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岳阳市委市政府保护我的合法财产不被非法强拆

2018-10-29  本文已影响0人  9a1ac3360340

本人洪献忠,住平江县三阳乡平源村29号,家里有父母妻儿总计十多个人,住在一栋自建的三层的别墅里面。因为平江县政府引进了碧桂园公司搞商业开发,建成的别墅卖11000每平米,高层卖6000多,二给我的补偿只有1000多每平米。我们拆了房子后都建不成同样的房子,居住条件大幅下降,我不同意拆,平江县国土局给我下发了《限期腾地决定书》字号是平国土资源字(2018)01号。  2018年10月22日,本人和长沙罗律师前往平江法院立案,就平国土资源字(2018)01号《限期腾地决定书》提起诉讼,因为我们认为该项目为了碧桂园建别墅,属于商业开发,不符合征收的条件,而且补偿价格太低。  我起诉后,平江县政府来了很多领导,黄县长、田副县长、三阳乡政府的姚书记,拆迁办的,总共有七八个人。他们对我说,下周一定要我的房子倒地。我看了很多法律法规,也问了律师,都说在诉讼复议期间不能强拆房子。现在我起诉了,法院还没有判,为什么可以拆我的房子???  我们全家就只这一套房子,政府又没有给我们安置,拆了房子,我们全家就无家可归了。我实在没有办法,只有求助红网等媒体,帮我发声,让湖南省、岳阳市各级领导监督平江县各级政府依法行事,依法征收,维护我的权利。

                                投诉人: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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