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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个家仆改写的历史:明朝灭亡,满清入关

2020-03-01  本文已影响0人  枫中白羽

1642年三月,(崇祯十五年),明军在和后金(满清)的松锦会战中,全军覆没,辽东丢失,崇祯震惊。

此时大明王朝局势已危,山海关内有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军,攻城掠地,关外后金相继臣服蒙古、朝鲜,所向披靡。

新上任的兵部尚书陈新甲,审时度势后,决定与后金议和。

后金主政的皇太极,也在犹豫是不是和崇祯死磕下去。面对人口庞大的明朝,和自己内部的矛盾,皇太极心里也在打鼓。

思来想去,皇太极决定与明朝议和。

为了照顾到崇祯帝的面子,皇太极,没有采用后金大臣建议的让大明“今彼纳贡称臣”,开价苛刻,赶尽杀绝的建议,而是以金银和互相贸易为条件的议和方式。

“每岁责国馈兼金万两、银百万两。我国馈人参千斤、貂皮千张”

彼此互送逃人,

“以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为贵国界,以塔山为我国界,”以连山为适中之地,两国俱于此互市。”

皇太极认为这个条件,对当时危如累卵的崇祯王朝,还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皇太极抱有很大期望,很积极促成议和。

皇太极写信给陈新甲:

“尔速遣使资和书及誓书来,予亦遣使资和书及誓书以往。”

陈新甲将皇太极议和内容告诉傅宗龙,傅宗龙转告大学士谢升,谢升上奏折给了崇祯。

得到消息的崇祯,却未置可否。其实崇祯早有议和之意,但囿于清流群臣们的反对,他不愿挑明,更不愿担责。

崇祯犹豫不决,谢升说:“如果后金议和,对皇上还是很好。”

崇祯志向远大,但现实却很残酷,只能默许,让谢升招陈新甲觐见。

但在心腹大臣们前面,崇祯却对陈新甲“切责良久”,意思是议和不是他自己的主意。

随后崇祯征求大臣们的意见,希望大臣们出面而不是自己出面请和。群臣了解崇祯的品行,摸不清崇祯帝真正所想,惧怕他的反复无常都不提意见。

群臣们很清楚,崇祯帝征询自己议和意见,可不是什么好事。议和成功,没什么功劳。议和失败,则要顶罪。此前崇祯杀的尚书大臣,不计其数。

首辅大臣周延儒,态度模棱两可,其他群臣见此情形,也都态度含糊。

和后金议和,因大明朝君臣双方态度暧昧,僵在那里。

只有谢升说:

“倘肯议和,和亦可恃。”

崇祯下台阶,让谢升给陈新甲回复:

“可款则款,卿许便宜行事。”

谢升了解到崇祯的有心议和意思后,为了减轻议和阻力,对群臣说:“皇帝是想议和的,你们都不要说了。”

清流大臣们一听,非常气愤,堂堂大明,竟然意欲和敌酋议和,于是纷纷上书弹劾谢升,崇祯为洗脱自己,居然罢免了谢升。

剩下来与皇太极的议和工作,就只有陈新甲了

为了防止清流群臣们再次阻止议和,也为了维持帝王守社稷的名声,崇祯数次叮嘱陈新甲:“外廷不知也”。意思是议和一事,对外廷的群臣,要严格保密

崇祯和陈新甲秘密商议与皇太极议和,群臣虽然都有耳闻,但没有证据。崇祯自己也不承认。

熟悉历史的人,会清楚崇祯帝时的群臣,曾阻止过多次皇帝的想法。

一天,兵部职方马绍愉,从关外给陈新甲发来写有后金议和条件的密函,陈新甲看完后,放在自己的案头,转身去了五谷轮回之所,忘记处理这封密函。

陈新甲的家童,把这封绝密的信函,当做塘报,交付给了相关府衙。

陈新甲和崇祯私下与后金议和一事,就此公开。

清流们,群情激昂,纷纷上书,陈述议和弊端,晓以利害。

迫于群臣的压力,崇祯开始追责陈新甲。

崇祯颁发了一道圣旨,在圣旨里,崇祯严厉斥责了陈新甲,并把陈新甲打进大狱,在狱中,陈新甲上书崇祯,请求免罪,并历陈议和重要性。

首辅周延儒、陈演亦上书崇祯,请求赦免陈新甲。周延儒说:“按照明朝律例,敌人没打到城下,就不能斩杀兵部尚书。”

好面子务虚的崇祯却说:“我的七位亲王受辱遇害,比敌兵打到城下更严重。”

崇祯下达圣旨:

“人臣无境外交。未有身在朝廷,不告君父而专擅便宜者。新甲私款辱国,当失陷城寨律,斩”

崇祯十五年九月二十二日,陈新甲被斩于市。

陈新甲死,崇祯失去最后一次企稳王朝的机会。

明军关里关外两面作战,严重消耗了大明王朝的国力财力和军力,最终动摇了明王朝的根基。

两年之后,后金入关,明王朝土崩瓦解,从此开启了二百六十八年的满清时代。

历史就这样奇怪:一个微不足道小人物,一次微不足道的失误,使得事情发生巨大的变化,崇祯因此上吊,大明因此而亡,历史也因此改变了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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