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白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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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要知道鸽子是不喜欢白雪皑皑的冬天的。
冬日的山景是银白色的,大雪纷纷扬扬撒在本就凹凸不平的山路上,整个山野都几乎被雪覆盖,像是为山谷干瘪贫瘠的肌肤增添了一件雪白的毛绒外套。不经意地一瞥就会很轻易地发现山脚处苍翠挺拔的松柏早已直直矗立在地面上,那挺拔的身姿,像极了高傲巨人客气的审视。到了参山尽处,映入眼帘的就是红白相间“梅”景,我眼前一亮,看到了除红白颜色点缀外的毛茸茸的东西,我确定那不是雪花,像是羽毛状的物体,我脑️划过的第一反应,竟是鸽子,白鸽。
我把围在脖颈上厚重的大红色围巾松了一些,摘掉了口罩,拿起相机准备记下这神奇的一幕。不知是温度低的缘故,还是走了三个多小时山路的原因,我双脚已经冻僵,甚至连脚下的枯枝落叶都没注意到,我一回神,那鸽子早就被树枝踩断的“咯吱”声吓跑了,我不禁失望回头,对着紧跟身后的小组伙伴问道,你们看到了吗?这里竟然也有鸽子,而且是比雪还白的白鸽,刚才就藏在那几棵梅树旁。可能是太过劳累,加上雪太大的缘故,大家都没什么反应,只有靠我最近的两个女孩子略带迷茫的表情看向我,接着冲我摇头。
我没有多想,忙得戴好口罩,将半张脸紧紧藏在围巾里面,生怕寒风再妄想穿透我的本就寒冷的肌肤,我们这一路上没有停歇,穿过梅林,直直看到了路口标志性建筑上大写的三个“余兴镇”才微微吐了口气。我们一同来到了提前预约好的旅馆住下,天已渐黑,多亏这一路上没有因为大雪而停住脚步,不然黑夜中能否找对路还真是个问题。旅馆前的大厅有一面很大的镜子,尽管我们在外面已经尽力将身上的雪抖干净了,但依然逃不过被投射以类似“熊”一般的不明物种的异样眼光,周围人目光如炬,盯得我脸颊顿时烧红起来,我主动褪下行囊,向旅店老板说明了情况,老板了解情况后,温厚地笑了笑,“往年的雪没有今年这么大,真是难为你们外地人了,我听说了,你们是光明报社的采访记者,想必一路上带着这些装备走山路也很辛苦,楼上有热水,这是你们房间的钥匙,外面冷,赶紧收拾住下吧。”说完老板就把钥匙给了我,并嘱咐我,老式门锁的钥匙不好配,千万不要把钥匙弄丢了,我艰难地扯开僵硬的嘴角,尽可能露出自认为最善良的笑容,说了声好,我明显感受得到,合上嘴巴时,嘴唇冒出了些水珠般的液体。我回头招呼小组伙伴上楼收拾行李,转头的一刹那,透过大厅的镜子我注意到了一个身形佝偻,满头白发的老人,她左手拎着热水壶,右手提着已经发黄的蓝灰色不透明的保温桶,保温桶的外壳是布质的,陈旧的褶皱印子在很大程度上反应了它经历的年岁。也许是被冻迷糊了,我竟然看到保温桶里有东西拍打的痕迹,只因其表面短暂出现了凹凸不平的爪印。
贰.
这里的旅馆装修还是多年前的样式,门锁也是很多前用的那种老式门锁,钥匙也很陈旧,上面多多少少都留着些锈迹,我突然就理解了刚才在楼下老板的告诫。这里一共只有六层,我和同组的伙伴一起住在第五层,到了楼上,面对同组伙伴,我欲言又止。在感受到他们失落而淡漠的神态时,我便没有开口。刚刚在楼下,老板说出我们是光明报社的记者时,我心里没由来一阵心虚,我清楚地知道,这次实习期的最后考验,我们不一定能打胜仗。上面说了,上不了下一期报刊的头版,一组人都得从光明滚蛋。选题投票时,同组的七个人,只有三个是同意选参山余兴镇的,最后一票来自于我,我知道同组的伙伴或多或少是对我颇有微词的,这里环境有多差,我们心知肚明。也正有之前老祖长带着团队来参山采访时遭遇暴雨迷路生病仍未痊愈的先例,才没有人愿意来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搞什么采访。但是,我们跟老组长他们也不一样,我们年轻,体力好。更何况,我们的人力资源远远比不上那些大报社,只有在小地方挖出新意,挖出价值才能有一丝压倒别人的机会。面对小组成员的施压,我有条有理地说了我的考虑和想法,但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心里是没底的。我的资历不过只比其他成员多两个多月而已。
打开房门,我放下行李,兴致恹恹,拿掉脖子上的围巾,脱掉已经被雪打湿的厚厚的羽绒服,换上了箱子里干的大衣。房间倒是还好,干净卫生,没有异味,靠近木桌的那处有窗,卫生间里侧放置有洗衣机,有寒风从窗边渗透,我冷得直打哆嗦,才意识到忘了开空调,我连忙把窗关上,顺手把卫生间的门打开,直到暖气渗透到我的每一个皮肤肌理我才肯脱去衣服洗澡。我照着镜子,用手托着我那又红又肿痒得发痛的腮帮子,在热水淋到我的身体上的时候,差点幸福地哭了出来,看给这小脸冻得,真就肿成熊了,都是那些万恶的资本家!洗完澡已是晚上十一点多了,我向来没有早睡的习惯,更何况我还特别认床,吹完头发,我严谨地查看我带过来的录音笔、相机、笔记本电脑、采访本。采访本肯定是用不了了,我这破手也很明显写不了字,电脑和相机都幸运地存活着,录音笔不知道是在哪个阶段壮烈牺牲的,无所谓了,反正是前男友送的,就当它随着爱情一起壮烈牺牲吧。即使这样,我还是暗暗难过了一把,虽然它的主人不怎么样,但是这支笔也算是和我患难与共的好姐妹,等我以后功成名就了,它就是最大的功臣之一。我猛地拍了拍自己的脸蛋,提醒自己已经不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了,怎么还能有那么多的内心戏和中二思想,严微瑾同志,你要和你的名字一样,做一个严格、细微而谨慎的女人好吗?半夜惊醒起来,发现身上的被子都被踢到一边,我摸了摸额头,也略微感到口干舌燥,我连忙调低了空调的温度,看到手机显示三点半的那一刻,内心突然狂躁,我尝试了很多次重新入睡,但依旧没睡着。辗转间,我想起来在楼下看到的那个身形佝偻的老人,我记得很清楚,她的左手拿着的是一个热水壶,热水壶因为瓶口有缺口,还隐隐冒着热气。我披上厚外套,带上我厚厚的围巾,准备去一楼看看。
叁.
虽然已经凌晨三四点了,但是这家旅店应该是整夜营业的,门口两盏黄黄的路灯被大风刮得摇摇欲坠,老板应该已经睡了,在前台值班的伙计盖着厚厚的军大衣,趴在桌上打着盹儿,我没忍心喊醒他,自顾地在一楼搜寻着,虽说已经快凌晨四点了,但是外面的天气依旧是黑乎乎的一片,连同走廊处都是一片漆黑。我打开手机手电筒,深吸了口气,往走廊深处走去,在我连续经过三四个房间的时候,一只猫突然从里面窜出来,吓了我一大跳,走廊上的灯也随着我惊呼的声音闪了一下,我立马用手捂住了嘴,放轻了脚步。心想,原来屋顶上是装了声控灯的。很快我就走到了走廊的尽头,也很顺利地找到了开水间,我把水壶放在接水处准备接水的时候,才发现,流出来的水一点热气都没有,我下意识地又试了几次其他的接水口,依然是冷冰冰的水流,有几个甚至都被冻上了流不出水,我生无可恋地转身离开,正想着要不要把那个伙计叫醒的时候,一个披着厚外套的似曾相识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若不是及时捂住了嘴,想必我那震撼力十足的尖叫声定是会吵醒整个一楼的人,还没等我开口询问,就听见她有些沧桑且疲倦的声音,“水房的水都被冻上了,要热水的话跟我来。”说完她就瞥了我一眼,然后缓慢地往前走去,我愣了一下赶忙追上去,我认出了她,就是不久前看见过的那个老人家。
想到这,我倒是不怎么害怕了,我迅速挪开脚步跟着她,用手机手电筒照着她前面的路,她突然定住,停顿了一下,回头望向我,语气平淡,你管好自己就好,这的路我比你熟太多了。听完我尴尬一笑,连忙说好的,调小了手电筒的亮度,一开始我以为这个古怪的老人家这么说是因为我是外地人,我摸摸鼻子也没好说什么,很快我跟着老人家就一起来到了她的房间,她的屋子很暗,可能是在一楼的原因,整个房间都散发着一种潮湿的闷热感,她打开灯,面无表情地脱去了厚外套,将床头的一个热水壶递给了我,接着她打开了卫生间的门,以极其熟练的姿势,在盆里调试好水温,洗手台旁,放置着破旧的蓝灰色的保温桶。她扶着腰缓慢起身,打开保温桶的盖子,一个纯白夹杂着点黄黑的鸽子赫然出现在我眼前,这是真的鸽子。“年纪大了,记性差,这鸽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丢出去的,你瞧,它多脏啊,肯定是白天的时候,它偷偷跑下山弄得,我这嗜睡健忘的毛病又犯了,白天黑夜都分不清了......”她像忘了我的存在似的,自顾地说了些话,后面的话我没有听懂,她捧着鸽子,小心地为它擦洗着羽毛上的脏污,一边盯着它,一边说着什么。我依旧没听懂,只是惊叹鸽子在洗澡的时候竟没有扑腾乱飞,还出奇地听话,我又叫了老人家两声,她依旧在跟鸽子小声地说着话,并不理会我,我悻悻说两句谢谢,明天会还给您的!
那只鸽子的羽毛是纯白色的,比那山谷上的雪景还要白净。老人家的屋子里只有一盏小灯,暖光色,显得本就潮湿的房间更加昏暗,即使这样,我还是很明显地看到了房间里布置整洁的书桌,和满墙排列的书法作品,其中一幅我认识,是王羲之的《兰亭序》。回到楼上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五点了,我在小组微信群里发了一条消息,楼下的开水间没有热水了,我这里有热水可以喝,需要的来我房间接一下。犹豫了一会儿,我又发了一条消息,这个旅社有几个长期居住的空巢老人,或许我们可以通过采访,获得余兴镇往年的一些历史素材......还未打完字,七个人的小组群就显示有两个人退群了,接着有两个女孩子分别跟我说了还是回老家考公,也都退了群,我对着屏幕两行冰冷的字发着呆,随机删掉了我还未发出去的文字,我又@了群里的最后两个人,说如果他们也都想好了的话,我们明天去镇上拍拍风景就回去,这一次就当作是来旅行的就好了。
没等到消息,我给自己倒了杯热水,缩在被窝里继续睡觉,应该是没过多久的样子,门外传来不紧不慢的敲门声,我还未睡醒,急忙披上外套打开了房门,你们?我的大脑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门外的两个人就径直进来,组长,你终于醒了,早上起来老板告诉我们水房的热水又重新供应了,呐,我们给你打了一壶,还有啊,我们早上起来去楼下吃早饭的时候,也跟老板打听了一下这里有几个地方还是比较有采访价值的......我望着小费和小杨两个美好的年轻的面庞愣了一下,就在这一刻,我满怀感动,热泪盈眶,我觉得此时此刻,无论如何,我们都会成功。我仔细听完他们的话,又细细说明了我的一些观点和想法,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各自在备忘录上记下了各自的任务和采访注意事项后,结束了谈话。我拉开窗帘,外面的雪停了,偶尔有几只飞鸟掠过树梢,大风依旧用力地刮着,我在镜子前扎起了高高的马尾辫,涂上了红棕色的口红、穿上了浅咖色的大衣、大红色围巾,脖子上挂着属于我的实习记者证。
因为近几年参山遭遇了很多自然灾害,虽说没有什么实际上的人力的牺牲,但是很多古老的建筑,以及先天形成的自然景观都遭到了些许破坏,其实这也是个切入点,可以以“保护遗留文化”为题材写一篇不错的采访报告,就在一切都进入正轨的时刻,我接到了小杨的电话。小费在上山的路上不小心把腿摔伤了,基本的资料都已经采集好了,有景物的录像和摄影,也有对驻守村落的一些老人的采访,不过录音稿里面太多的关于本地的方言需要再和当地人沟通转换一下,我让小杨先带着小费回去看看腿,把材料传给我,剩下的我自己搞定。我望着床头挂着的简笔画发呆,想着这也是某个有趣的顾客留下来的可爱痕迹吧,热水瓶。
我这才想起来,还没有把热水瓶还给那个老人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我担心晚上水房的水又被冻住,急忙开门出去,去楼下开水间接水,幸好,这次没有错过。打完热水,我往老人住的房间走去,还未到门口就看到了房内隐隐发出来的熟悉的暗黄色的光,我敲了门,但是里面并未有回应,我问候了一下,顺势推门进去,将热水壶放到了她的床头,我试探性地喊了两句才发现,她并不在房间里面。从房间出来后,隐隐看到了走廊尽头的那个看起来孤独、憔悴、落寞的身影,她还是那样,左手拿着残缺的冒着热气的热水瓶,右手提着那个旧的发黄的蓝灰色保温桶,只是这一次那只鸽子很乖,并没有扑腾乱动。我缓慢地走近她,说了句,奶奶,我已经把水壶重新装好热水给您放回去了,我看没有人回应,才直接进去的。老人回头看我,没由地来了句,你是谁。我被问愣住了,同时我好像也知道了,她为什么会在凌晨三点多的时间点走动了,并且隔了那么久的时间才想起给她的小白鸽洗一次澡。我接过她手上的东西,将她扶进了屋子里,给她调好了空调的温度,我轻轻地打开蓝灰色的保温桶,准备帮她清理一下小白鸽时,才发现里面只有几片带有血迹的纯白色羽毛。我不可置信地望着她,老人看到这几片沾了血迹的羽毛后张着嘴说了些我不太能听懂的话,“......让它不要乱跑,在余兴镇,有的鸽子为了生存,只能留在这个地方,因为一旦离开,它就会摔下山崖,粉身碎骨......死了好,死了好啊,一了百了。”
肆.
那天晚上刚好是除夕夜,旅馆的老板把我们这些都没法回去的人聚在一起过除夕,可能是酒喝得太多的原因,老板看到我脖子上红色的围巾,立刻挥挥手,怎么样也要我把围巾拿下来。他说,在余兴镇,除夕的时候最忌讳穿戴红色,虽然我是外地人,但也要懂得入乡随俗,于是也乖巧地将围巾拿了下来。随即他又从柜台里拿出一条全新的白色围巾给我,说这是他一开始准备送给女儿的,只是啊,今年她女儿依然不愿意回来过年,我看见老板一脸怅惘的样子,也没敢多问,只敢应和道着谢。“白色好啊,白色多好!你看住在一楼的那个疯女人都知道整天抱着白鸽,所以她命长啊,都要一百岁了还不死呢......你说我闺女怎么就不肯回来呢......"
七八十年前,参山是盛产白鸽的,山谷满地都有白鸽起舞的身影,那个时候一年才下一次雪,有信奉基督教的人告诉他们,白鸽是神灵的化身,是最纯洁的灵魂,参山日后并定会成为福地。当时的人们信了,家家户户见到白鸽,基本都要投喂些食物,以展现自己的友好和期许。只是,过了些年月,参山的女人越来越少,家家户户基本都生了男娃,长此以往,就经不住人性的考验了,年纪尚轻的女人们被禁足,不再允许她们下山,更不允许嫁给山外的陌生男人。每到除夕夜里,都会想起一阵铜锣声,女孩还未有女人的样子,就被大人涂上唇脂,抹上腮红,穿着大红喜服嫁给同村的男人,嫁给的基本都是些中年光棍,他们辛苦了大半辈子,辛苦挣钱,只为求个女人,留个自己的种......看着旅馆老板醉得不省人事的脸,我不由得想起小杨传给我的那些令人瞠目结舌的资料。如果这是真的,在这样令人窒息的环境下,谁又愿意留在这个地方,当个生育工具。“......说到底,你就不该送她出去读书,你看这女娃娃,见了外面的大世界,就不愿意留在这小小的余兴镇了,我看啊,你得赶紧把她找回来,找个人凑活凑活算了。”我望着眼前勾肩搭背说着胡话的两个人,顿感胃里翻江倒海,我移步离开了这个地方,脑中不断浮现那年过耄耋的老人家,我又来到了她的房门口,我敲开门,她依然问我,你是谁,这次我并没有感到奇怪,我说,我是光明报社的记者,我想采访她。她抬头看我,那种眼神,尤其的诚挚和认真,她问我,是什么光明,是“此心如见光明。”的光明吗?那时的我,还远远不能体会到这个光明在她心中的地位。所以,只是冲她微笑,点了点头,她握紧了我的手,嗓音比前两次多了些温度,她说,我叫凤岚。凤凰的凤,山岚的岚。
余凤岚是那个年代余兴镇第一个出去读书的人,她的父亲并未跟镇子上其他男人有一样的思想,她读大学的时候,父亲生了重病,母亲写信给她让她回来,这一回来赔上的就是她的一生。父亲在她归来路途中就已经死了,母亲被迫嫁给了镇子上其他的单身男人,那封让她永远别回余兴镇的书信也被同村的人半途截掉......依旧是在除夕的夜晚,余兴镇又响起了一阵铜锣声,她交给我的笔记本上写道,“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参山的白鸽越来越少,镇上的人隔几天就会逮捕鸽子或是蒸煮、或是红烧、或是炖汤,只要他们看到白鸽就要带回去狠狠虐待,直直把鸽子虐待至死最终成为他们的腹中之食才罢休,因为他们恨,白鸽在他们眼里成了恶魔的化身。”因为白鸽的存在,才使镇上的男人越来越多,女人越来越少......那个除夕夜晚,坐在轿子里的人就是凤岚,她曾尝试过逃跑,但无数次都在山谷之下被打得半死,短短数十年,山谷下的白鸽几乎不见踪影,参山再也不是神明护佑的福地了,骤雨暴雪等自然灾害再没能放过这个小山村,余兴镇的人老的老,死的死,凤岚因为孕中逃跑遭遇暴力永远不能再做母亲,她开始变得疯癫,前后又被迫嫁给了三个男人,最终遭遇嫌弃,被卖到馆子里当妓女,她总是在深夜里独自发笑,惹得客人纷纷避之不及,她每天都会走下山谷去看梅花林里面为数不多的白鸽,下雪的时候,她会带着保温桶,把它们一一带上去,就在那个一层的小房间,给它们洗澡,刷毛,抚摸着她们柔顺的羽毛,她开始用积攒的钱找旅馆老板的女儿给她带纸笔,她开始画画、开始写字......她抱着白鸽轻轻哼唱,她甚至已经不知道,自己写出的那些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兴许是镇子里的人终于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他们开始忏悔,开始有除夕不能见红的恶俗,当暴雪来临,他们都会彼此安慰,雪也是神灵的继承,天赐的护佑,他们又开始拥戴白色,避讳红色。谈话之间,我用将录像机对准了她饱经沧桑的脸,我对她说,我一定给你光明。我用手按抚着她,她看着镜头,面露微笑,一双手优雅而自然地放在大腿上,那双布满斑痕的手并未见其粗糙,她的指甲修剪整齐,甲型完好,指头修长。录影结束后,她愣神地望着墙上的字画,又缓缓把头转过来看我,她的眼神清澈、纯真、干净,像十五六岁少女的眼睛的那种弧度,她对我说了两句话。
第一句,你是谁。
第二句,我叫凤岚。凤凰的凤,山岚的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