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No.6-贼
有时候,偷来的甜蜜似乎格外沁透心脾,偷来的怀抱似乎格外温暖动人,偷来的片刻似乎格外弥足珍贵……但,即使不愿想起,也总会想起,偷来的一切,毕竟并非真正属于自己。
明月是个贼。
谁也看不出明月是个贼。
她身材高挑,容貌清秀,举止斯文有礼,出身中上人家,持有名校文凭,做一份收入优渥、形象优雅的文职,打扮细致而低调,说话也柔和而得体。
可她就是个贼。
无师自通的贼。
小时候父母对她的管教很严格,不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一定要有实在必须的理由,而且承诺会爱惜这件东西,一而再再而三地确认,才会买给她。
比如她想要一只小兔子玩具,父亲会问为什么,如果只是喜欢、想要、别人也有……之类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一定要是幼儿园上课或表演需要,或抱着睡觉的玩偶破了需要换一只这样的理由才可以。
而且父亲会让她郑重承诺,一定会好好对待这只小兔子玩具,每天都跟它玩,玩完了会认真收起来,决不刻意损坏。
父母是好意,希望她懂得一切来之不易,需要珍惜。
可惜她长大后才明白这个道理。
年幼的她只知道想要就要拿到,父母不给,就去偷。
第一次偷玩具,她还记得是一个小毛球挂件,有两只会转的眼睛,很小,很可爱,一分钟就可以攥进手心,再揣进围裙的兜兜里,既不会露出来,也不会显得鼓鼓囊囊,完全不引人注目。
可当她把小毛球放进口袋的时候,售货员走了过来,她立刻心跳如擂,汗出如浆,头脸涨得通红滚烫,售货员摸了摸她的额头说,小朋友,是不是不舒服呀?这是谁家的小朋友?好像发烧了!家长快过来一下!
父母赶紧冲过来,抱着她回了家,量体温、吃药、敷凉毛巾……忙乱了半天,她只好假装睡着了,他们才蹑手蹑脚地退了出去。
门刚关上,她就跳下地来,从围裙兜兜里掏出小毛球,捧在手心里,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父母并没有过问这个小毛球,事实上他们其实记不得明月的每件小东西,有时候觉得眼生问起来,她只要言之凿凿地说,这是某年某月某日,为了某事,你们才答应买给我的,父母就会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她太知道父母要听什么样的理由,从来不会说错。
她也很有节制,只有很想要很想要、却完全找不到能通过的理由,才会去偷。
从小到大,一共也就三四十件,不算多,也都不贵,都是些店家甚至发现不了的小东西。
即使进了大学,每月有了固定生活费,买每件东西不再需要向父母报备,还是会偶尔偷一件来过过瘾;即使有了工作,收入也不错,自己租房在外住着,父母根本不再过问她的花销,还是会偶尔偷一件来过过瘾。
偷来的小甜美格外甜美,偷来的小可爱格外可爱,偷来的小温馨格外温馨。
她就是喜欢小偷小摸的小幸福。
而且,没有人知道她的秘密。
在其他方面,她都正常且正派,从不露任何破绽。
直到她遇见了清风。
清风是明月新来的上司,三十出头,健壮英俊,为人亲切而温暖,没有架子,也不爱废话,一进办公室就脱掉外套、挽起白衬衫的袖子,有时午后的阳光照进来,骤眼看去,低头翻着文件的他几乎象大学里的帅气男生。
只可惜,自我介绍时第一句就说了正是新婚燕尔。
办公桌上醒目位置还摆着他和妻子的婚纱照。
不是俗气的影楼风,而是非常自然的婚礼现场照。
婚礼在户外举行,绿叶、阳光、蓝天,彩纸四下飞舞,一对新人笑得格外开朗,都露出了不止八颗牙齿,可还是那么好看和般配。
一个月后,明月忍不住偷走了这张婚纱照。
连同精致的银相框。
这样比较合理,大家都说办公室要加强保安了,这个贼也蛮有眼光,居然认得是Tiffany出品,搞不好是内贼。
清风却摆摆手说算了,相框没什么,照片是数码打印的,原片还在就不算损失。
过了几天,他摆上了一对接吻的白色小瓷人儿,一看就是不值钱的旅游纪念品之类的小玩意,造型简单粗朴,却也憨态可掬,又不扎眼。
一周后,明月忍不住又偷走了这对小瓷人儿。
这次就不太合理了,同事们议论纷纷,说要向行政申请加装摄像头。
清风还是摆摆手说算了,办公室里摆这些本来也不太合适,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追究了,以后不摆了。
但他还是有一些明月想要的小东西。
比如手帕。
清风是几近绝迹的还在用手帕的人。
都是蓝白或灰白配色,简单大方,质地上乘,每天换一条。
他说从恋爱开始太太就坚持要他用手帕,渐渐也就习惯了,而且环保,何乐不为。
明月开始偷他的手帕。
这次别人都不知道,因为清风一点也没声张。
他还是每天换一条手帕,依然都是蓝白或灰白配色,格子、条纹、镶边……看似简单,却居然可以变化无穷。
明月已经偷了十条,每条都不一样。
她开始有点害怕了。
忍了一个月没再动手,清风也依然不动声色,就像什么都没发生。
明月把相框、瓷人儿和十条手帕装在一个干净的纸盒里,准备还回去。
她在公司附近吃饭、喝咖啡,耗到咖啡馆打烊,全公司的人应该都走了,才悄悄回到办公室,把纸盒放在清风桌上。
纸盒里有一张纸条,她用左手写下“对不起”,这样就不会有人认出她的笔迹。
第二天,清风从她身后走过时,忽然轻声说,没关系。
她悚然回头,他却笑了笑,自然地走开了。
中午清风当众约她一起午饭,语气依旧轻松自然,就像任何上司约下属工作午餐一样,没有让任何人起疑。
当两人面对面在西餐厅坐下来时,明月却又一次心跳如擂,汗出如浆,头脸涨得通红滚烫。
清风问,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明月点点头说,下次再吃饭吧,我想回家休息一下。
清风说,好,我送你。
明月说,不用了,我和父母同住,不方便。
清风沉吟了片刻,说,好吧,那你自己小心。
明月起身后,他忽然抓住了她的手,说,就说一句话,其实,我一直都知道。
明月挣不脱他的手,只好说,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清风说,没关系,我也喜欢你。
明月眼中掠过一丝惊喜。
可他接着说,只要你不介意我有妻子。
明月的手渐渐凉了下去,心跳平稳了,汗退了,脸上的红晕也消退了。
真奇怪,就是一分钟之内的事情。
她轻松地抽出了手,没说话,转身直接回办公室发了辞职和交接邮件。
她平时就是个井井有条的人,在外出就餐的同事还没回来之前,已经收拾好所有杂物,悄然离开了。
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把从小到大偷来的东西,能找到的都找出来,全部丢掉。
从此她再也不想要任何偷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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