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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疵坏”还是“字坏”

2022-06-21  本文已影响0人  鲁麟文薮


是“疵坏”还是“字坏”

关于“字坏”,是不是必须这么书写,我把握不准。照理,写成“疵坏”肯定更接近说话者的意思。

但我还觉得还是应该写成“字坏”。“字”,读成cī。写成“字坏”,至少是依音写字,还是能说得过去的。

老家尊师重教之风虽然盛于其他地方,但是,总还是有人认为,读了书的人,就是“字坏”,再不,就是“阴字坏”、“硬字坏”。

“字坏”就是暗地里使坏的意思。“硬字坏”“阴字坏”加了状语修饰,程度更甚,是更加阴坏的意思。

把个“字”字与“坏”字连在一起,还真是让人目瞪口呆了。

我们老家还有一种说法:“宁跌在屎上,不跌在纸上。”也就是不要在纸上落下话柄给他人的意思。也有人把这句话说成:“宁跌在屎上,不跌在字上。”就是说,“字”这东西,能坏人的事,也能被人坏了事。

这方面的故事也多。

我们蒲塘里,有一个前清的秀才,喜欢跟人打笔墨官司,说穿了,也就是人们常常说起的讼棍,也有人说这种人叫刀笔先生。

这个前清的秀才,因为还广有后代,我这里就说他的字,不说他的名了。其人也姓姜,以字行,字叔修。

叔修先生有两件事,把个读书人的名声搞臭了。

先是帮一个杀人犯写状纸,对方告这个杀人犯用刀杀死了人。这位姜叔修倒好,他把状纸拿来一看,在“用”字上小小地动了一下手脚,将中间的一竖拉下来,然后甩出去一个弯钩,这样,“用”字变成了“甩”字。

这一来,饶有意味了。

用刀杀人:有蓄意杀人之嫌疑;甩刀杀人:则是无杀人嫌疑,只是过失杀人。

案子断下来,杀人犯没有偿命,没有故意伤人之念,只是过失杀人,于是便判了个收监。原告方最后只得忍气吞声接受赔偿了事

彻底让我们这位本家秀才臭掉的事,是东台一次抢米风潮。

当时,我们那地方是属于东台管辖的,东台又隶属于海陵。

有一年遭遇几十年未遇的水灾,庄稼欠收,饿死人的事,一茬接着一茬发生。窦家庄人窦光汉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便带人抢了富户唐成家的粮食。

这次抢粮风潮最后被官府弹压下去了,窦光汉等穷人没有成为饿殍,但因抢了富户的粮食,被东台知县收监了,不久便问成了斩立决。

这个斩立决,便是这个姜叔修的手笔,是他“字坏”了。

本来,告发窦光汉的一纸诉状要不了窦光汉的命,因为状纸上写的是“窦光汉等聚集民众抢劫富户唐成家秈(“籼”的异体字)稻”。这一来,唐家富户便无法要窦光汉以死偿罪,最多收监几年。何况,人在饿急穷极之时,有过激行为,实属可恕之罪。

然而,唐家富户访得蒲塘里的姜叔修专能于不动声色之中替人把案子做死,于是便花了大价钱,请动了这位秀才。

姜叔修倒也不是浪得虚名,一看状纸,沉吟半晌,便于状纸上将“秈”字,稍作改动,便成了“种”字,然后笑纳了对方一笔讼费。

这一来,问题就大了,不管是官方还是民间,泱泱农业大国,可能到处都有这么一个规矩:“宁死老子娘,不吃种子粮。”就是死了老子死了老娘,种粮是万万动不得的。现在,窦光汉抢了“种稻”,那还有什么好说:立即问斩。

可怜一个好汉,就这样被一个字给坏了性命。

姜叔修干尽坏事,唐刘的朱邺水,却令名昭昭、美名传扬。

清初唐刘名人朱邺水,也在“字”上玩过“坏”。

唐刘有一对青年夫妇,玩水上生意,到了扬州,撞了扬州大商人建在大运河里的水榭,扬州大商人以坏人私宅的罪名,把这对青年夫妻告到了官府。当时,坏人私宅的罪名可不小,往重里判,可能就要杀头。何况,这次得罪的是扬州的大盐商呢?

最后,竟然真的要被问斩。这家人走投无路之下,请动朱邺水,务请朱先生帮助。朱邺水说:“好说,官府审判时,我到场,让孩子叫我一声舅舅,这事,我揽下了!”

审判的日子到了,青年夫妻按照家里人的吩咐,看着朱邺水踱进了法场,连忙高声叫道:“舅舅,救救我们啊!”

朱邺水二话不说,走上去就是两个耳光打下去。随后,脸红脖子粗地对小夫妻吼道:“救你们?凭什么?平常在家,舅舅我怎么教导你们的?你们在外,行船走马,要多加小心,不要越出规矩。我哪一天不叮嘱你们,要着水行舟,着水行舟!你们呢?倒好!偏不听我这舅舅的,偏要着陆行舟。你着陆行舟,撞了人家的房子,坏人私宅,我怎么救你?”

说着还要打,却被监斩官拦下了。监斩官听出了朱邺水“刀下留人”的意思,也听出了话里的蹊跷:你听听!人家着水行舟,没有坏规矩。你的房子建在了水里,是你不规矩在先。凭什么要斩了人家水上行舟的呢?

最后当然无罪开释。

但是,朱邺水哪里是得理就饶人的主子?他让小夫妻二人,把这些时日耽搁的行程,赔进去的损失,估算了一番,反诉盐商。结果,小夫妻不但保下了命,而且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字坏”到这种地步,是大快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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