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常识》读书笔记(41)
今天学习了李政涛老师的《教育常识》第四十九篇“没有最好的方法,只有最适合的方法”。
李老师说,世界上没有最好的方法,只有最适合的方法。这是方法世界中最基本的常识。
“适合”成为判断教学方法是否有价值,以及为自己的教学选择方法的核心标准。“什么样的方法适合我的教学?”
第一个标准:是否适合所教学科?
如同第斯多惠所言:
正确的教学方法并不单纯是任意强加于科目的表面形式,它是从科目的性质产生出来的,是科目的本质。(第斯多惠,1964)
教学内容和思路必须清晰,这应该是数学和语文共有的要求。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对所教学科的整体特点,从知识特性到知识转化的过程逻辑有准确的把握,以此作为方法选择的依据。
第二个标准:是否适合教学内容?
即使是同一学科,不同的教学内容需要有相对应的教学方法。即使是同一个具体的教学内容,若让不同教师来教,也会有不同的方法选择。
第三个标准:是否适合学生特点?
同一内容,放在不同年级段或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班级、不同基础水平的学生面
前,需要有不同的教学方法。
将教学方法的选择和学生特点结合起来,还可以聚焦学生某一方面的能力的训练和提升,设计不同的台阶或步骤,来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
第四个标准:是否适合教师个性?
每个教师都有自己的个性风格和教学习惯,在别的老师那里好的教学方法,在“我”这里不一定适合。
对合适教学方法的选择,体现了思维方式的渗透和引导。
其一,从点状思维到整体思维。
其二,从静态思维到动态思维。
其三,从结果思维到过程思维。
可以发现,对教学方法是否适合的判断和选择,是一个综合因而复杂的过程,这个过程对于教师的发展有独特价值。它有助于教师培养如下意识:
适切意识、视角意识、台阶意识、分析单位意识、思维方式意识。
在这个资源丰富以至于繁杂的时代,最艰难的是选择,最有挑战和发展价值的也是选择。教师选择最适合的教学方法的过程,就是提升教师判断能力、辨析能力和思维品质的过程,因而是提升整体素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