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百年孤独》的一点点想法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
上个星期,几乎每天凌晨,在电脑崩溃对作业的无能为力时,便把自己投入到马尔克斯的世界里,切身感受马尔克斯笔下伟大又可悲的家族以及他们所处的魔幻般的世界。
原本以为这样的世界仅是马尔克斯自己创造出来的罢了,但在他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中,我又明白了,原来他世界中赫然而立的马孔多,以及经常曾改变马孔多的香蕉公司和大屠杀,以及每一位性格迥异的人物,都来源于他的回忆,他的生活。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在他讲述的故事里,在他的回忆中的世界里,外婆米娜既是乌尔苏拉也是费尔南达,而他年轻时候的母亲路易萨•圣地亚加又成就了一个梅梅。
马尔克斯最喜欢的一位作家是福克纳,而我记得福克纳说过类似这样的话“你一辈子就是在写你自己的童年。大家可能觉得你的童年身在一个小地方,经历的事不多、视野不开阔,生活是很局限的”。
但这显然是不对的。童年对一个人来说真的是一张白纸,你看到什么东西,基本上就在这张白纸上印下了。
莫言也说过类似的话,好像小的时候你去放牛,只跟着一个动物在一块,看到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你觉得生活很贫乏。
其实不是这样。对一个小孩来说,一头牛、一朵白云、一棵树就是另外一个交流对象。这个交流对象的深入程度比我们见到另外一个人谈三天三夜得到的东西还要多。
所以在看《百年孤独》的时候我会在一段多次出现相同文字的地方特别标注出来,先思考原因,再搜索相关信息来验证。后来在搜索相关资料的时候便很清楚地的到答案:
马尔克斯说他是从一幅图画、一个场景开始写作的。这个场景恰恰是一个老头牵着一个小男孩的手,一起去看冰块、看马戏团。这个老人的步履稍微有一点蹒跚,脊背还是挺得很直,因为以前是军人。小男孩还跃跃欲试的,充满了憧憬,想看到更奇妙的东西。这样剪影式的画面引起了他17年的酝酿和18个月的写作,最后写成这样一部小说。
然而我又絮絮叨叨写这么一长串话,实在也是没控制住,毕竟在读一本书时,书里面经常会讲到你在另一本书上看到的并印象深刻的内容,你不想啰嗦几句也难。
说实话,看一位作家的自传会容易把人引向看他写过的所有的书的路上……
困了,睡了。晚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