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二章
道德经第七十二章
原文:
民不畏威,则大畏将至矣。
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
故去彼取此。
译文:
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则真正恐惧的事就要发生了。
不要逼迫人民的居处,不要压榨人民的生活。
只要不压榨人民,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
因此,有道的人但求自知而不自我表扬;但求自爱而不自显高贵。
所以舍去后者而取前者。
这一章着重讲统治者要有自知之明,反对采取高压政治,反对肆无忌惮地压榨百姓。他希望统治者不要自居高贵,而要自知、自爱,抛弃自见和自贵,这样,他就不会遭到人民的反抗。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这是不断被历史所证明的真理。因为人民的反抗斗争必须有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只有当统治者对人民实施暴政,压迫和掠夺人民的时候才会发生。所以老子警告统治者,对待人民必须宽厚,“无狭其所居,无其所生”。如果只是凭借恐怖手段,使人民群众无法照旧生存下去的话,那么老百姓就会掀起巨大的暴动,反抗统治者的暴政。由此对照我们生活去思考,比如,我们在家里为树立威严,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往往孩子越打越不怕你了。一旦触及他的底线,他就会奋起反抗。对待子女如此,生活中其他问题我们也应对照此认真去思考。
老子在上一章讲到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一章又为我们提出了一个做人做事的思维路径,即自爱。
自知和自爱是人们难得的品行,是顺应大道规律的德性。一个人只有了解了自己,才能去了解别人;但前提是要有“自知之明”,要清楚地了解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才能正确地找到自己的定位。因为只有自知才能知人,只有自爱才能爱人。在生活中,珍惜自己是应该的,可我们往往在珍惜自己的时候太在意自己,从而将珍惜自己变成了贵重自己。统治者因珍惜自己而去贵重自己,结果招致人民的反抗。所以我们在自知和自爱的时候,应该很好地把握分寸,应避免有过分在意自己和显示自己的行为。那样就会把自知变成了自见,把自爱变成了自贵,其产生的作用不仅是相反的,而且还会遭到他人的抱怨。也一定会影响我们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所以我们自爱,但却不能过了头,那样只会适得其反。真正的自知和自爱,不强调自己对自己的肯定,而看重他人对此的感受,只有他人感觉到平等的时候,我们的自知与自爱才能得到充分的崇敬!
人与人之间要留有生活的空间和距离,给他人留有希望才有发展。这也正是老子所说的圣人所要取得的。
自知与自爱,是我们肉体凡胎在人世修行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