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消保维权丨315消费者维权科普指南

2020-03-16  本文已影响0人  法为绳墨

消保维权 2020年03月15日

恰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为绳墨本着助为初心的原则,为大家推出315维权妙招特辑,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01

禁止自带酒水

酒店、KTV禁止自带酒水、一经出售概不负责、先验货后签收

以上规定均属于霸王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消费者因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我们可以和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或者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若以上措施均未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我们可以向法院起诉经营者

02

买到过期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购买到过期产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食品生产者也可以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赔偿,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除此之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按照一千元赔。也就是说我们消费者花两元,买到了过期的牛奶,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赔偿1000元及所受损失。

03

买到事故车

消费者从4S店买到事故车,首先我们知道是我们消费者遭受了商家的欺诈,但是,如果您遇到上述情况,我还得向您道一声恭喜,为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隐瞒事实欺诈消费者的,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自身受到的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也就是我们常常听说的退一赔三,买到一辆事故车,赔偿三辆车,真真的是赚到了呢!

04

商场购物摔伤被盗

生活中这种事情是比较常见的,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当向谁索赔呢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也就是经营者要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若在购物、吃饭等场所,经营者未设置提示牌提示路面湿滑、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以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

大家在生活中还遇到那些维权问题可以留言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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