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的投融资】律师如何助力国企混改? (下部)
作者:陈树芬律师
除《律师如何助力国企混改(上)》提及的前期风险诊断、制定混改方案外,律师还可就清产核资及出清出让、混改的实施、员工安置及维稳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助力国企混改。
一、清产核资及出清出让
清产核资和出清出让等前期工作也是混改过程中的难点,其中的疑难问题往往涉及到国有资产的产权确认、责任划分、职工安置和权益保护等法律问题,需要律师介入开展工作,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内把控风险,并积极探索有效解决途径。律师应积极协助企业开展疑难资产确权、重大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清理和出让、员工安置等工作,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和国企负责人领导人责任风险。
企业金融去杠杆化也是前期工作的重点之一。实践中企业金融类债务相关协议大多约定类似混改等重大变更事项为企业违约情形,可能导致债权人认定企业违约而提前收回贷款。因此,混改前期,律师就应提前对混改企业全部已有融资工具进行逐一排查,并出具相关风险诊断提示和解决策略,已有融资的软着陆要逐一落实,防止因混改而被债权人认定违约从而影响混改进程的情况出现。
二、混改的实施
国企混改实施过程需依法、合规、审慎操作,避免因程序瑕疵而产生不可逆的不利后果。同时,规范的程序也有利于科学决策,防止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的发生,也能更好地保护利益相关的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等,有利于维稳工作的开展。律师参与其中,能较好的予以指导和协助,确保程序的正当性、内容的真实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
律师可协助参与企业、集团内部决策程序,提供内部决策程序相关咨询服务;参与或指导企业、集团内部决策的组织开展(包括管理层决策、职工大会表决、工会发表意见、党组织审议等);协助企业区分不同方案、不同组织架构、不同人员构成等,有针对性的开展不同形式、不同范围的内部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协助参与主管部门外部决策程序,包括鉴证、监督企业混改准备、决策过程中的程序合规性、内容真实性等,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供主管部门参考等。
律师可协助参与国有产权转让程序。协助企业以法律允许、主管部门批准的方式对国有产权进行转让;#本文已获得新常态下的投融资法律解读-陈树芬律师授权转载#协助产权主体或混改企业落实《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具体内容及必要程序;受产权主体委托对受让人进行相应调查;律师通过对中介机构主体资质、行为、评价标准等的审查,对审计、评估结果的中立性、合法合规性提供参考法律意见。
三、员工安置及维稳
混改相关任何方案或措施不能违反劳动法,不能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涉及人员的事情往往比较复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需要做的工作也更多。律师应当针对针对员工安置问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法律为依据,协调企业与员工利益,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和措施完成员工安置和维稳工作。
律师可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和主管部门谨慎处理改制与重组中发生的各种员工安置问题,避免激化矛盾,协助维护企业、社会的和谐稳定;协助企业进行员工情况摸底和谈判,通过座谈会、一对一访谈等多种形式了解员工真实想法和意愿作为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促进双方达成共识;参与或协助方案的内、外部决策程序,推动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召开和表决,做好宣贯和意见征求工作,确保方案及程序的合法合规;参与相关诉讼仲裁事项代理等工作,协助做好舆情控制和维稳等重要社会性工作。
中央关于国企混改的纲领性文件中明确要求各级主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实践、创新”,这说明国企混改没有标准答案,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和完善。以律师的视角来看,鼓励创新的同时,实际上对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律师应当不断在实践中学习总结,发掘新的需求和价值高地,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