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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此文给合伙人看了之后就可以合伙了

2016-11-19  本文已影响2154人  primates

今天看到一篇网文,说的是几个大学同窗毕业后合伙创业,在奋斗过程中,因某些问题,不得不将个别合伙人辞退掉……为此,我写下此文,帮所有创业者理清一些问题:无论将来经营的公司规模有多小,请务必让每个合伙人认真看完本文,在认同本文的情况下,再进行合伙

每个概念都是独立的,不要混淆

合伙人常遇到一些词汇,首先是一堆“角色”称呼,如:投资人、股东、合伙人、管理者、员工、伙伴、朋友、同学……其次是一堆模糊的名词,如:投资、股份、股权、分红、工资、薪酬……

上述每个词汇都是独立存在的,投资人≠股东≠管理者,不要混为一谈。就我个人阅历来看,纠正几个常见的偏见:

本文的语境

本文写了两天,一直想把上述各词语关系理清,但本人文笔有限,不得不设定一下语境,免得越说越绕,句句有坑。本文所指的语境是:

投资人

投资人的“资”应该按广义的“资本”来理解,既有资金的意思,也“资格”“资历”的意思。大多数理解成资金,技术、能力和人脉等资历在进行了货币估值后,可以作为“资金”的形式算作投资。

生意场上的投资人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获取收益。而收益有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经济收益就是货币形式的,社会收益就有公益、名誉等形式的。投资人感兴趣的只有两点:

  1. 你的项目是否收益:要么经济收益,要么社会收益,或两者兼有;
  2. 你对项目运行期间的风险是如何控制的:考察你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等。

投资人/股东和管理者

如果我们把“捐助”也看作是投资的话,那么投资人并不一定会成为股东。而给你投资,又想成为股东的人,你必须把他列为股东。

“投资人”和公司管理者是两个角色,各承担不同的责任。投资人就是给你钱,雪中送炭的人,而帮你打理公司的人是管理者。

投资人可以组建“股东大会”(合伙人大会),这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此基础上,任命总经理等管理者。但是,投资人的目的和管理者的目的并非一致的,投资者是你资本并让你来实现他的目的,管理者是决定(决策)采用什么措施(手段)和方法来实现公司盈利。如果一个人即做了投资,又担任管理者职务,即两种角色聚一身的话,那么:

如果你是投资人,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能力,在自己能力不足的情况下:

投资人|股东|股份|股权|分红|红利

投资人被列为公司股东,就要占有股份。而“股权”和“分红”的计算是最复杂,不要认为:股东所持股份,一定是按投资额的比例划分的,是可以与投资金额的比例不同。

假设:四个人合伙做生意,A出16,B出12,C出8,D出4,合计共40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份 股权比例 分红比例
A 16 40% As Ar Ab
B 12 30% Bs Br Bb
C 8 20% Cs Cr Cb
D 4 10% Ds Dr Db

<small>注: 上表小写s是Stock(股份)缩写,小写r是Right(权力)的缩写,小写b是Bonuses(奖励)的缩写。</small>

合伙前,请务必将合伙人全部召集在一起,制定你们的游戏规则(权益分配制度),而且必须是书面的。如果某人认为“小公司,没必要这么严肃”,或“朋友之间,信任是基础,没必要写书面的”,那就暂缓,多花点时间说服,慢慢来,最终说服他,因为股份、股权和分红分配制度(游戏规则)一定要写成书面形式,否则,宁愿放弃他的投资,另找他人。

如果你的合伙人不懂上面的概念,那就务必一定让他理解并掌握。哪怕百度百科这种并非权威的解释,也是了解的渠道。因为这些概念和你们的游戏规则(利益分配),最终是列入公司章程的,受到法律保护的。

投资人(合伙人)不一定要参与到公司运营中

针对小规模的合伙公司,一般来说合伙人会参与到公司运营。但是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都有缺点。应该及时考察投资人(合伙人)的能力,对因能力不足或运营理念严重不一致的,允许他持有股份享受分红,但不能参与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或只让他从事低层次的业务。

公司平时的行政和业务会议,对没有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合伙人,就没必要让他参加。因此,个别合伙人的股权和公司职务管理权应该明确分清楚,不要混为一谈。

每个阶段,合伙人是要在一起开会的,类似股东大会。这就要求所有投资人,不管是否担任公司职务,都是要参加。

同样还要分清的是:合伙人一般是按年拿分红的,如果合伙人还负责公司运营管理职务,还必须按月给他支付工资。他在运营管理上的表现只影响他每月的工资,该奖励就奖励,该处罚就处罚,甚至撤销职务。而他作为合伙人而享受的分红,是不受影响的,只能到年底按盈利情况和股权比例计算发放。

合伙是有期限的

很多合伙人在合伙时没有时间概念,这是最大的“无知”,也是合伙中最大的“隐患”。谁家没有个特殊情况,今天能合伙投资,明天说不定家里有事需要钱而撤资;今天合伙投资,明天说不定又看上更好的项目,需要将资金撤出而投入到更好的项目中……这不是“不忠”的表现。

建议:

结论

本文写的时间长,中间修改了几次。合伙人关系,一两本书都说不清楚,这篇短文更不能说清楚。笔者只是从个人阅历出发,用些大白话写了些注意事项,以提醒现在创业的年轻人,为了你的事业稳健地发展,少些波折,创业开始不要怕麻烦:

祝各位的事业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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