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偷腥,请认准自己的位置
一个朋友晚上发来消息,说自己背着男友和别人偷腥了,发消息来问我怎么看。
其实我一开始是决绝表达我的观点的,我也在纠结我要不要写下这篇可能遭来谩骂的文章,但最终我还是想表达偷腥在男女关系中的位置。
我一直不认为牢固的男女/男男/女女关系是靠忠贞维系的,老话说:食色,性也。
像渡边淳一的《失乐园》中描述一样,久木和凛子之间存在的是情欲与爱欲的交姌,道德的界限是明确的,穿越道德的界限却点燃了两人的爱火。
我不欣赏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他人作为的人,经常看到有些人用道德绑架他人。
爱侣在一起首先要有生理上的吸引,柏拉图似的爱情一定存在某种意淫的形式。性先于爱,在一段看似简单而又复杂的感情里面,性,先于爱得到满足。
《苦月亮》中描述,性吸引,慢慢消失殆尽。精神上带来更为凄惨的折磨。所以,偷腥,不尝为一种解决方式,但,如果偷腥,请认准自己的位置。
朋友说:在和另一个男人做爱时体会到完全不同的意蕴,她有点爱上这个男人了,这就不是偷腥所包涵的意味了。所谓生理的满足很容易让人误解。你爱上了他,每次做爱这种感觉愈加强烈,浴火给你的是个假象,你爱性本身。
如果想结束一段感情,犯不着用偷腥来解决,话说明白,好聚好散。若只是对性的渴望,方可偷腥,但你得认清自己的意图,论性不论爱。其实我觉得朋友并没有把爱和性分开,很多人做不到,谁叫荷尔蒙激起的反应是性和爱。其实她并不想和现在的男友的分手,只是性得不到满足,找个地方填满空虚。
我认识一对十几年的老夫妻,女方给我说,她和老公做爱全靠想象,光论性,她老公早就失去吸引力。但对于爱,她爱他。性欲随着年龄增长减少,爱随之增加,道德加之她没有出轨,其实心灵上越轨很多次,但他俩的爱情并没有消失。
我一直觉得爱一个人和做爱对象是谁没有直接关系,和爱人做爱,燃起的是爱火。和炮友做爱,燃起的是欲火。双方并不冲突。
传统的观念让我们觉得偷腥是个不可饶恕的怪物,关于爱经,已经有几千年的研究,共浴爱河的希望是美好的。情欲本身没有罪,性本身就是大脑荷尔蒙催生的欲望。
用性感知性,用爱感知爱。
如果偷腥,请认清位置。别越位,不然高潮的就不止这短短几分钟了,生活可能被翻云覆雨翻的底朝天。
如果偷腥,请认准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