, 在长久保持自身独立的同时,和其他人建立心灵上的结合,从而不再感到孤独, 才能满足“人内心最强烈的追求” 。所以,对人类存在问题的真正的和全面的回答是要在爱中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