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微知著,视之而弗见

2025-06-07  本文已影响0人  英芳梅桂

老子《道德经》第14章,有很重要的三句话。

第一句是「视之而弗见,命之曰微。」视就是看,表示眼睛的视觉;之是代词,指代事物。弗,是指没有。

意思是说去看一个事物,但是没有看见什么东西;既然你去看,应该还是有东西可以看的,但是又没有看到什么东西,那么就把这个东西,取一个名字叫做「微」。

这个「微」也成了一个概念,所以凡是非常微妙的东西,都把它叫做微,微小、微妙、微弱、细微等都与「微」有关系。

「微」从这个概念出来,就是说没有形色。举个例说。一位老太太穿針,一根小花针的针眼,你说到底有没有?

是,有的,但在老太太的眼里看不见。这时,找一位年轻人叫他穿一下,哎哟!线就穿过去了,这个针眼在老太太的眼里太微小了,它存在吗?

它是存在的!但是,老太太去找找不到,因为看不见。

这还有另外一种注解:「见微知著」。

荀子做了这么比喻,他说:「声音无论多么微小,都能被人听见;行为无论多么隐蔽,都能被人看见;山地蕴藏的宝石,上面的树木就显得润泽;淵池里养了珍珠,崖岸就显得不乾枯,这就是观察中的微妙。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