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无大小之推广!
案件无大小之代推广!
执业过程中有两句话不敢忘:一就是没有简单的事情,只有简单的大脑;二就是案件无大小,当事人在小的事,在你这里那都是天大的事。今天我就来讲讲大家眼中的小案件。
张三是个卖山东苹果的,有开一家淘宝店,但是由于自己不太懂运营,因此就委托了一家公司代为运营。在正式签订协议之前,公司的工作人员有口头承诺两点:一就是委托他们做的话,每个月的销售额至少是1000单到2000单左右;二就是前期的运营费能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基于此,方促使张三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的代运营协议。然前期运营费两万元支付后,销售额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不,准确的来讲,反差很多,销售额与运营公司承诺的相比较而言,差太多了。现在张三就不愿再望里面投钱了,并要求运营公司退还其已支付的运营费。自此纠纷就此产生,不给是吧,我找律师去,这不就找到我了。
基于上面的事实,我大概知道情况是咋样的。我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在分析案件时,首先要搞清楚当事人的诉求是什么。通过张三的陈述,诉求一就是要求运营公司退还已支付的运营费(备注:张三只是要求退钱,至于退多少可是没要求哦。换句话讲,假设已支付运营费两万,通过起诉法院判决最后要求公司返还伍仟。不论这个结局张三能否接受,至少还是达到其诉求)。针对诉求一,那我们律师能否接这个案件,首先我们就要判断下,运营公司退钱的可能性大小,至于退多少,不在是否要承案该考虑的。
诉求一大家肯定是可以看的到,其实张三的事实陈述中还透露了另外一个诉求,就是他不想再投钱进去了,换句话讲,要单方面解除这个协议。因此第二个诉求就出来了,诉求二: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协议已解除。那我们就要分析了,合同解除结合相关法律可知,合同的解除从大的方向走就两种,其一是法定解除权;其二就是约定解除权(还有一种特殊的解除权,就是法定的任意解除权)。那合同能否解除,这就跟这是一个啥子合同有关了,也就是法律定性问题。结合平生所学,根据张三陈述的事实,这份合同与委托代理合同及技术服务合同比较接近;还有就是这份合同有无附条件。站在张三的角度分析:如果这是一份委托合同或附条件的合同或者是附条件的委托合同,基于此法律关系,那这份合同肯定是要解除的,毫无悬念。有有利的情况,那就有不利的情况。不利的情况就是这是一份技术服务合同,且不是附条件的,这种情况下,合同的解除肯定是要出现约定解除事宜方可得到法院承认,这种情况要想当然解除合同,就是会稍微复杂些咯。知道情况后,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对症下药,那就是这份合同事实上没有办法继续下去了,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也是会确认合同解除的。这个时候张三就要做个动作了,即事实上把合同终止了( 备注下,生米煮成熟饭的做法也是有一定风险的,就是这种行为法院可能会认定是违约行为,那这样的话,将承担一些相对应的法律责任)。上中下策都有,上册就是说服法官认定这是一起委托合同,这时张三就可以行使任意解除权了;还有就是认定这是一份附条件的委托合同,这样就为赔偿打下基础了。因此,这个诉求能否胜诉,两点应该准备充分:其一、如何区别委托代理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 这就涉及到你的法律功底问题咯);其二、拿出证据来证明在正式签订协议前,推广公司是有承诺的。(如:电话通话录音;钉钉聊天记录等等均可)
第一步:明确诉求:诉求一、确认合同已解除;诉求二、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运营费。
明白诉求后,接着就是找事实与法律依据。针对诉求一,解除合同有三个途径,其一就是若认定这是一份委托合同,那张三就可以行使任意解除权;其二就是若认定这是一份附条件的合同,则张三可以基于条件未成就解除合同;其三若认定这是一份简单的技术服务合同,则张三就要找对方违约的情况( 这种情况解除合同就有点难度了,因为协议条款整体上对运营公司是非常有利的 )。但没事,知道症结所在,我们可以对症下药,来个先斩后奏,即通过行动把合同给终结掉(本案中,那就是通过修改密码的方式,致使运营公司无法进入,自然就无法提供服务,即构成事实上的合同解除。但再次提醒下,这招有点像葵花宝典,风险性可得想好咯)。三板斧用完了,接着再来招杀手锏。即在法院认定这是一份不是附条件的技术服务合同时,且运营公司不存在明显的违约行为,这个时候运用葵花宝典时,要顺便加点料。那就是对附条件换一种说辞,即运营公司工作人员承诺每月有1000至2000单及合同约定的每年有2万4千单的营业额,这是促成双方签约的直接诱因。加上张三已实际终止合同,基于此确认合同解除。这样讲,总感觉漏了点啥子没写。对,没错,就是这种合同的特殊性,技术服务合同与一般合同有本质区别,带有较强的专业性。现合同双方已失去了信任基础,合同继续履行下去,已无必要,这种情况下合同也是要解除的。对对对,是这样的,那诉求一基本算是搞定了。其实这个案件重点不在于合同的解除,说不定,到时候对方答辩就直接讲,基于张三这种态度,无继续履行之必要,同意。哈哈,这种情况是很重要的,概率也是非常高的。这就有点像离婚案件,感情不是重点,财产与小孩抚养权才是重点。
关于诉求二,原告要求归还是觉得这个钱砸下去不值得,即花了钱但没有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个案件中,张三可不是来买服务的,而是来买结果的。结合本案,张三认为自己投入运营费,买的的结果应该是至少你得给我开1000单。现在你没有做到,你就得把钱还给我。这样讲的话,其实该协议还有点像承揽合同,就是事情你先揽下来,我们看结果说话。现在目的达不到,你说你提供了服务不给钱,没门。
张三分析完了,现在是不是要分析下运营公司,财大气粗的运营公司会怎么出招呢。我的判断是,合同解除是会同意的。但同时会补充两点,其一就是合同系张三违约行为,应承担不利后果;其二就是合同解除的时间点会往后靠,为争取更多的服务费做准备。顺着这个思路走,被告肯定是会提出反诉请求的,要求张三支付未解除合同之前的运营费。
知道对方是这样出牌的,那我们就要想好怎么接招了。其一是合同解除的时间点,抒发己见。其二就是运营费,那就要思考运营费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讲到这里,运营公司工作人员的一句话显得尤为重要,他说:如果销售额达不到这个规模的话,钱想投也投不进去呀。这就直接印证运营费投入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审查。为辩解反诉做准备。
其实本案出现销售额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淘宝平台要求增加皇冠等级。那我们就要分析下,出现了这种情况,导致销售额未能达到预期效果,责任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张三的观点有二:其一就是这属于运营的商业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其二就是这种现象的出现能否直接影响到销售额及影响程度如何有无直接关联(被告以此抗辩,就得对此进行举证)。张三的观点就很明确了,这一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二这与销售额有无必然联系无法证明。被告以此为由,然这并不能成为达不到业绩的正当事由。这样讲,感觉胜诉有多了几层。
接着站在法院的角度去分析判断,诉求一基本是会同意解除的,这又不是离婚纠纷,离婚因涉及人身关系,一般情况下还是会给一次机会的。诉求二返还运营费,个人觉得如果法院认可我的主张,在判案过程中,依旧是会使用等价有偿及公平原则做一些出来,也就是说,支持我的诉求二,但应该也不会全部支持;当然如果不支持我的诉求,法院同样可以使用这招要求运营公司对张三作适当补偿。所以我的判断是,打赢的话,就是1万5;打输的话,就是5千咯。关于被告的反诉请求,我的判断是不会支持其主张。不予支持的理由一是没有履行,二就是运营费必要性及合理性问题。换句话讲,就是支持了或不予支持,都是没有滴。
一个两万块的案子,想了一个晚上,但你以为这样就够了嘛。故事还远远没有结束呢!
待续
1、像这种情况如何向当事人收费呢,只有案件谈下来了,才有可能去印证上面所讲的一切;
2、委托代理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及承揽合同的区别;
3、淘宝代运营的一些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