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艺术家,做件艺术品
此“艺术”非彼艺术,此“艺术家”非彼艺术家。
刚才在全民K歌乱嚎,K了几首唱的实在太烂不敢发表的歌,在每首练唱几遍的过程中。猛地发现,我靠,这词写的跟标题完美契合啊,上下歌词连起来仔细品画面美得简直是一首诗,这唱歌的情绪太饱满了听得人想哭,这个转音和气息的运用简直绝了,这真假音切换的衔接无缝啊,这...这哪是一首歌啊,是一件“艺术品”!
话说回来,什么是艺术品?排除那些太玄妙的外行人基本看不懂的东西。大多艺术品好像都给人一种感觉,就是乍一看你也不知道哪里好,就觉得挺妙的,不是一般东西。仔细看看,可能会觉得有些细节处理的确实好,不一般。某个单一的细节,你我或许也能做到,但是把它们完美地按照一定顺序组合起来,达到一种有仙气的境地,常人就难以企及了。
现代社会高度发达,超快的节奏拉扯着你前进。绝大多数螺丝钉看的想的做的根本不是你灵魂追寻的,灵魂在追寻什么螺丝钉终其一生也未必知晓。但是有两种人除外,所以他们成为了“艺术家”,创造出了“艺术品”。
如果把“艺术品”和好东西简单粗暴地划个等号,那就很好理解了。比如某一首动人的歌曲,某一杯好喝的茶,哪怕就是一道菜,都可以是“艺术品”。
亨德尔的《弥赛亚》,西方古典乐坛的三大神剧之一,可能有些朋友没听过它,但是说到哈利路亚这四个字的时候也许就会闪现记忆碎片了。一个你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怎么会存在于记忆中呢?因为它是传世经典。如果还是不知道,可以百度一下,那恢宏的乐章响起时,相信大多人会露出“哦,原来是它”的神情。《弥赛亚》是亨德尔在身体状况很差的时候,三周时间完成的。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他做到了,实打实的有如神助。这是一部天赐的艺术品,这位艺术家也是一位天才,至少在创作《弥赛亚》的时候,他绝非常人。
或许说到清唱剧,本身就属于一种艺术表现的形式,本身就需要天才们展现他们天才的技艺才能创造永恒的经典,不具备普遍代表性。那下面让我们聊聊吃饭喝水这个事,最不像艺术的一类艺术品。
最近常喝一个叫许叔的某品牌茶饮(化名)。挺好喝,但是没仔细琢磨之前,也没发现为啥好喝。N次点单大量累积喝后感之后,发现了其秘诀:首先每款产品都很香,无论闻着喝着都有明显的茶香,这个香不寡淡不过分,尺度刚刚好,和以前喝的奶茶不一样。还有,不同产品的颜色和产品名称,非常的匹配。红的、紫的、黄的、绿的、紫不紫白不白的、黄绿渐变色的......也不知道它是咋做的,反正看着漂亮,高级。另外,包装设计很新颖,不同的产品用不同的杯子或瓶子装,这些包装看着就很有质感,拿在手里也有点分量。边走边喝的话,路人对你的饮品评价,总好过拿着一瓶“可笑、雷碧”。那么,这家品牌茶饮,是不是也挺艺术的。这不能说是天才般的创意,而应该描述成对市场做了大量调研分析,对产品进行大量尝试创新后,获得商业成功的一个案例。单就一杯茶饮来讲,在我的小世界里,算得上一件“艺术品”。
回到第四自然段,亨德尔绝对是第一种,天才天赋有天助。而许叔是第二种,勤奋努力多思考。我们普罗大众,只是世界这台机器中不同型号的螺丝钉。想有所成就,很难。但是简单点,挑一件发自内心喜欢的事好好琢磨。思考、总结、行动,周而复始,在我们亿万螺丝钉创作的亿万作品中,或许你的作品就受到了人们的追捧,成为了“艺术品”,而你成为了下一位“艺术家”。从此不再只是颗螺丝钉了,他变成了赵某、钱某、孙某、李某,供后世仰望。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深夜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