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性以及生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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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文章如何看待父亲的性?谈到了父亲的性,其实对于男人来说,性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基因传播。
绝大部分男人都热衷于基因传播,就是让女人给自己生孩子,基因传播开来,最典型的当然是皇帝,可以让无数的女人给他生孩子,希望自己的子孙可以流传万代。
类似的想法的男性,占据很大部分。男人的好色,最根本的遗传利益所驱动的,这既不是道德问题,更不是所谓思想品质问题,而是源于天性,而不是思维。
女人在很爱一个男人的时候,总是想着给男人生一个孩子,两个人有了更多的链接,而男人呢,如果女人肯为自己生孩子,又不用自己负太多责任的话,他当然乐意。很多私生子就是这样诞生了。
对于男人来说,只是需要付出精子,后面的养育和陪伴并不需要付出很多,女人可以把孩子带大,而他又拥有属于自己基因的孩子,对于大部分男人来说,何乐而不为。
男人的性和生育观,里面隐藏着很深刻的男权思维。
传统思维是母凭子贵,就像皇宫里的妃子,生了皇帝宠爱的孩子,身份自然也高贵了一些。而一些重男轻女的地区,如果女人给男人生了儿子,自然的感觉在家庭里的地位会更稳一些。
在一个男权思维越严重的地方,自然的对女性的生育和顺从都要求更高,而对于男性来说,基因最大限度的传播,会成为他内心当中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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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遗传利益,在于与尽可能多的女人交配,生育出更多的后代。男人对性的态度,就是喜新不厌旧。
看一组数据:在吉斯尼记录中,生育最多的男人是17世纪的摩洛哥国王伊斯迈尔,他一共生育525个儿子和342个女儿。而女子中,生育记录的保持者是一位莫斯科妇女,只有可怜的69人——能达到这个数字,还归功于她生了很多三胞胎。
男人不断追求这种基因传播,还有一种心理,在众多的孩子当中,只要一个或者几个比自己更优秀的,他就赚到了。多子多福的观念,渗入到无数男人的DNA当中。
就像我们看很多影视剧里传导的镜头一样,男人就算被判了死刑,只要是有孩子有后代就感觉没那么凄惨。
譬如《琅琊榜》中的悬镜司首尊夏江,在被皇帝判了死刑之后,他那离开二十多年的妻子,突然来地牢里看他,还带着一个孩子,这孩子是夏江的。他妻子说,每年清明少不了他的一炷香。夏江的表情就轻松了很多。就算自己死了,也算有人来给自己上香。
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死后会怎样,所以总是想着会有你基因的人生活在这世上,就算从来没有尽过养育的责任,只是血缘,基因都会让无数男人热衷生育更多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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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越强调生育,越强调孝顺的地方,肯定是一个经济越不发达,男权越严重,女性地位越低的地方。
这毫无疑问。
生育权一旦不在女人身上,女人成为生育的机器和工具,女人自然的是男人发泄和消遣的对象。
而经济越不发达的地方,越需要多生孩子来保证未来可能会有一个孩子有出息,然后带来光宗耀祖的机会。
生育率偏低的城市或者国家,都是经济高度发达的地方。一是因为养育压力太大,二是人们并无养儿防老的麻烦,三是女性地位很高。
经济越发达地方,养老问题自然不用依靠孩子。而生育对女性来说,付出的往往比男性多很多很多。
波伏娃说:“如果女人被迫生育很多,又要独自养育孩子,她们就深受奴役;如果女人能自由生育,在怀孕时社会帮助她,并照顾孩子,母亲的负担就轻松了,很容易在工作中得到补偿。”摘自《第二性》
女性经济越独立,越需要去外面拼搏自己的事业,在生育问题上自然就有更多话语权。
从男性对生育的态度,其实也可以看出他对性和女人的态度。一般来说,思想越高级的男性,生育方面越不会为难女人,甚至更愿意接受丁克。譬如王小波和李银河。倒不是不要孩子就好,而是会更尊重彼此的选择。
为什么思想越高级的人,在生育方面,越不会有“过多”的追求呢?因为他们更懂得,个人的价值并不一定需要通过后代来体现,不一定需要基因传播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或者优秀,而是他本人就可以做得很自由很优秀。
每个个体的生命到来这世上,并不需要另外一个生命来证明他的存在,而是他就是最独特的存在。
电影《无问西东》里,贵族青年沈光耀的母亲对他说过这样一段话:
无问西东
当初你离家千里,来到这个地方读书,你父亲和我都没有反对过,因为,是我们想你,能享受到人生的乐趣,比如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比如同你喜欢的女孩子结婚生子。注意,不是给我增添子孙,而是你自己,能够享受为人父母的乐趣……
生儿育女并不是为了养儿防老,或者把孩子控制,而是享受为人父母的乐趣。体验陪伴另外一个生命成长的乐趣。
而那些纯粹基因传播的想法,就像把自己的性能量无限的传播出去一样。并不是生命的高级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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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我最讨厌的中国文化之一,就是孝顺文化,就像我以前写过的一篇文章中国式父母,貌似最无私,其实最自私。
每年父亲节,我都想推荐一篇很短的文章,胡适的《我的儿子》。胡适真不愧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
看看他写于一百年前的这篇短文吧。核心观点就是:父母对孩子无恩。恰恰和中国式的孝顺文化是对立的。
只有破除孝顺文化,把孩子还原成一个独立的个体,不把生育当做传宗接代或者女性的枷锁,男人对性对生育观念的改变,才可能真正让这个时代两性关系更良好的发展。
胡适《我的儿子》节选:
“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
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
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
我们糊里糊涂的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
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
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下人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
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孝子”两个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带上商梁冠,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做“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致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致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
至于先生说的,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种他自己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不曾教训我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人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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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号:火养读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