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胭脂》第二章
车子是德国进口的名车,车内很宽敞,宽大的皮椅子舒适柔软,她摇下了车窗专心观赏起外面的景色来。绥州是有名的不夜城,即使已到午夜,外面依旧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向晚走过很多地方,英国,法国,俄国,美国…繁华的,萧条的,热闹的,冷清的她不知看过多少,但从来没有一个地方可以比得上她对绥州的喜欢。
“左转还是右转?”车行到一三岔口的时候,王管家开口问道。“嗯?哦,右转,谢谢。就前面停下好了,巷子里窄,不容易进出。”向晚回神,说道。“不要紧,小李,开进去。”管家福叔吩咐了司机后又转过头对向晚笑着解释,“苏小姐不必客气,今日还要多谢苏小姐的出色表演。况且,二少爷也吩咐过送您到家。”顿了顿,终于又迟疑地问“苏小姐怎么会住在百里巷?”
百里巷虽不是绥州最下等的住户区,但却是治安最乱的地方。几乎所有的流浪汉和无业游民都聚集在那里。一个女孩子住在这样的地方,怎么说也是不合适的。“谢谢王管家关心,这是张经理的安排。”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们几个人一起住,倒也是没有什么危险的。”
下了车,礼貌地向王管家道谢,等到车子小心翼翼地在狭窄的弄堂里转过一个弯,渐渐远去时,向晚才转身回屋。刚从那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出来,还没有缓过神来的时候却看到自己如这孤灯一盏,墙壁漆黑,说是毫不在意那是假的。回国也已有七个月了,父亲死后,向晚也不想再辗转在异国陌生的土地上,而毅然决定回国。
回国后,举目无亲,父亲的病又几乎花掉所有的钱。可是,父亲的骨灰需要下葬,买公墓要钱;自己要活下去,吃穿住行哪样又是不用钱?恰巧这时,百乐门的张领班说他们要招琴师,她便这么应聘上了。可是啊,她当时居然不知道,百乐门不是百老汇,这是一个风月之地。难道她,就这样,入了风尘?
父亲生前,对她的宠爱,连她自己都觉得有点过了,这种宠爱甚至有点溺爱的味道。向晚并不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她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但十年前的那个夜里,她被父亲匆匆唤醒,然后父亲把她藏在阁楼的书架后面。然后就是六岁的妹妹突患疾病,而后他们急急从鹿特丹出发,坐上前往美国的油轮。在船上,妹妹不治离世,在最后的几天,她都没有看见妹妹,只有母亲和姐姐在房间里照顾她。
向晚对妹妹最后的印象是母亲抱着她登上油轮,包裹的毯子被风吹开了一个角,她看到妹妹的脸苍白到发青,微微睁开的眼睛直直盯着她,说不出为什么,她不由自主地感到害怕。一直到妹妹海葬,她和父亲都没有被允许去看妹妹,举行海葬的时候太阳才刚刚升起,父亲把她叫醒,告诉她妹妹去了,让她去送妹妹最后一程。当她赶到甲板上的时候,妹妹已穿上了最好的衣服,母亲给她用最好的毛毯包起来,如同婴儿初生一般,只剩头露在外面,妹妹的脸上只剩下白,惨白一片。在绑上重物后,母亲终于把她的脸遮上,放置于木板上,木板稍倾斜,妹妹随之滑入海中下沉。
妹妹和她相差一岁,两人本是最要好的。幼时学钢琴,家里不富裕,父亲只让她一个人学,但她却学会了再教妹妹学。只有姐姐,每当这是总是走得远远的。后来母亲和姐姐也离开了,带走了家里大部分的钱。父亲临死时,握着她的手,一字一句,无不心酸地说,“向晚,是爸爸对不起你,但是,爸爸也对不起妈妈,所以,向晚,以后你要原谅你妈妈。”
她不是不怨恨自己的母亲的,但想父亲偏爱自己,母亲偏爱姐姐和妹妹也无可厚非。可是,父亲如此的爱她,她竟舍了他,她拿走了大半的钱财,间接地害死了父亲。只是从今以后,就只剩下她一个人,面对这世上的冷暖炎凉,还有那遥远不可预知的未来。
如果她一直在百乐门做个琴师,那么终其一生,她也不能走出这百里巷,可是,如何能甘心?自小辛苦学琴,却只能在这空气中弥满脂粉、香水和红酒的地方弹那靡靡之音。若是想脱离百乐门,有两种办法:一是认识个达官贵人,拉她出这泥沼之地;再就是干脆成为百乐门的红牌,赚个满盆钵,然后找个地方,换个名字,洗尽铅华,再重新开始。
只是,不论哪种方法,都需要先成为一个舞女,一个红牌,难道你一个弹琴的,会有达官贵人走到你面前来么?
蛾眉淡扫,粉面轻敷,樱口樊素,云髻峨峨,修耳隆鼻,肌若凝脂,气若幽兰。在晕黄的灯光底下,美丽叫人惊艳,却又迷离而陌生。隔着镜子,她是那么美,然而又那么远,眉梢眼底,不见一丝欢喜,那双眼,冷冷淡淡地,满眼满眼的只是不甘。
向晚就这么去了百乐门。时候还早,舞女们就在化装室里聊天搽指甲,看见向晚走进来,莫不瞪大了眼睛闪了舌,谁也吐不出一个字来。还是离得最远的领班最先回过神来:“嗳,向晚,你总算是开了窍了。居然用了整整七个月,真是!似真似假的埋怨着,然而眼底的欢喜却是掩不住的,早就知道这是一颗蒙尘的明珠,不,是夜明珠。只要仔细打磨,她的光辉将足以照亮整个绥州城。她好像看到了百乐门盛况空前,所有富豪都来一掷千金的那一天。
但是,慢!现在的向晚是够美,但还是缺了那股子气,现在的她就好比是橱窗里那昂贵的外国娃娃,虽然美,却不耐看。终有一天,她要让她发出令人窒息的夺目光彩!
“唉!你们今晚带着点向晚!”吩咐一声后扭着腰肢踩着高跟鞋慢慢离去。“向晚向晚,昨天见到二公子没?”领班一走,平时和向晚最要好的舞女娜娜连忙坐到她旁边,问。
“见到了。”向晚淡淡地回答道,看到一干女子都向这边涌时,她连忙接下去说道,“就那样,人样。没有传得那么夸张。就是五官比普通人略微齐整些。”
众女一阵唏嘘,明显是不相信向晚的轻描淡写。“我一个表妹在兴隆百货公司上班,她说上次远远地看到二公子了。真的比传言中还要俊挺!”莉莉接口道。“呐!你们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向晚双手一摊,做无奈状,接着又奇怪道,“你们在百乐门也不短了,难道从来没见过二公子?难道二公子从来不涉足风月场所?”
娜娜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怪异起来,看了她半晌才说,“向晚,你不会不知道二公子从来只去九重天不来百乐门的么?向晚一怔,看到原本围着的舞女慢慢散开了,终于忍不住问道,“为什么?难道我们百乐门的舞比不上九重天?”
“那倒也不是,听说二公子从不下舞厅的。”想了想,又摇摇头,压低声音说,“这种事,我们哪里知道?我也想他上百乐门来啊!嫁入霍家是不指望了,但如果被二公子看上,那就可以洗手不做了。”
“呵呵,小姐,天还没黑呢,你怎么就做起梦来了?”向晚笑着调侃娜娜,摸摸自己的脸,已经不由自主热辣辣地红了起来。于是又在心里重复一遍说,天还没黑呢,你怎么就做起梦来了?
“小姐新来的?怎么以前没见过?”一个男子,有很重的头油和香烟的味道,靠得很近,她的后颈都感到有黏糊糊的汗味,向晚吓了一跳,连忙转过身,看到一个中年凸腹的男子,色迷迷的眼睛看着她,口里的热气喷到她的脸上,若不是倚靠着吧台,向晚这时一定已经后退了十步不止。
但是不能,慢慢地,慢慢地,脸上堆积出一个笑容,她听到自己的声音,说,“先生贵姓?赏脸跳支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