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红经济到知识交付,兴趣如何变现?
自第一批网红横空出世,争议就始终存在:或谓之哗众取宠,或不屑其低俗直白,甚或有人因此唱衰社会价值观,感慨人心浮躁。然而现在,网红不仅不稀缺,而且变成了一个产业。不必路人皆知,只要在某一个群体中有受众、有影响足矣。网红经济应运而生,它有点像定投广告,可以让目标用户看到,轻松实现营销。又因为门槛低,人人都有可能凭借自己的兴趣或专长成为网红,以此变现。
兴趣变现:内容营销之父教你打造有趣的个人IP_腾讯视频
从这个角度看,《兴趣变现:内容营销之父教你打造有“趣”的个人IP》这本书显得有些功利。两位经验老道的内容运营者为读者指点迷津,连“内容营销”这个琅琅上口、言简意赅的词,都是他们为营销首创的。
从兴趣着手,到成功吸引受众,再到盈利,个人IP运营者想要的成功不完全是凭借运气,他们完全可以依循一定的规则,少走弯路。追随着书名而来的读者,自可以从本书作者的拆解和指导中收获干货。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在作者笔下,内容营销这条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违心,受众也好,内容运营者也好,都未必要牺牲对兴趣的乐趣,变现并不是透支兴趣换来的。
在此,可以借用罗振宇提出的“交付”的概念,这也是作者在本书中不断强调的。内容运营者需要经历观念的转变,从表达入口到交付入心,关键不在于运营者本人的才华或表达有多出色,而是受众能从中得到多少,亦即是将个人IP的功能从展示自我锁定到了满足用户的需求上。有了这个基础,内容营销才有价值。
撇开我们对无孔不入的广告的抵触不言,内容营销常常会被吐槽:所谓的网红是否真能代表行业的专家?经过加工的内容是否忠实地传达出原作的精髓?赖以吸引受众的“佐料”是否降低了格调或包含刻意的讨好?但站在“交付”的角度,这些问题就不重要了。交付的能力决定了个人IP的成功与否。
受众关注的往往不是运营者本人,或者说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我们无意去了解一个陌生人的内心,更在乎的是我们的兴趣点能否从中得到满足。因此,《兴趣变现》告诉我们,运营者应当对受众有一个“画像”,设想他们是怎样的群体,需要从你的内容中得到什么(当然不会是直白的广告),为什么选择你而不是其他人。根据这个画像,来确定个人IP的定位。
其中最困难的,是确定自己的特色。在最开始,是书中说的“甜蜜点”,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中挑出真正擅长并且可以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的。书中有个成功案例:数学学霸马修·帕特里克梦想当演员,却屡屡碰壁,直到他发现,对游戏的热爱可以助他一臂之力。游戏是一种博弈,何不跟数学结合起来?于是,他的产品就是《游戏博弈论》,既可以发挥他的数学功底,又过足演员瘾,而且的确是一条别出心裁的道路。
当我们内省的时候,不难发现自己的专长,或许会感慨怀才不遇,但客观说来,拥有禀赋而难以为人所知的大有人在,会唱歌、会化妆、会学习本就不甚稀罕。互联网用户之多、平台之大是机遇也是掣肘,被埋没的永远是大多数,而才华本身亦难以公正地评出高下。叠加另一项专长就像为它加乘,为个人IP提供了被人记住的可能性。
因此,走红的是边吃辣椒边做出夸张表情演奏的乐队、是边教化妆边替网友解惑的博主、是把读过的书用音频的形式介绍给大家的读书人,连演技逆天的PAPI酱,最早光凭演技的表演也是不温不火,直到找到了自己的“甜蜜点”。而受众喜欢她,也不光是为了她吐槽的鸡毛蒜皮和笑点,而是与我们心中的某一点碰撞后产生的共鸣,这又让原本的“兴趣”发挥了更大的能量。
无论是对运营者还是受众,兴趣变现都不是一件被物质主导的无趣的事。运营者不只抒发自己,受众愿意为被交付的内容买单,兴趣是串联其中的有生命力的线,兴趣变现方可长效地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