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

2017-06-10  本文已影响852人  大圣老师
作者  五年级 张垚

        我曾经受过贿,你相信吗?一提起那事,我的心里就不是滋味。今天说出来给大家敲敲“警钟”,让大家引以为戒。

          那天早上,老师叫组长检查家庭作业,我这个“七品芝麻官”也开始“执法”了。我先检查了几个同学的作业,都很不错。当我走到刘芳面前时,她装出副可怜巴巴的样子,说:“我没带,下午再拿给你看,不要告诉老师好吗?”她边说边鬼鬼祟祟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包零食,趁大家不注意时塞给我。我一见,心想:这可是我喜欢吃的东西,收下吧?可是让老师知道就死定了。我犹豫不决地说:“不行,我......我不要。”她我耳边嘀咕道:“没事儿,别人不会知道的。”我心想:她是我同桌,再说老师又不是挨家挨户地“稽查”,而是抽查,不一定抽到我们。

        就这样,我第一次收下了“贿赂品”,没有把她告上“法庭”。真是“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整个晨读我都心神不定,总觉得有双眼睛盯着我,让我提心吊胆的。真是活受罪。幸好老师检查的是李宜林那组,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心中的那块石头也落了地。 谁知下午时,老师突然检查起作业来,这可是从来没有的事。我的心“砰砰”直跳,这回死定了,肯定有人“举报”了。俗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果真抽查了我们这组,我傻眼了,只好把作业本交给老师。老师见少了一本,便问:“怎么少了一本?”

“刘芳没做。”

“那你上午怎么没有告诉我?”

“......我......”我无话可说,只好将事情如实交代,争取“宽大处理”。没想到老师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将我的“受贿”行为公布于众。顿时,我的脸不知往哪儿搁才好,真想找个洞钻进去。最后,老师判我“受贿罪”“包庇罪”两罪并罚—抄27课2遍。刘芳被判“行贿罪”,被罚抄26课1遍。

          这桩“受贿案”了结了。可是它却在我心里留下一道疤痕。我恨透了受贿,也恨透了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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