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报往还――《为尊严而战》(30)
1日,南北双方和谈代表在沪协议成立一个解决新国家国体问题的“国民议会”,进而讨论组织问题。代表的产生,议定由革命军所占领的14省和清廷所统治的8省,每省各派3人;开会地点,伍廷芳提议在上海召开,唐绍仪表示要向袁内阁请示后才能答复。
孙大总统就职的电报和唐绍仪的请示电报双双飞到袁世凯的手上,袁世凯恍然:南北终是两家!他感觉自己肥大的屁股落了空,肥大的脸上战云腾起,给唐绍仪一个指令:未经许可就同意国民会议的代表权分配办法,越出了代表的职权范围,应视为无效。唐绍仪无奈引咎辞职,袁世凯同意,电请伍廷芳北上直接谈判;伍廷芳则请袁世凯南下,双方和谈变成了电报往还。
2日,孙中山致电袁世凯:北京袁总理鉴:前日抵沪,诸同志皆以组织临时政府之责相属,问其理由,盖以东南诸省欠统一机关,行动非常困难,故以组织临时政府为生存之必要条件。文既审艰虞,义不容辞,只得暂时担任。公方以旋乾转坤自任,即知亿兆属望,而目前之地位,尚不能不引嫌自避。故文虽暂时承乏,而虚位以待之心,终可大白于将来。望早定大计,以慰四万万人之渴望。
袁世凯复电:孙逸仙君鉴:蒸电悉。君主共和问题,现方付之国民公决,所决如何?无从预揣。临时政府之说,未敢与闻。谬承奖诱,惭悚至不敢当,惟希谅鉴为幸。
孙中山再电:袁慰庭君鉴:盐电悉。文不忍南北战争,生灵涂炭,故于议和之举,并不反对。虽民主君主不待再计,而君之苦心,自有人谅之。倘由君之力,不劳战争,达国民之志愿,保民族之调和,清室亦得安乐,一举数善,推功让能,自有公论。文承各省推举,誓词具在,区区此心,天日鉴之,若以文为诱致之意,则误会矣。
3日,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确定临时政府组成人员,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采取总统制,政府官员包括革命派、立宪派和旧官僚3种政治势力。各省代表会议改组为临时参议院,成为临时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推选林森为议长,王正廷为副议长。
临时参议院议决,以武昌革命军后来所采用的五色旗为中华民国的正式国旗,青天白日旗改为海军军旗,武昌革命军初期所用的十八星旗规定为陆军军旗。
独立各省的军政府多数为立宪派和旧官僚所操纵,南京临时政府和身为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对它们事实上不能行使中央政府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