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可能:探索“直营+加盟”新模式
随着共享O2O市场的日趋成熟,各个平台的经营模式已经逐渐走向清晰化,直营模式和平台模式是两种主要的模式。而直营模式又可细分为C2C(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和经纪人模式。前者主要是“小电”和“来电”为代表;后者则以“街电”“飞天鹰”为典型代表。当然也有少数平台采用了B2C模式,代表平台是嘟嘟共享充电。
租电公司独辟蹊径,走出了一条个性化的平台发展模式,也可以称之为直营模式中的又一种创新,以直营为核心兼做标准化加盟,租电公司除了可以直接掌控的300000家商铺合作之外,还通过与中介机构的合作,整合了广州地区30000多家中介门店,并从中选择了8家门店作为服务站点,租电人员的数量也扩充至近万名。
平台模式虽然加快了落地的脚步,但是因为有中介机构的加所以无法掌控服务质量。b2C自营模式,去掉了中间环节,让商铺合作者的生产力得到了更大的释放,但是这种去中介化容易导致的结果就是,缺乏中介资源的支持,平台可掌控的商铺合作者数量有限,无法满足大批量的订单需求。因此,租电公司才开始考虑是否可以将两者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对于中介而言,面对各种共享充电宝服务平台的冲击,他们也亟需寻找一条新的出路,而如果共享充电宝服务平台只是想简单地摧毁中介的话,最终可能只会落得两败俱伤而且相对于刚兴起来的共享充电宝服务平台来讲,中介机构在对商铺合作者的服务、培训、沟通以及线下门店的建设上都有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是互联网平台在短时间内难以积累的,因此选择与中介机构的合作,也是推动自己迅速成长的重要一步。
中介机构同样也需要变革,变革原本靠订单剥削商铺合作者的经营性质,后成为招募培训共享服务人员以及提供人文关怀的服务站,并通过收取服务费盈利。同时,中介机构也可以利用自己在地理位置上的优势,成为其他增值服务的中间分享平台,并从中获取一定的收益。
中介机构之所以愿意完成角色转变,成为租电公司的服务站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共享O2O平台的出现让商铺合作者的服务价格逐渐走向透明化,中介机构再也不能靠剥削商铺合作者的方式来赚钱了是加盟平台可以为自己寻找一个更大的靠山,避免被直营平台“革命”;三是通过与平台合作共同对商铺合作者进行培训和管理,可以获得份额外的服务费,未来也可以与平台共享增值收益。
这种创新模式的关键在于服务站与平台之间的利益分成,如果服务站不能得到比较理想的分成,就没有动力和热情做好培训和管理工作;而中介机构如果自己已经达到业务饱和,也就难以及时满足平台方的需求了。因此,关键时刻发挥作用的还是平台自己掌控的商铺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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