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婚后男性发生变化的原因

2021-12-22  本文已影响0人  从一

      有一个这样的现象:在结婚或同居一段时间过后,许多男性对待女性的某些行为与热恋期会相差甚远,甚至做出与展开追求时的的承诺相悖的行为;于是人们得出结论——男性婚后与婚前总是不一致的,不要轻信男人在婚前的承诺与甜言蜜语,那几乎可以说就是为了哄骗女性的。

      那么为什么人们会得到一种这样的认识呢?

      首先对于男性在追求期做出承诺这一项行为,我认为并非是男性自身所决定的,而是一种经验传递的结果,从生物学上讲这可能要追溯到远古时代的男性求偶课题,从心理学讲这是诉诸信念与传递信念的行为,很多时候这是一种意识行为。就像遇到惊讶的事情瞳孔会略有放大一样的道理。

        虽然这种行为广泛上是一种意识行为,但是还是会有人能够刻意做到非意识而是自我控制;比如,广泛意义上的渣男行为。这是一种非纯自然式的做出承诺,而是一种习得性的可操作性的哄骗手段;与一个自然男性追求一个女性时下意识做出的承诺有区别的。尽管基于后者做出的承诺,也会充斥着一定的浪漫主义与美好幻想。

      此外,大多数无论意识还是非意识所作出的承诺,是很难做到的;这除了有男性自身的原因,还有生物性使然的原因——会让男性做出一些超出能力范围的美好承诺。以至于,在婚后或同居一段时间后,当女性冷静了下来就会发现男性的承诺有多不靠谱。

      男性除了承诺这一行为会发生相差甚远,还有就是日常行为的变化。

      我认为在婚后,部分男性有一种略带偏见的价值观念——物化女性或者以“拥有”来评价与另一半的关系。实际上,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从不会产生“拥有”的关系,拥有只能定义一个人与物的关系,而将其作为与人的连接这可能涉及道德问题。

        将关系评价为”拥有“,就是行为发生变化的罪魁祸首;因为当我们拥有了某一物之后,物在我们心中的价值便会有一定折损,而在此期间如果物没有被赋予新的价值,那么就会像固定资产折旧那般,逐年的发生价值折损,也就是会觉得对方不在那么重要了,出现了这样的意识后行为也就慢慢发生变化,于是逐渐与热恋期那么的重要彼此发生差异。

      我们要承认也要尊重每个人是独立的,而每个人也追求着独立,也拥有独立的权利;既然是独立的,就不存在”拥有“的评价;而物是不一样的,在法律上物可以归属于主人,那么主人就拥有了物,法律是保护主人正当拥有物的权利的。

        既然每个人是独立的,那么关于行为与思想是应该被允许自主决定的,当然独立是被约束于道德和法律的框架之中。

      她应该在家洗衣做饭,被她决定去洗衣做饭所替代;她就应该带孩子,被她决定去带孩子所替代.......等等。 

      而”拥有“被珍惜所替代;当我们承认独立的时候,仍然会面临一些婚姻的风险——争吵、嫌弃等;婚姻是一种长期的生活,诚然步入婚姻中的人也追求着更长期甚至一生的生活,尽管并非人尽如此。我们除了承认对方是独立的,也需要承认婚姻是存在风险的。而珍惜是我们对抗婚姻风险的一种能力,当我们珍惜当前所经历的婚姻生活时,才会更多的关注到对方,宽容的对待,对方也就能在婚姻中有更多的归属而非逃离;其实在男性追求女性的追求期或者双方的热恋期,无不满眼珍惜。

      珍惜实质上是一种约束,是基于追求着一生的婚姻生活而对自我的约束;这大概是只有真正在追求着一生的婚姻生活的人才会领悟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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