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故事繁花

《繁花》:花一开满就相爱吧!

2018-02-04  本文已影响95人  leungkitman

读《繁花》后有感

豆瓣里有一条书评说“差一点就看到视网膜脱落了” ,这是没有错的。

只能说,我看完这本书之后一整晚都是睡不着的。心情有点压抑,很荡气回肠。觉得有很多话想说,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其实这本书,讲的就是几个人从少年到中年的一个过程。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我自己好喜欢阿宝。好喜欢他这一样性格的人,重情重义四个字就能概括完。

阿宝不响。

沪生不响。

小毛不响。

陶陶不响。

蓓蒂不响。

梅瑞不响。

李李不响。

但是《繁花》响了啊!

上海响了!

一直觉得上海话好好听,上海人好热情,上海有好多吸引我的地方。

上海,是我最喜欢的城市,没有之一。

阿宝是我的理想型

印象很深刻的,是最后一章,结尾的时候。

阿宝与沪生聊天,

阿宝问沪生:“一直搞不懂沪生为什么不肯离婚,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

沪生问阿宝:“阿宝好怪,一辈子不声不响,不结婚,阿宝的心里又想的是什么?”

我好记得这一段,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觉得心里有很多话想说,但是又不知道可以说什么。

其实我心里想的,是阿宝心里的那个人,是蓓蒂。

蓓蒂在小说只出现过几章,她是阿宝邻居,两人相差四岁,青梅竹马。

但是她是让我觉得是一位典型的上海大小姐,上海小姐应该有的,她在书里也被描写得特别细致。任性霸道却又惹人爱,从言语和性格里面就是完全可以体现出来。

她与她阿婆的日常也是很感人,特别是阿婆回绍兴老家,想要找回自家祖宗坟墓的时候,不止一次说到梦见自己变成一条金鱼就消失不见了。

书里的阿婆,让我想到了我以前小时候,外婆也像书里的阿婆一样,给我吃好吃的,哄我睡觉,带我出去玩,给我讲她年轻时发生的各种神化的事。

上海女人特别美丽动人,我觉得,阿宝与蓓蒂,才应该是一对。

尽管是年幼时的阿宝与蓓蒂,只是可惜了结局。

遗憾的是还没有看到蓓蒂从女孩长大到女人,她就已经和外婆变成一条金鱼消失不见了。

喜欢阿宝和蓓蒂之间发生的一些细微日常,其中有一段:

蓓蒂和阿宝说:“已经和马头说了我想做公主的想法,”

马头说:“女人长大了可以搬砖,可以杀猪杀鸡,可以开飞机,唯独是不能做公主,除非是有皇室血统,否则公主是万万做不成的。”

我觉得这一段真的是暖到我心里去了。

虽然阿宝没有什么对白,但可以想象那个年代,一个小女孩说着这么天真烂漫的话,好惹人爱。

那个场景,好浪漫。

阿宝的眼神可以是宠溺的,可以是疼爱的,蓓蒂是可以被疼在手心的。

尽管没能修成正果,及其短暂的故事,但是最起码,它有灿烂过,绚烂如夏花啊。

记得有一节,好多年之后一个商人吴小姐,问阿宝是什么星座?

阿宝说是2月16日。

吴小姐说,是瓶子,是对朋友比对家人要好。

我想说,我也是,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阿宝说喜欢一个人,是会一辈子都记得。

我的心里也加一。

吴小姐是双鱼。

听说过阿宝年轻的时候只喜欢一个小妹妹,但是阿宝并没有指出这个小妹妹到底是谁,只是说可能是因为双鱼,这个小妹妹加上阿婆,最后真的变成两条鱼。

不用脑子想,也知道这个妹妹就是蓓蒂了。

那天晚上我看到这一节,心里好难过。就是连难过的点在哪里也不知道的难过。

书还没有过半,蓓蒂就变做金鱼。

吴小姐就问过阿宝,

一直没结婚,是不是因为年少的一个小姑娘?

但是阿宝也不是专一,不是长情的。

但是阿宝是真男人,阿宝和蓓蒂、阿宝和李李、阿宝和雪芝......阿宝不响,阿宝淡淡的。

雪芝对阿宝说过:坐我的电车,永远不要买票。

阿宝和雪芝的这一段感情,也是让人感慨的。

要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却又还是受到了家人的不同意。

雪芝到最后,还是嫁给了一个只认识了几天只见过几面的香港商人。

爱情啊,总是这样,有好的剧情,却没有好的结局。

蓓蒂一直在阿宝的心里、记忆里,是一条鱼,这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


小毛是命苦的

这一生过得太苦太坎坷了,很是心疼。

他与阿宝沪生相识结缘,绝不是偶然,可能真的是命运安排,让他们变成好兄弟。

由朋友变成陌路人,到最后临死前,还能与两位好朋友再见,兜兜转转了几十年,还在这里。

一直喜欢法国电影的小毛,到最后死在苏州,应该也是了了遗憾了。

汪小姐因为丈夫的单位分房及怀孕各样问题,协商离婚再与小毛假登记结婚,原因真的很纯粹,为的就是让肚子里的小孩有上海户口。

雪芝说,做人好难,为了钱,为了房子。

只是到最后我也弄不明白肚子里的小孩的亲生父亲究竟是谁。

阿宝说了一句话,让我一直记得,记得太清楚了。

他说:“小毛想死,汪小姐想生。”


小毛与银凤的这一段,是我看得很用力的一段。

银凤是小阿姨,偏偏就是因为这样的一层关系却和小毛搅在一起。

有点龌蹉,但这是爱情啊!怎么抵挡这种跨越重重困难的爱情啊?

没有想到的是,日防夜防,怎么防也防不住隔壁他大爷。

与银凤这一段过完,急促的就把春香娶了回家,因为他妈知道了他和银凤的关系,非常急,当天夜里回家就让小毛出去相亲了。

春香的命也是苦,结局是一尸两命,才让我最难释怀。

应了那句歌词:

“我爱你,你爱她,她爱他,他爱她。”

沪生是个矛盾体

一直不明白沪生为什么不离婚,

明知道白萍去了国外,她不会回来了,

明知道在国外已经和外国男人生了小孩,日子过得很好了,

明知道她说不用再等她不用再惦记着她了。

说是长情嘛,不是。说是懦弱嘛,也不是。

其实,感觉兰兰才是适合他的一个。

自我的感觉,两个人在一起是很需要磨合的,只是,没有办法了就是没有办法了。

又何苦这样一直拉拉扯扯几十年呢?

沪生也是有点闷骚,不声不响,不闻不问的状态才是最让人捉急。我挺讨厌这样的人的,但是这样的人绝对不会重色轻友。朋友有难,始终都会伴在左右。

其实一开始,就觉得沪生这个名字,有着非常浓的上海味道了。

“沪生”,上海生人。

李李最让人钦佩

李李年轻的时候,所受到的伤害和遭遇才是最让人唏嘘的。

被好朋友拐卖到澳门做妓女,她的性格是刚烈的,是英雄。

哪怕是千万个不愿意,也要咬着牙挺下去,还要生活的啊。用广东话来说,就是“硬净”。

不然怎么会当了饭店的老板?不然又怎么会遇到宝总这位暖男呢?

但是阿宝对李李不感冒,李李不止一次在书里对阿宝表达爱意,唯独这位宝总还是坚守原则。

从新加坡男人,到美国男人,到最后李李看破红尘,出家为尼了。是遗憾的。

“阿宝不动,看李李的背影,越来越远,越来越淡薄,微缩为一只鸟,张开灰色翅膀,慢慢飘向远方,古话有,雀入大水为蛤。阿宝觉得,如果李李化为一只米白色文蛤,阿宝想紧握手中,再不松开,但现在,阿宝双拳空空。” ​

其实接近书的结尾,感觉阿宝喜欢蓓蒂,也喜欢李李,阿宝已经是认真了。

“繁花落尽君辞去,君说,春光还早,然,空枝对晚。 ​”

好多年前阿宝与沪生初见李李和汪小姐的时候,他们俩就有讲过李李好像小毛邻居大妹妹,是啊,大妹妹也是这样的性格这样的一个人,只是大妹妹的命比李李的要更苦一点而已。

陶陶太渣了

整本书最让我觉得恶心最让人讨厌的就数陶陶这一号人物了。

出轨也就算了,活该最后被算计。

明明有芳妹这么好的妻子在家里等着,却偏偏要出去拈花惹草,惹来了好多狂蜂浪蝶啊。

潘静也是一个狠角色,只是最狠的还是小琴,打电话到原配家,污蔑潘静就是那个一直不出现的隐形小三。

其实明明自己就是小三本人,看到最后也有点恍然大悟、道路开阔的感觉。

一直甜言蜜语的哄陶陶,陶陶嘴里说着离婚,小琴却还阻止,说:“哪怕与姐姐三人同睡一张床,我也不会出一句声,抱一句怨。”

到最后陶陶真的禁不住诱惑,抛下了一起共过患难的芳妹与小三小琴一起。

就在离婚签完字的当天,小琴听到这么高兴的消息,与陶陶准备转圈圈撒花欢呼的时候,一不留神一不小心,就飞出去了阳台,摔死了。

看到这里,特别心凉,活该。

她死时,陶陶还在悲伤、心疼。婚都离了,可以光明正大的把生活做了,却在这时有噩耗。

到后来,陶陶翻起了小琴过往一直瞒着他所写的日记,殊不知,所有的甜言蜜语、你侬我侬时的点点滴滴,其实是为了能嫁给一个有上海房子的男人,来接济自己心爱的前夫。

所有的偶然与巧合,其实都合情合理。

还是敌不过有心计的小三啊。

无论如何,出轨的男人就不应该被原谅呐!

最不喜欢的就是陶陶和小琴这一条线了,过程很薄,结局更是过于意外。

“阿宝喜欢电影,
蓓蒂喜欢收集电影说明书,
沪生不怕排队。”

短短的一句话,这就已经说明了三个人的友情了啊。

这样的场景,总觉得很难说得明白我的喜欢啊!

在我心里,蓓蒂应该就是那种喜欢看电影、喜欢美女、喜欢公主、喜欢蝴蝶、就连路易十六皇后被砍头都会觉得优雅又美丽的吧?

蓓蒂说过:“香港哥哥,不是我将来喜欢的相貌。”

阿宝问她:“为什么”,

她说:“将来我可以喜欢男人,现在不可以。”

阿宝笑了。

可惜的是到最后,她和绍兴阿婆还是变成了一条鱼,游走了。

这和还珠格格里面的香妃变成蝴蝶飞走了一样的遗憾。

我还是喜欢他们年少时的样子,那些乱七八糟的青春,一塌糊涂的日子,爱,在这座城市里化成泡沫,在这个时代里和欲、和恨、和所有想说却说不出的话一起消融。

是繁花中的女人衬起了所有的男人,抚平了时光的刀痕。

作者真的很聪明,早在第一章其实就已经埋下了伏笔了:

“心里一直藏着变成金鱼的小小姑娘。”

后来都是由别人提起,其他小姐会问:“听说宝总只喜欢少年时候的一个小女孩”。

是的啊,我感觉他都是在思念着蓓蒂,孤独的度过完后半生。

但是,他不响。

书里面有一段是说,蓓蒂的阿婆带着阿宝和蓓蒂回老家,去看她祖母的坟墓。

最后才知道因为土地整改,坟头已被推平,石板被敲下来铺路,棺材也被挖开了,死人的骨头被烧成灰用来做肥料,甚至还有人捡了寿被放在太阳底下,晒完直接拿回家自己盖了。

看到这里,总觉得好像现在离那个物质和人心一样崩溃又贫乏的年代并不远。

真的好难过,蓓蒂变成一条金鱼,游走了,走丢了。

从此之后,阿宝的人生就真的不一样了。

蓓蒂年纪小不懂事,我只心疼阿宝。

这青天上温柔乡里的桩桩件件,
世人皆只要同眠,无人再问阿宝:“侬要不要共行人间?”

这本上海小说,我看了整整两个多月才看完,一字一句的看,更要理解上海话的内容,一章也可以看好久好久好久。因为一个自然段,就真的是一页纸甚至是两页纸了。有时候我晚上看着看着都想睡觉了。

不同于一般的小说,字字斟酌的去理解意思其实也真的很累。

本来是不知道有这么一部著名的文学作品的,说到底,还是因为凡先生。

年初的时候,听说这部作品要被翻拍成电影了。导演是王家卫,大墨镜导演。

看完这本书,有点感慨,有点私心。如果阿宝这一号人物可以由凡先生来饰演,那绝对是最好不过了。

“年纪越大,越是觉得孤独,是正常的,独立出生,独立去死,人和人,是无法相通的。”

这是姝华写给沪生的信里的一句话。

从来也没有想要分享些什么,只是觉得我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了,能懂的自然会懂,说太多就没意思了。

阿信说过,“所有相遇都有意义”,也始终都相信着。

正如蓓蒂说她的父母就是在电影院认识的,两个陌生人相互看着对方,笑一笑,讲一讲话就认识了,后来就结婚了。

故事情节好浪漫,前段时间听说马上这部小说也要准备筹备舞台剧了,很想去看。

但是,这样的故事情节,更应该搬到大荧幕才对的啊。嗯。

写于2017.07.28

os : (网易的账号被冻结了,里面有我大大小小的读书笔记以及好几页纸的好词好句呐,不能被解封,好生难过。)

复制过来码一发。

上个月底(2018.01.26),《繁花》的第一季舞台剧已经在上海上演了,这个发生在上海的故事啊,好想去看,喜欢的小说老师以及一位公众号作者也去看了,她们两位都是上海人,对该剧的评价都颇高,真的好想去看,希望能有广州场呀。

毕竟,上海,是我最喜欢的城市,没有之一。

oos : 今天,是五月九号,刷微博时看到了舞台剧有北京站了,非常期待有广州站呀。

数着日子相见,重逢是可待的。

想去看书里面高大英俊的阿宝和风情万种的李李,但是舞台剧里好像并没有蓓蒂这一号人物出现诶。总归是要有遗憾的,圆满的,那就不是繁花了。

ooos : 最近买了一本看上去好像是盗版的繁花。

为什么说它是盗版?因为它和我从图书馆借回来的封面版本不一样,连手感和书的质感都不一样。

为什么明明已经看过了,还是要再买一本回家?

没有为什么。

就是很想自己给它标注标点符号。

虽然我不会起更好的题目,但是我会听歌,很会听歌。

立个flag,我要重新再写一篇更好的《繁花》读后感!!(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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