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八)打官司不战而胜
2023-10-23 本文已影响0人
司法杀手锏技术
法律诊所(八)
不打官司就胜诉
不打官司,就胜诉了。中国古代兵法上讲的,不战而胜。
司法案件中,有一些案件具备了一定的特殊条件,稀有的珍贵的条件,诉讼代理人,公民代理人充分发挥办案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利用这些珍贵的稀有的条件,利用技术和技巧,制造一定的场景:
不战而胜。
不打官司,而达到了和打官司一样胜利的目的。
古人曰:不战而胜,善之善者也。
这里司法高技术办案的最高境界之一。
司法案件中的不战而胜,这是高手,高技术操作的,也是我们研究的《司法“杀手锏”技术》的强项。
不战而胜,不是每一个诉讼代理人,都会的技术;
不战而胜,不是每一个人公民代理人,都会的技巧。
不战而胜,四两拨千斤。
我们曾经遇到了一件打了十年官司的案件,我们帮助当事人分析不战而胜,不用打官司,就可以达到打官司胜诉的目的。
证明当事人:
十年官司,白打了。
十年聘请的诉讼代理人,白请了。
十年花钱打官司,钱白花了。
这时候,当事人才知道,原来还可以不战而胜。
当事人想,为什么我们十年聘请了一批又一批的诉讼代理人,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们可以不战而胜,可以不用打官司就达到了和打官司一样的胜利呢?
因为他们不会不战而胜的技术。
不会,不知道,当然不会告诉当事人。
他们会的只是向当事人要钱,要钱,要钱,打官司,打官司,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