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析字历史有意思《说文解字》部首分篇梳理

汉字一到十的写法有何最初含义?

2019-02-21  本文已影响1人  苏漢泽

一到十,确实都可以看成是假借,但是其本身却是基于三维空间的一套完整世界观(确切的说是一到八,所以古代半斤是八两)。从这个角度说,却又可以认为是引申。

先说一跟十,“一”字几乎古今如一,就不上图了,我们看看“十”:

甲骨文“十”很像阿拉伯的1,但都知道肯定不是一回事,我们来看看大家们对此怎么看:

」甲骨文及早期金文作一豎畫「」,其構形眾說紛紜,一說以為字象「」的初文,古人以「」的象形符號來記錄數字「」(裘錫圭)。于省吾認為數至十進位,復返為一,為免與「」混淆故直寫而為「」。朱芳圃以為「」象杖之形,郭沫若、張秉權認為是合豎二掌之形,二掌的手指數目為十,合掌豎立,只能看到兩邊微鼓的一條直線。馬敍倫以為象結繩形,上古結繩以記數。《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凡十之屬皆从十。」

以上引用自汉语多功能字库网

我认为马叙伦的说法最接近事实真相。但结绳说对甲骨文的写法还是不能很好的解释。我的理解,甲骨文的写法与后来中间加点(圈)的写法是两种记事行为:后者是结绳很容易理解,前者的一竖,那是更早的画石(墙壁)记事。当绳子还没普及,或说人们还在山上的洞穴(确切的说该是窑洞)时,当数量太多双手数不过来时,将双掌之数在壁上划一竖线一记录。之所以是竖线,估计因为人站着横向移动比弯腰方便(省空间)。另外,拿着石头在立壁上竖着写比横着写省力(或许这个更主要)

至于“一”,虽然篆书之后的“十”虽然也有一横,但显然,从其字形发展看,是一点(圈)的横向延伸。反倒是“七”中的一横,与“一”相关的可能性更大:

关于七的构形解析,这里同样先引用一下汉语多功能字库网的解释:

    「」之釋形說法甚多,未有定論。其中「」是「」的初文的說法較有理。「」字會「」將「」中間分切之意,後來「」假借為數詞,所以不得不加「」於「」上另造「」字(參林義光、丁山)。另,張秉權認為「」字起源出於手勢,象兩手各伸一指縱橫相交之形,可備一說。《說文》:「七,陽之正也。从一,微陰从中衺出也。凡七之屬皆从七。」

  古文字中,「」字和「」字形近而有別。「」字甲金文多是橫長豎短,橫豎兩筆有時長短相若,而「」字甲金文則多作一豎形,後於豎劃中間加小圓點。「」字金文圓點後又伸展為橫劃,不過「」字多作橫短豎長,有時只作一豎形。《睡虎地秦簡》和《馬王堆帛書》中,「」字幾乎全寫作橫長豎短,今日通行曲豎的寫法是戰國文字為了與「」區別而於豎下部加曲筆而成。參見「」。此外,「」字甲金文與「」同形,兩字只能據辭例區別,參見「」。

「七」是「切」的初文的說法确实有理,然而我以为,其“「丨」將「一」中間分切”的说法却可能颠倒了。这个从篆书“七”字的构形可以略为反证。其曲笔延长的是竖笔,若将这笔看成刀具则显得有点侮辱祖先的智慧了。

而从切字的含义来说,切片都是薄片,所以被切物相对刀具而言通常都是小块(细长状物体,为了提高效率,也会很自然的切短重叠)。因此,“七”字构形更可能是「一」將「丨」中間分切(为何引申数量含义容后细说)。

这点细微的区别不影响对“七”字的理解,但却可能让汉字的数字系统出现缺陷。若“七”字的「一」是刀具,那么“一”字可理解为一刀(一切)。这就与“一”字所包含的“一画开天”含义完美呼应。

在这基础上,二与三的最初构型含义就很好理解了,那就是二分(切)与三分(等长的两横与三横):

至于两字后来的笔画长短变形,可理解为切分后的结果:二为阴阳分离,所以上短下长。三为天地人三大。此三者关系为人生天地间。因此,“三”字在“二”字中间再加一短横。

关于四,如前面几位所示,有两种写法:

四横的写法与起始时的二三一样,都是等长的横线。费解的是后起的构形,也就是现代“四”字写法的原型。先秦时,有三种类似写法:

三种写法相同的都有类似四框与八字的构件。不同之处在于有的八字下面加两横,有的加一横,后来干脆什么都不加。

四字费解之处其实就在类似八字的构件,这个构件八或许跟数字“八”最初所代表的含义有关甚至一样。那么我们先来看看“八”字:

汉语多功能字库解释如下:

對於「」字之構形,學者或從許慎說(如于省吾、李孝定、戴家祥),以為象二物相背、分別之形。「」字用作偏旁一般表示二物相背之義,《說文》:「八,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凡八之屬皆从八。」由於分別相背之義頗抽象,無形可象,故此字當非象形字,而是指事或象意字。設若許氏斷此字為象形字是對的,那麼其起源當與具體物象有關,張秉權即認為「」可能是象兩臂斜伸之形,或者象分開伸直拇指與食指之形,以表示分別之義。

  一說以為「」乃「」的初文,後假借為數目字「」,且久借不還,乃增義符「」而為「」字,以存其初義(高鴻縉)。或以為表示「」的「」與數字「」同形,於是增分物之工具「」區別出「」字(戴家祥)。二說並不相違,且可互補。從聲韻方面考慮,「」屬微韻,「」屬文韻,二字雙聲對轉,由此似可側證「」、「」本為一字(林義光)。參見「」。

  又一說以為「」字之初文非數目字「」,而應訓為分別之「」,因為「」古音正讀如「」,並且其字構形亦象二物相背、分別之形,故其構形取義或為分背(張孝達、潘祖蔭)。參見「」。

且先不评论上面各家说法,我们先看看相关古文。含构件“八”的甲骨文有“分”、“㒸”:

后起金文含构件“八”且与数目有关的有“半”、“平”:

其中最有意思的是《说文》关于“平”字的解释:

楊樹達據《說文》以為字從「」從「」,「」象氣之分,「」與「」同,象聲氣上出而以「」顯示聲氣之平穩。本義是氣之平舒。《說文》:「平,語平舒也。从亏从八。八,分也。爰禮說。釆,古文平如此。」

这里分明的说八即分,与前面引用里高鴻縉所认为:「」乃「」的初文的看法可说一致。这也就是说,《说文》自身对“八”字至少有两种解释。

那么“八”最初是否就是“分”呢?我认为还是差了些味道。如果只是分,那么为何分猪是“㒸”,分牛就是“半”呢,更别说分于为“平”。

所以,“八”应该是比“分”的含义要更精细些。我认为,“八”构形本义是均分(确切说是二均分)。之所以引申为数字“八”,是均分三维立方的极限就是“八”之数(类比三维八象限)。八卦之所以是八卦,因为古人对世界的解析极限就是“八”,再多就是内部文章了,所以本义掏挖的“九”引申为数字“九”。

回过头来,我们来以“八”为均分的含义看之前提到的四个相关字。“分”字加刀强调切分。“㒸”字均分猪“肉”意味着每个人都能开荤。人们养猪就是盼着吃肉,而“㒸”就等于人人都能吃猪肉,其引申满足心愿之义太自然不过了。至于“半”,均分的对象是牛,而牛在进入春秋之后更多的时候以耕牛身份存在,“半”字中的分牛,其实是共用耕牛,一般就是轮着用,那是真正的对半使用了。

至于“平”,其构件“于”的本义为何在学界还存在分歧:

」字的構形有兩種說法,第一種認為甲骨文象管狀樂器之形,中間有「」作為聲符,是「」的初文(郭沫若、李孝定、裘錫圭)。後來為書寫簡便,省作「」,以代表整個樂器,後由吹奏樂器引申表示氣之舒吁。

  第二種說法認為「」是「」的初文,象管狀樂器中的一口氣之形,本義是吁氣。還有第三種說法,孫雍長認為竽中的「」象竽的表面竹管的紋路、紋理之形。

  上述第一種以「」原指「」的說法出自郭沫若、李孝定、裘錫圭等名家。甲骨文文例表示「」這種樂器。又用作介詞,引介時間、地點、人物等。

金文「」字的或體「」從「」從「」,用作音階名,相當於後世的「」。「」在「」和「」字中除了標聲之外,還充當意符,意義與樂器相關,可作為「」的初文是樂器一說的佐證。參見「」。

  至於第二種以「」為「」的初文的說法實可遠溯於許慎,近年則由關子尹提出。查「」字於《說文》中寫作「」,其解釋為:「亏,於也。象气之舒亏,從丂從一,一者其气平之也。」查「」字的結構,實與「」、「」、「」等字一樣,都和吾人的各種呼吸送氣活動有關。「」很可能是「」的初文,其原義亦應為「歎息」意義的「」。

我以为前面两种说法是古代不同时期的用法,「于」最初是表示乐器「竽」,但当名词作动词用之后,「于」字由往竽吹气的动作引申出“探入,进入、送入”之类的意思,再发散一下,就能理解成“往、去”(此时表送气就被迫另造「吁」字):

西周金文中「于」字有用作動詞,解作往、去,如獻簋:「獻伯于遘王」,令簋:「隹王于伐楚伯,在炎。」與《詩經》用法相同,如《周南.桃夭》「之子于歸」,《毛傳》:「于,往也。」

回过头来,我们再看“平”字,目前发现最早的“平”出现在春秋时代,其构件“于”的含义应该是吹竽(吁气),所以“八”“于”就是平分(均匀)的吁气,也就是平稳(前后一致)的送气。《說文》:「平,語平舒也」的解释也算接近最初的真相。

综上,“八”字由最初的均分含义引申均分空间极限为八而成为数词“八”。而“四”里面的构件“八”用的是其最初含义,其外框可以理解成平面(合在一起就是均分平面,二维平面四象限)。至于里面再加一横或两横,估计因为数词“八”成为常用义之后,“四”里面的构件“八”一样令古人费解,于是加一横或两横加强切分的含义。

“五”字古文其实两种写法:

如上图所示,一种连笔,整体就是一个不可分的构件;一种是上下两横外凸,形成两个或者三个构件。《說文》:「五,五行也。从二」明显的,许慎将“五”字分成两个构件。但汉五铢上的“五”字却看着只是一个单独构件:

以我看,古文“五”的两种写法代表两种不同的含义,不过两者字形接近,而且都能引申出数词“五”,所以古代并行流通使用。

下面先看看一体式写法的“五”:

上图中黑色部分就是一体式写法的“五”,其构型接近一正一反两个等腰(正)三角形的连接。这样连接的两个三角形产生五个角位(交点),刚好对应五行。而且这样形状的五行关系表其实比五角状关系表要更接近现实,只是外行不容易读的懂。

上面这张五角状关系图外行要更容易看懂,只是更内在的,比如土居中,是其他四行转化的桥梁这点就无法表达。最明显的比如水生木,树木若没有扎根大地,那是不可能长成大树的。

而“五”字这种一体式构形,虽然在毛笔字盛行后消失于书面,但却顽强的保留在铜币上,直到隋唐之际五铢钱被通宝钱取代。下图为隋五铢:

至于第二种分解式构形,我也不太赞同《说文》上的看法,我认为该从一(取其最初含义切),从交(交省)一(切),如下图:

上图为三刀(绿线)将一个物品分成五份的切法,而分解式的“五”,更可能是这种分割物体行为的表达。

从“五”字的古文只有一个“吾”字:

早期的构件“五”(多一竖笔)多呈一体化构形,但也有从分解式构形的:

多的一竖笔,一般认为是饰笔。而所谓的饰笔,其实大多有一定的突出指事含义。古文“吾”中的一竖笔,落在五行中的土行,无论从五行角度还是单纯的构形角度,都突出“中”的含义(不用“中”字,除了发音原因外,估计还因为“中”字多义)。若只是表音,则被看成饰笔的一竖,是不需要添加的。

综上,“五”在古文中其实是本义相殊的两个字,只是皆能引申数词“五”,构形也相似,所以容易混用。若严格来说,五行的“五”应该是一体式的古文“五”。

下面来看“六”字:

以下为各大家的看法:

早期甲金文「」與「」同形,疑兩者古本一字。後假借作數詞,故加兩撇筆作為分化部件(參郭沫若、李孝定、丁山)。一說認為「」象一座棚舍之形,是「」的本字,後來才假借為數詞(劉興隆)。裘錫圭認為文字形成過程剛開始時,或會有少量流行的記號被吸收成文字,並指出「」可能是原始社會用來記數的記號,可備一說。

  《說文》:「六,《易》之數,陰變於六,正於八。从入从八。凡六之屬皆从六。」按此處以《易》釋字,所解當非「」字本義。

认为「六」與「入」同形的,大概太不在意细节,以下为“入”的古文:

同时期的“六”与“入”基本上不会混淆。现在能看到的同形,只最早期的金文“六”有与甲骨文“入”接近的,而且算得上孤例,西周稍后期的“六”字,都有下面两笔。

而「六」象一座棚舍之形的说法有点接近,但可能不够确切,因为“六”的甲骨文还有以下构形:

我的理解,这应该是更早的半地穴是居所。

因此,古文“六”以居所的构形表达独立(封闭)空间的含义。独立空间,六面封闭,因此引申数词“六”。而独立空间,一定程度就等同六面体。这个概念的确认,对于理解“七”为数词“七”至关重要。再来看看古文“七”:

上文已经确认了“七”为“切”的初文,而“七”之所以引申为数词“七”,因为“七”切的是“六”(六面体)。六面体切去一个小角,就成了七面体。

至此,汉字的基础数词解析完成,八九十三个已经在前面的解析过程中一并解析了。

“八”本义为均分,均分空间的极限为八(三维八象限)。

“九”一般认为是“肘”的初文。但我认为是“究”的初文。类似“七”源于“六”。数词“九”源于“八”。“八”为均分的极限,所以更大的数字只能是探究内部。

一到三为一维角度的分切,四、五为二维角度的分切,六、七、八是空间三维方面的描述与分切。古人之所以半斤等于八两,就因为“九”为数之极,探究内部意味事物本身,异于其他数字。

至于“十”的绳结含义其实与阿拉伯数字10类似,已经是进位性质。

说句题外话,其实,我们还有一个数词,能表达与阿拉伯数字0一样的意思,那就是“無”。而阿拉伯数字里面两位数以上的“0”其实更多的是表示占位符。比如1008与1080,我们现在是读一千零八,与一千零八十,中间都是0的话,无论多少,我们都只读一个零。而且,我们古人的读法为一千又八,一千又八十,或者可以读一千单八之类。估计因为我们古代基本以农业为主,而且主体民族稳定(这两点造就我们古代相对独特的人情社会),因此使用数字不够频繁(或者说是精确),人们就没有另外创造一套数字系统用以记录以及运算,而是直接怎么读怎么写。

而阿拉伯数字其起源其实是古印度,其诞生的主要原因,我估计是因为雅利安人所建立的种姓制度带来的统计需要(异族统治,不相信人,只相信数字)。再后来,阿拉伯人东征获得了这套数字系统并广泛用于商业,最后变成世界通用数字符号。

至于我们,宋之后商业大发展,面对大量的运算需求,我们的祖先找到了另外的解决途径——算盘。就当时来说,肯定是比阿拉伯算式更高效的计算手段。

至于“無”字的构形解析,就不在这里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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