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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视善良——重读《芳华》

2018-08-08  本文已影响50人  素锦之年

重读了一遍严歌苓的《芳华》。故事从一九七七年讲到了二0一五年,跨越了差不多四十年。

故事的主人公刘峰是一位公认的好人,他不求回报地帮助每一个身边的人,但实际上,接受他帮助的人,并没有像他那么伟大。很多人一边接受着他无私的帮助,另外却希望看他出丑,从神坛被拉下。

何小曼是一直都是一个被生活忽视的人。她的文人父亲在“右倾运动”中选择了自杀,她的妈妈带着她改嫁给了一个厅长,但实际上,她并不被人待见,甚至在她同母导父的弟弟妹妹眼中,她不过也只是一个“拖油瓶”。她记忆中最深刻地一次得到母亲的关爱还是因为她发烧感冒。她终于通过招文艺兵离开了这个让她压抑的家庭。

可当她到了部队以后,她发现部队的生活并没有她想像当中的那么美好。她被战友排挤,无论是“海绵事件”,还是后来的”温度计事件“,她都是显得那么的不争不抢,但却并不能被战友好好的接纳。特别是当她排练舞蹈的时候,一齐跳舞的朱克还公开嘲笑她出汗的馊味。只有刘峰义无反顾地站出来要陪他一起排练。

也许从这件事件后,何小曼爱上了刘峰,但刘峰却陷入了对林丁丁的甩流氓事件,而被分配到遥远的伐木排。后面的故事更加坎坷,刘峰在对越战争中,失去了右手,也就是他触摸林丁丁的那只手。何小曼新婚不久就失去了丈夫,在战争中救了同事被评为英雄,但是没过多久,她就被这份荣誉给逼疯了。后来他们相互扶持走到了刘峰生命的尽头。

得到过刘峰帮助的人很多,但记住他的好,并想着要回报的只有何小曼一个人。当”触摸事件“发生的时候,刘峰被像从神坛拉下来。所有的人都在忙着批判他,在那个只有黑与白的世界里,如果不跟刘峰站在敌对面,似乎就意味着是在与狼为舞。人性是可怕的,每个人都喜欢痛打落水狗,似乎只有在批判别人的时候,自已才是安全的。

林丁丁后来嫁得并不幸福,虽然她成为了司令员家的儿媳妇,可是在那个家里在也不是像在部队里那样焦点似的存在。她在那个家里并不待见,她离了婚。再嫁去了美国,但是也是在洗碗刷盘子。后来再次离婚回国了。用萧穗子的话来说,如果刘峰看到现在的林丁丁,肯定下不去那只手了。她真心为刘峰这些年的经历不值。

刘峰受伤以后回到了家乡的剧团,没上多久的班剧团就解散了。出去打工,结果妻子跟别人跑了。他做着一些盗版图书的生意,还与一个三陪女走到了一起。似乎只有过着这样的生活,他才能摆脱以前生活的印迹,才能更加真实。

书中有一句:“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善良似乎更像是一道枷锁,它牢牢地桎固了刘峰的一生,不管是前期的先进工作者,抑或是后来为生活四处奔波的摊贩,他始终都是勤勤恳恳。尽自已的能力去帮助别人却从不要求有任何的回报。

善良是什么?善良更像是经历沧桑后,还能有一颗质朴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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