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卷一古代哲学~第二篇/第十五章 柏拉图的理念论
在《国家篇》的第6卷和第7卷里,柏拉图谈的是两个问题,第一,什么是哲学,第二,一个气质相宜的青年男子或女子,怎样才能够被教育成为一个哲学家?
在柏拉图,哲学乃是一种洞见,乃是“对于真理的洞见”。它不纯粹是理智的,它不仅仅是理智,而且是爱智慧。斯宾诺莎的对上帝的理智的爱,大体也同样是思想与感情的这种密切结合。凡是做过任何一种创造性工作的人,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都经历过一种心灵状态,这是经过了长期的劳动之后,真理或者美就显现在或者仿佛是显现在一阵突如其来的光荣里,它可以仅是关乎某种细小的事情,也可能是关乎全宇宙。
在这一刹那间,经验是非常有说服力的,事后可能又有怀疑。但在当时却是完全确凿可信的,我以为在艺术上,在科学上,在文学上以及在哲学上大多数最美好的创造性的工作都是这样子的一刹那的结果。就我而论,我发现,当我想对某个题目写一本书的时候,我必须先使自己沉浸于细节之中,直到题材的各部分完全都熟悉了为止,然后有一天如果我有幸的话,我便会突然看到各个部分都恰当地相互联系成一个整体。这时以后我只需写下来我看见的东西就行了。最近似的类比就是先在雾里走遍了一座山,知道每一条道路、山岭和山谷,一一的都已经非常熟悉了,然后再在光天化日之下,从远处来清晰地整个地观看这座山。这种经验类似于意识流写作。
我相信对于优秀的创作性的工作仍是必要的,但仅仅有它却是不够的,它所带来的那种主观上的确实可靠性,似乎也可以致命的把人引入歧途。
在柏拉图写他的国家篇时,他是完全信赖他所见到的景象的,但为了把它的性质传达给读者,他的这种景象最后就需要有一个比喻来帮助,那就是有名的洞穴比喻。
首先他把理智世界和感官世界划分开来,然后又把理智和感觉各分为两种,感觉分为感官和知觉,理智分为理性和悟性。理性和悟性这两种之中,理性是更高级的,它只涉及纯粹的理念,而它的方法是辩证的。悟性便是数学里所运用的那种理智,它之所以低于理性,就在于它使用的假设是它自身所不能加以验证的。例如在几何学里,我们说假设ABC是一个直线三角形。我们却不能说它是一个绝对实际的直线三角形,因为我们不能画出绝对的直线来。因而数学永远不能告诉我们实际有什么,而只能告诉我们如果怎么样,则会有什么。在感觉世界里,并没有直线,所以如果数学要具有比假设的真理更多的东西的话,我们就必须在一个超感的世界里找出超感的直线之存在的证据来,悟性是不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但是按照柏拉图说,理性就可以做到这一点。
柏拉图力图用视觉上的类比来解说清晰的理智洞见和混乱的感官—知觉的洞见两者之间的不同。他说视觉和别的感官不同,因为他不仅需要有眼睛和对象,而且还需要有光。
灵魂就像眼睛一样,当它注视着被真理和存在所照耀的东西时,便能看见它们,了解它们,并且闪烁着理智的光辉,但是当它转过去看那变幻无常的朦胧时,这时候它就只能有意见,并且还闪烁不定,先有这样一个意见,然后又有那样一个意见,仿佛是没有理智的样子。赋予被认识的东西以真理性并赋予认识的人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我要你们称之为善的理念的东西,而你们也将会把它认为是知识的原因。
这就引到了那个有名的洞穴比喻,那个比喻是说那些缺乏哲学的人可以比作是关在洞穴里的囚犯,他们只能朝一个方向看,因为他们是被锁着的,他们的背后燃烧着一堆火,他们的面前是一座墙,在他们与墙之间什么东西都没有,他们所看见的只有他们自己和他们背后的东西的影子,这些都是由火光投射到墙上来的。他们不可避免的把这些影子看成是实在的,而对于造成这些影子的东西却毫无观念。最后有一个人逃出了洞穴,来到光天化日之下,他第一次看到了实在的事物,才察觉到他此前一直是被影像所欺骗的。如果他是适于做卫国者的哲学家,他就会感觉到他的责任是再回到洞穴里去,回到他从前的囚犯同伴那里,去把真理教给他们,指示给他们出来的道路。但是他想说服他们是有困难的,因为离开了阳光,他看到的影子还不如别人那么清楚,而在别人看起来他仿佛比逃出去之前还要愚蠢。
善在柏拉图哲学里的地位是很特别的。他说科学和真理都有似于善,但是善有着更高的地位。善不是本质,而且在尊严和威力上要远远高出于本质之上。这里的根本假设是: 与现象相对立的实在乃是十足的完全的善,所以认识善也就是认识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