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德元:中国格言漫话之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句格言出自《左传·僖公十年》,刚就君位的晋侯为了向世人表白自己并不是篡位,决定把大夫里克给杀了,事先派人去谴责他说,“要不是当初你作乱杀了我的兄弟,我也得不到机会从国外回来做君主;虽然如此,你毕竟杀了两位君主和一位大夫,做你的君主也太难了!”里克不服道:如果不是我杀了他们,你怎么能有机会做君主呢?“欲加之罪,其无辞乎!”随即拔剑自刎而死。
后用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表示对给人妄加罪名者的控诉;也说明没有法制的社会是多么可怕。
中国历史上因“莫须有”的罪名而被处死者不乏其例,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岳飞。据史料记载:公元1141年(天眷十一年),宋高宗、秦桧为了与金(兀术)议和而将抗金将领韩世忠、岳飞召到临安,任韩世忠为枢密使,岳飞为枢密副使,解除了韩、岳的兵权。兀术败后,写信给秦桧说:“尔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且杀吾婿,不可以不报。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也。”(《宋史·岳飞传》)
金军以杀岳飞为议和条件。高宗、秦桧为议和而密谋杀害岳飞。首先是主和派大将张俊和秦桧死党右谏议大夫万俟,造谣说岳飞过去作战时曾要放弃山阳(楚州)城,援淮西时拥兵逗留不进等,罢了岳飞枢密副使的职务。后又诱迫岳飞部将王俊等诬告岳飞的副手张宪煽惑军心,企图使岳飞再次领兵,借此逮捕张宪入狱。张俊下令将张宪打昏后,强行画押。张宪的这份假供词直接牵连到岳飞及其子岳云,于是秦桧下令先捕岳云,既而又以让岳飞到临安对质的名义,把岳飞骗入狱中,由万俟主审,对岳飞施以酷刑。
开始时岳飞还替自己申辩,后来看清了他们的险恶用心,知道无法讲理,只有长叹一声说:“使吾为国忠心,一旦都休。”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说完闭目,任其拷打。他们逼岳飞招供,岳飞在纸上写下八个大字: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以表示自己的强烈抗议。
当岳飞冤狱形成之时,已经退职的韩世忠前去质问秦桧:岳飞到底犯了什么罪?秦桧回答道:“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愤怒地说: “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二年(公元1142年)1月,宋高宗根据秦桧捏造的罪证,下诏以“谋反”罪将岳飞“赐死”于狱中,岳云、张宪被斩于临安街头。岳家军中的一些将领,相继被罢免或害死。金兵闻之,摆酒相庆。
近代也常有以“查无实据,事出有因”为由给人治罪的,同样令人发指。
17世纪法国著名的政治活动家、红衣主教黎塞留《回忆录》里有这样一段文字:“最可敬的人写的文字,只要给我六行,我就能从中找出借口来判他绞刑。”可见,人心何等险恶。复旦大学骆玉明教授对此评论道:“世界上最不缺乏的可能是借口或说理由;重要的不是你有没有理由去做一件事,而是你有没有力量去做它。”
我的疑问是,难道说,只要有力量,有可能,人就可以无恶不作?
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最可敬的人写的文字,只要给我六行,我就能从中找出借口来判他绞刑。” 顾云松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