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疾险,这些是你从保险公司学不到的知识
写在前面
身为一名保险经纪人,研究产品那是家常便饭的事,但是每次客户拿来一款新的产品来咨询:这款产品怎么样,适不适合我啊,应不应该买啊。。等等的问题时,我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我会有以下的这些问题想要问他:
你为什么要买保险?
你知道用这个产品可以解决哪些问题吗?
如果你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你需要多少钱?这笔钱你准备了吗?需要用保险来准备吗?
。。。
显然,经过这一系列的提问,咨询者意识到了:在我这里可能问不出他想要的答案了
在结束了N次这样的谈话后,我终于良心发现,原来对方的目的是想让我帮他找到这个产品的优点,然后他再去判断是否值得付钱去买,至于买多少,怎么买,是没有更加深入的思考的。
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呢?
很多客户以为买保险是和普通的商品消费没有区别,当我想买保险的时候,是觉得我需要买一份保险作为安心,只要觉得哪款保险比较好,就去买哪款。
比如说很多想要买保险的客户过来咨询说:我想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你给我推荐一款吧。
我说:你为什么想买重疾险呢?是想解决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还是想在生病的时候,也能让家庭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亦或者想要在自己在重疾之后有一个良好的恢复期,以便尽快回到工作中?
答曰:想给自己准备一份大病期间的治疗费,因为现在生病越来越生不起了,不早点买保险,到时候去哪去去准备这么一大笔钱?
再问:那你觉得如果生病的话,需要准备多少钱才够呢?
答曰:50万差不多了把?50万再治不好,就不想再治了。
。。。
那啥,其实我的内心是想这样表达的
其次,很多人以为保险是有钱就可以买的
我想说的是,有钱只能解决你能买多少,怎么买的问题。至于你能不能买,是由你的健康状况决定的。
这里所指的健康状况,不是医学上的概念。它包括你过往的疾病史、体检里的异常以及你的医保卡有没有留下开药的记录。当这三项里你都是有一项有异常,对不起,保险公司选择你的时候到了。
说了这么多,想表达的观点只有一个,产品本身的好与坏,并没有多大的意义,产品只是作为我们在风险规划后保障落地的一个选择而已,关键在于你想买保险想解决什么问题。
那么作为我们的方案落地,当我们看到别人给自己推荐的产品以后,有没有一些自己可以参考的标准呢?
今天我们就来彻底的聊一聊重疾险产品的每一项责任,了解一些你不曾关注的保险细节。不论是知名保险公司的产品,还是不知名的保险公司的产品,他们的条款都是他们的诚意体现,也是最终决定是否理赔的关键。
如果还有人告诉你,他们公司大,保证赔,赔的多,那么你可以用你学到的专业知识去PK他了。
重疾险的主要形态
认识重疾险,首先要对市场上主流的重疾险形态有所了解。
关于重疾险的主要形态,主要有以下三种,前两种类型的重疾险尤其普遍,也是产品最多的形态。每个形态之间,并没有明显的优劣势,产品是保险公司提供给我们的服务模板,保费的高低代表着保险公司承受同类风险的标价,背后的服务便捷性、公司的品牌、投保人的经济状况以及身体状况都是在选择一款产品的需要考虑到的角度。
重疾险的三种基本形态: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前两种类型的产品对比。
产品一:平安平安福(2018)终身寿险
产品二:同方全球康健一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第一款产品是平安的平安福2018,它的形态是以主险为终身寿险,附加了提前给付型的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第二款产品是同方全球的康健一生,它的主险是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解释一下什么是终身寿险。寿险的责任就是身故了才能赔付的一种责任,而终身寿险,就是保障到终身的身故责任。
虽然略有差别,但是这两个产品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赔付了身故责任以后,重疾责任也会同时终止。从核心的责任上来说,我们可以说这两种类型的产品,本质上都是终身寿险为主险,附加了提前给付型的重大疾病保险。
两者的不同在哪里呢
平安福作为重疾单次给付型的产品,它的的附加险比较多,除了可以附加提前给付型的重疾责任以外,还需要强制附加一项长期意外险的责任。为了保证附加险的长期有效性,它的主险保额设计,必须要比附加的重疾险至少高出1000的保额。因为作为附加的提前给付重疾责任,在赔付了重疾保额的同时,寿险的主险保额也要同等减少。
这种设计本身没有什么特别大的问题,只要平安的代理人在和客户说明两者的赔付规则时讲清楚,而不是让客户理解为两者的赔付金额是累计的,那麻烦就大了。
至于有些公众号里面会写到说:平安福是花了两份的钱买到了一份的保额,那简直就是在胡说八道。就算是康健一生,它的保障责任也是同样适用于这样的赔付规则。
作为平安福附加的长期意外险,从客户获得实际利益来考虑,购买长期意外险是有待考虑的:
1、意外险是最灵活的一个产品,大部分产品没有生效期,可以随着投保人的职业变化,以及年龄的变化调整自己的保障需求。
这样买也会有个好处:意外险的投保是所有保险中核保要求最低的,只要身体健康,职业类别不属于高风险范围,那么每年都可以挑选市场上同类产品中保障最优的产品进行更换与投保。
2、在意外险的保单年度内,如果因为意外事故导致了身故,在赔付了身故保额以后,后续的保单都不用再买了;如果是发生了伤残等级的赔付,那么只要可以完全独立自主的生活与工作,不需有人陪护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投保意外险,只是再次发生意外伤残的赔付时,需要扣除掉已经发生的伤残保险金。
PS:平安福附加长期意外里面合同规定了,以意外险的赔付限额作为附加险保单终止的条件,这算是它的价值的所在吧。
在新版的平安福计划里面,还可以附加一款恶性肿瘤多次赔付的责任,最多可以赔付3次,同方的康健一生也附加了类似的防癌险。
从保障的时间与赔付次数相比,平安福附加的这款是多次赔付保障到终身的,而同方附加的防癌险只能保障到70周岁,只能赔付一次。
看起来,是不是平安的这款防癌险更好呢?
我们来仔细剖析一下:
平安福附加的恶性肿瘤赔付条件:初次罹患恶性肿瘤生存满5年或5年以上,第二次确诊了恶性肿瘤才能得到这个赔偿。也就是说,癌症确诊的第一次是不赔的,要等到5年后的复发、持续、转移和新增的癌症,才能得到理赔。
同方附加恶性肿瘤赔赔付条件:首次罹患了恶性肿瘤,直接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作为“恶性肿瘤关爱金”。
通过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我们可以得知,癌症的理赔率是所有重疾理赔中占比最高的,从医学上来讲,癌症也是一种比较容易复发的疾病。但是关于癌症的复发,在确诊后的不同时间内,复发率是不一样的。在癌症前3年的时间内,是复发率最高的,癌症生存满5年或5年以上,就达到了5年生存期的一个概念。在医学上认为,和普通人的身体健康是没有区别的。
买重疾险最大的意义在于应对首次重疾的风险。如果首次重疾的保额都不够,能不能生存至2次重疾的理赔金额?何况是5年。。。
这个问题谁来回答一下?
所以,无论是重疾单次给付还是多次给付,首次重疾的保额足够才是最重要的。
从这个层面来说,首次癌症就能获得额外的保障,对于客户来说才能获得最大的保障。
其次,最后一种形态的产品,就是以互联网保险为代表的重疾险弘康健康一生A+b这种类型的纯重疾险。这种类型的重疾,保障责任单一,同等保额的基础上保费支出比较少,但是并不代表性价比高。它与传统重疾险的区别就在于没有身故责任,在保费有限的情况下,作为提高阶段性的责任保额是比较有优势的。
如果单独购买这种纯重疾,请搭配定期寿险
了解完重疾产品的这三种基本形态后,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在重疾险中都有哪些责任,可以通过哪些维度去分析这些责任。
一、重疾责任
重疾险里面最重要的一个责任就是重疾的保障了,在了解重疾责任之前,关于重疾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我们先简单地介绍一下
(1)重疾的疾病理赔定义:
在经过06年友邦重疾险事件以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在2007年颁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和使用规范》,对常见高发的25种重疾进行了统一的定义,其中又有6种重疾属于必保。所有保险公司在设计重疾险产品的时候,都必须遵照这一规范。
(2)重疾的疾病数量是不是越多越好?
重疾的数量是不是越多越好,我们可以从重疾的理赔率上来分析。
癌症的理赔率占据了所有重疾理赔率的70%左右,加上剩下的24种重疾,理赔率已经占据了95%左右的理赔率。可以说,25种之外的的重疾,虽然也很重要,但是无非是在博最后5%的概率,如果费率相差很多,也没有必要太过追求疾病的数量。如果有些公司在产品升级的时候以病种增加来收费,而且收的比较多,那只能呵呵了。。
以上两份理赔数据,分别来自于弘康人寿2017年全年度理赔数据,其中癌症理赔占比达到63%。中英人寿2018年上半年理赔数据中,癌症的理赔数量占比71%。
对于儿童来说有些特别,因为儿童重疾发病率较高的6种: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含恶性淋巴瘤、恶性脑肿瘤、白血病等)、川崎病、1型糖尿病。后面2种并不在行业的规范的25种重疾范围内,所以在给儿童配置重疾险时,需要重点关注是否包含剩余2种,即川崎病和1型糖尿病
(3) 重疾单次赔付与多次赔付
从重疾险赔付次数的多少来分类,市场上的重疾险主要分为单次给付型重疾和多次给付型重疾。
单次给付型的产品,这里就不赘述了,下面的每一项责任都有包含。
这里主要分析重疾多次给付型的产品责任
l 赔付的次数
重疾多次赔付的产品,最少的赔2次,最多的可以赔付5次。且不论是赔付2次还是5次,重疾多次赔付真的有意义吗?
从25种高发重疾的发生年龄来分析,癌症是全年龄段都比较高发的重疾,40岁以后是心脑血管疾病比较高发的年龄,而重大的意外事故导致的符合重疾疾病定义的疾病状态也会有发生的可能。
从客观的实际概率来说,重疾发生5次的概率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但是重疾发生2次的可能性还是有一定概率的。
重疾多次赔付的产品和重疾单次给付的产品,在费率上有多大的差别呢?
通过下面各家产品的费率对比,我们可以略知一二
(这里隐去了具体产品的名称,仅从保费的对比做一个参考)
从保费的对比上我们可以看出来,重疾单次赔付的产品和重疾多次赔付的费率,在一些产品上面还是比较大的,这也从侧面上说明,重疾多次给付的产品从实际的发生率来说还没有大量的统计数据作为精算的基础,但是从保障责任上,多次赔付的产品是有一定的优势的。
(4)疾病是否分组
从疾病是否分组来看,重疾险分为重疾分组型产品和重疾不分组的产品。
分组的产品,相当于人为的控制了疾病的赔付概率,主要体现在了分组的数量与分组的合理性上面。分组的数量越多,疾病分布的越广泛,各种疾病之间的赔付干扰就越小,获得多次赔付的概率就会增加。
在分组的基础上,不同组别之间的疾病赔付都会有间隔期,同组别的疾病赔付了一次以后,该组别其他疾病责任也会终止,只剩下其他组组别的重疾责任。
从分组的情况来看,分组的类型主要分为以下两种:
一种是以工银安盛的御享人生为代表的分组
一种是以天安的健康源尊享为代表的分组
两种分组的主要区别在于将6种必保的重疾分组的广泛性与合理性
其中天安将6种必保的重疾分为了4组里面,且癌症是单独分组,这样就将发生率最大的癌症与其他疾病的赔付影响降到了最小。
而工银是将6种必保的重疾分在了3组里面,和天安的重疾分组相比,它的分组影响了重大器官移植术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这两种疾病的赔付 。
不分组的重疾险,在疾病多次赔付上干扰较小,只有间隔期的影响。
目前市场上主要有三款:中英的爱守护重大疾病保险、长城的吉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以及中意的悦享安康,三款产品各有特点,限于篇幅的原因,我们会在以后的文章里面具体分析。
无论是分组型的重疾险,还是不分组的重疾险,需要注意的是:在赔付了首次重疾的保险金额以后,保单的轻症、中症、身故和全残责任都会终止,保单的现价也会归零。
换句话说,只要赔了第一次重疾以后,保单的保障责任就只剩下其余的重疾责任。
(5)特殊疾病多次赔付
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有些保险公司在设计重疾险的时候,除了增加重疾的多次赔付,也会针对个别比较容易复发的疾病,除了癌症以外,还有针对心梗和脑中风后遗症这两种疾病多次赔付的保障。
下面简单列举了市场上特殊疾病的多次赔付的产品对比,对这方面比较关心的朋友,也可以着重关注这几款产品:
二、轻症责任
(1)什么是轻症?
轻症是相对重疾的严重程度来说的疾病状态,相当于重疾的早期疾病或者轻度重疾责任。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疾病检出率的提高,人们可能在重疾罹患的初期,就已经发现患病,如果按照重疾的理赔标准,无法获得及时的保障,再者说过去的重疾标准范围内的手术,现在已经有了更好的替代方式,比如针对心脏的介入手术,创伤会性对较小。
轻症疾病的保障设立,给客户一种提前获得保障的空间,降低了疾病的理赔门槛,减少了我们对重疾所谓“保死不保医”的不好印象。
目前轻症并没有官方的统一标准,各家保险公司的轻症理赔定义都有所不同,但是对于高发的轻症疾病,我们可以用保险行业协会所规定的6种必保重疾对应的轻症疾病,作为高发轻症疾病的参考:
此外对于脑神经相关以及意外相关的轻症责任,另外补充了以下这几种轻症:
中度脑损伤、脑血管瘤、中度帕金森病以及特定面积Ⅲ度烧伤。
(2)轻症责任的赔付
轻症责任的赔付,各家公司的重疾险区别较大,我们依次从下面几个维度来去分析和比较
l 提前给付与额外给付:
轻症赔付分为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前者的赔付会占据重疾的赔付保额,后者的赔付不会影响到重疾的赔付保额。
举个例子来讲,一款重疾险的轻症责任是提前给付,一款重疾险是的轻症是额外给付,同时投保了50万的重疾保额,两者的轻症赔付都以重疾赔付的20%,那么在理赔的时候会有什么区别呢?
前者在赔付了轻症10万以后,重疾的保额需同等减少10万,后续发生了重疾理赔,只能赔付40万保额。
后者在在赔付了勤政10万以后,重疾的保额没有影响,后续发生了重疾赔付,赔付的金额依然是50万。
相对来说,如果保费相差不大的情况下,额外赔付比提前给付要更优一点。
l 轻症赔付的比例
常见的轻症赔付的比例有20%,25%,30%等等都有,有的产品轻症保额最高可以设置到重疾保额的一半。
但是也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产品在设置了轻症赔付比例的同时,也会设置一个赔付的上限。
比如下面这家公司的轻症赔付
如果买到上述这款重疾险,当重疾保额超过了50万,那么轻症的保额就会变相的减少了。
l 轻症赔付的分组与间隔期
和重疾多次赔付一样,有的公司会对轻症的赔付设置赔付的限制,比如将轻症分组赔付,不同组别的轻症赔付设置赔付的间隔期。
最好的情况就是轻症赔付不分组,没有间隔期的,市场上也是有比较多的产品符合这一特点,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三)轻症豁免
上面我们已经说过,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人们健康意识的提升,某些高发的重疾在疾病的早期阶段就会被发现,保险公司在设置了轻症责任以后,为了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把轻症豁免的责任补充了进来,在客户罹患了轻症责任以后,豁免后续所有的保费。(个别产品的附加险不在豁免责任内,这点需要注意)。
豁免责任的补充,对于高发轻症的完整性要求越来越高,当轻症责任里面的高发轻症越多,豁免的可能越高,以现在大多数轻症赔付次数多在2次以上的责任,豁免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加。
三、中症责任
为了提高轻症的赔付金额,有些公司将一些比较高发轻症单独拿了出来,从原来的赔付比例20%或者30%,增加到了现在50%。
和轻症的赔付一样,不同的产品也会设置一些间隔期与分组,这里就不详细描述了,
四、全残责任
(1)、全残的必要性
有些产品为了增加自己的产品责任,会把全残作为一种单独赔付的责任,一般概念上的全残是符合伤残标准的一级伤残标准,在这里,合同里面也有明确的全残责任的定义:
根据这个责任的定义,只要符合以上情形中一项或者多项,都可以获得全残责任的赔付。对于全残的每一项定义,在重疾的疾病定义里都可以找到相应的重疾或者轻症。对于带有全残责任单赔付的重疾险来说,只要赔付了一次重疾的责任,重疾以及全残的责任都会终止了。
以工银安盛御享人生对应的重疾多次给付的产品来举例,没有全残的责任,可以获得更多的重疾保障责任。
(2)带有全残责任多次赔付的重疾险
对于带有全残责任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不同的产品对于两者之间的赔付规定,也会有所区别,常见的合同描述是这样的:
个别产品的合同描述是这样的:
有些保险公司意识到了这个模糊的地带,为了减少理赔的纠纷,给客户带来更多的保障,他们在合同里面是这样规定的:
显然,从合同里的规定来看,第三种赔付的规则最清晰的,也是对客户最有利的。
五、祝寿金/满期金
(1)满期金的话术
有些保险公司为了迎合部分客户“有病赔钱,没病返本”的需求,开发出了这种重疾+身故赔付保额+生存返还的产品形态。
单从保费的支出上来说,这种产品形态的重疾险需要每年支付更多的保费,而且这种形态的重疾尤其以儿童的产品居多,很多家庭第一份保障是从孩子的保险开始买的,作为对保险了解不多的新手来说,一方面很容易让这种产品占据家庭保费的大头,让家庭的保险规划失衡,家庭风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另一方面,在利益的驱使下,保险从业者为了自己的业绩,更加迎合客户的这种需求,编造出各种让人真假难辨的话术:
一位母亲听了XXX之后,
果断给孩子投保了,她算了一笔账:
每年12600,10年一共存126000。
平平安安30年后会拿到189000元 ,除去本金 还赚了189000-126000=63000元!
30年平均一年2100!换句话说 ,每年存12600元 利息就是2100元!!!!
额外还送高达100万的保障,给孩子存了一笔钱 同时获得长达30年高额保障,你怎么算?
以上这段话术,适用于很多定期返还型的产品,乍看之下,这段话术非常有道理
然而,整段话术完全将这种产品包装成了一种投资理财的产品,忽视了重疾险最本质的功能,是一种欺骗,一种本不该存在于保险销售中的逻辑。
给孩子买重疾险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让父母在孩子患病期间,能够安心的陪伴在孩子身边,不用每天来回奔波在家庭、工作与医院之间,让父母有勇气辞掉自己奋斗多年的工作也要与孩子一起坚强的度过这段难熬的时刻,本质上是为了弥补父母的收入损失,也是为了补偿作为父母的责任
现在医疗技术的发达,让很多儿童重疾的治疗要比以前容易的多,在有限的保费内给孩子买到足够的保额,才不会在最需要保额的时候才想起来,当时买的太少。
所以即便这产品再华丽,也请不要忘了自己买保险的初心是什么。
(2)实际的利益对比
挑选了市场几款比较热卖的定期返还型重疾险,我们从保障责任与实际的收益率对比分析一下这种产品的特点:
从以上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在四款少儿定期返还型的重疾险种,太平的产品B从保障责任上是最优的,但是每年的保费也会比较高。以IRR来算这种产品的实际内部回报率最高的也就不到2%,这个保本的概念从何而来?
同时这种少儿定期返还型的重疾险,大多属于重疾单次给付型的产品,保障期间多为30年。而同类少儿定期消费型的重疾险,以0岁男孩,50万保额为例,交10年保障30年只要1100块钱左右。
从保险配置的类型种,少儿定期型的重疾险一般是作为孩子提高短期重疾保额来配置的的。我们知道,孩子的生命周期还有很长,身体的状况比较良好,选择终身型的重疾险更有利于获得良好的核保结果,终身型的重疾险保障责任要比定期型的重疾险要多,而且保费低,保障的时间长。
写到这里,重疾的核心保障责任基本上就说完了,能看到这里的朋友也是真爱了,也确实说明大家对于重疾的保障是非常关心,希望以上的这些内容,能够为大家在选择保险的过程中更加清楚的知道自己买了什么保险,保障了哪些责任。
愿大家在买保险的路上,少一些坑,多一些保障。
努力成为一束光
为你拨开保险的层层浓雾
一道去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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