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高频考点★★★★)
(1)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实现了人们认识具体事物的辩证运动过程。经历了两次飞跃,实践与认识的运动就算完成了吗?回答是既完成了,又没有完成。
说它“完成了”,是针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而言的。在由认识到实践飞跃的这个阶段,如果能够实现预想的目的,预定的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在实践中变为事实,或大体变为事实,那么,人们对于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认识运动就算是完成了。如工程计划的实现、科学假想的证实、优秀艺术作品的完成、社会主义由理念到现实的落地等,都算实现了预想的目的,证实了原来的认识。然而,人们在实践中得来的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毫无改变地实现的情况很少。一是因为事物是复杂和多变的,即使是对于个别的、具体的事物的认识,也要经历多次反复。二是从事变革现实的人不但受着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暴露。在实践中出现出乎预料的情况时,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出现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状况都是可能的,因此,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的部分改变和调整甚至全部改变也是可能的。许多时候,经过多次失败,不断纠错,才能实现主客观的统一,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
说它“又没有完成”,是针对实践和认识运动过程的向前推移、向前发展而言的。人们的实践是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的,人们的认识运动也应跟着推移和发展。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这样的多次反复,某一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期的结果,这只是对于某一个别事物或某一类事物的认识运动。然而,正如习近平指出的,“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中国也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我们必须在理论上跟上时代”。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们对于客观现实的认识也就一次又一次地深化。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不会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因此,要“不断认识规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毛泽东强调:“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认识辩证运动发展的基本过程,也是认识运动的总规律,表明认识是一个反复循环和无限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是认识在实践基础上沿着科学性方向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也是实践在认识的指导下沿着合理性方向不断深入推进的过程。这个过程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发展,往往充满了曲折以至反复,因而是一个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2)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这是人类认识运动的辩证发展过程,也是人类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这一认识运动过程和基本规律决定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和历史的。所谓具体的,即主观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所谓历史的,即主观认识要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客观实践相适应。由于客观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所以,主观认识也应当是具体的、历史的。当事物的具体过程已经向前推移,转变到另一个具体过程的时候,主观认识就应当随之而转变。如果主观认识仍然停留在原来的阶段上,思想落后于实际,就容易犯保守的错误。当事物的具体过程尚未结束,原有的矛盾尚未得到充分的暴露和展开,向另一个具体过程推移、转变的条件还不具备时,如果人们硬要把将来可能做的事情勉强拿到现在来做,企图超越阶段,就容易犯冒进的错误。所以,“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的哲学基础。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正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群众是实践的主体,也是认识的主体。认识从群众中来,主要是从群众的实践中来;认识回到实践中去,也主要是回到群众的实践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