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写作技巧生活琐事

怎么样才能把文字写得很美?

2017-05-11  本文已影响6888人  在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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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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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东西的人,往往都纠结过这样的问题:什么样子的文字才是美的?怎么样才能把文字写得很美?

先解决一下,什么样子的文字才是美的?

语言形式本身的美丑定义,直接挂钩的是语言欣赏者的审美。

以人为例,汉朝赵飞燕以瘦为美,唐朝杨贵妃以丰腴为美。这是时代的流行趋势。即便在同一时代,人们的审美还是存在很大的差距。

语言形式也一样。

西周至春秋中叶,以《诗经》这些思无邪的语言形式为美。

汉王朝的乐府古诗,以《古诗十九首》这种冲淡古朴的语言形式为美。

南北朝以骈文这些华丽精美的语言形式为美。

唐诗以律诗形式为美。

宋词又在律诗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各种词牌名的语言句式。后来有了元曲。其实语言形式的审美一直在变。

明清盛行章回体小说,四五运动后,白话文成了主流。

到了上世纪80年代,新诗又盛行一时。

到了2000年以后,青春文学还流行过一阵子呢。

看语言形式本身是美是丑,主要是审美的参考。就好比陶渊明,他是东晋末期的诗人,在他的时代,文人崇尚华美雕琢的语言形式,而他的文字风格清疏自然, 宁静致远,在当时看起来根本不入流。但是几百年,人们才发现原来文字正是要这样淡而有味才是精品,他的地位又远远高于同时代文人。

所以语言形式本身的美丑,只是在一定审美标准上的裁决。过去的丑,也可能变成后世眼中的美。现在的美,也可能成为未来人们眼中的丑。

从来没有绝对,但时间可以说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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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学的美丑和外语文学的美丑,参照系是不能通用的。

贴两段比较一下,先是汪曾祺的《受戒》: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再是加缪的《局外人》: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说:“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

养老院在马朗戈,离阿尔及尔八十公里。我乘两点钟的公共汽车,下午到,还赶得上守灵,明天晚上就能回来。我向老板请了两天假,有这样的理由,他不能拒绝。不过,他似乎不大高兴。我甚至跟他说:“这可不是我的错儿。”他没有理我。我想我不该跟他说这句话。反正,我没有什么可请求原谅的,倒是他应该向我表示哀悼。不过,后天他看见我戴孝的时候,一定会安慰我的。现在有点像是妈妈还没有死似的,不过一下葬,那可就是一桩已经了结的事了,一切又该公事公办了。

汉文学和外语文学的语法是不同的,特色也不同(当然,外语文学存在很多翻译上的因素影响)。

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汉语言文学,气质像是飘逸雄健的骏马,而外语文学更像是沉凝碾压的坦克(并不绝对)。汉语言文学有诗意的留白空间,外语文学有奇妙的缜密度。

美有不同的种类,简约素雅是一种美,抽丝剥茧也是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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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么样才能把文字写得很美?

以汉文学写作而言,过度的虚词运用,往往会让文句累赘。或者说,语法里任何性质的词,只要过度使用,都会有问题。

虚词,其实就是泛指没有实际意义的词,基本上充当着语法效果。

避免过度使用,谈一点个人体会。有一阵子我因为条件受限,如果想写作,我只能用手机。起初我很不习惯,但是一两篇之后,竟然也适应了。我直接在便签上打字,大概一篇写1000到2000字。

当时抱着写随笔的心态写,然后发到朋友圈。后来朋友跟我说,从这开始,发现我文笔比以前干净了很多。我恍然意识到,其实手机写作更能磨炼文句的节制与张力。因为打字的精力成本增高,写作时会有意识的把不必要的文句直接省略,行文过程中,会追求最高的表达效率,而避免拖沓。又因为修改的麻烦,主谓宾定状补等语法往往运用最简洁的组合。

正是因为手机不利于写作,反而倒逼使行文更清晰,干净,节制。而电脑打字太快,难免就写得铺张。此后我如果感觉文章不够简洁的时候,往往会想想,如果只给我手机打字,我会选择如何最有效的表达。

增加文字的简练美感,我个人的建议是,如果你觉得使用虚词过度了,不妨想一想,如果让你的打字成本提高,你会选择去掉哪些不必要的虚词?可以去掉,但不影响意思表达的,就是多余的。

另外说一点,沈从文,汪曾祺,阿城这几个作家的文笔都很洗练,虚词用得很得当。而且他们偏喜欢用单音词,使得句式有凝练古朴的韵味。

写作时,减少双音词的使用,增加单音词的比重,在一定程度上,就减弱了对虚词的依赖。会自然而然让你剔除掉多余的语素。

贴一段,阿城的《树王》:

不到好久,便到树王了。树王的叶子在烈日下有些,但仍微微着,将空隙间的阳光得闪闪烁烁。有鸟从远处缓缓来,近了,箭一样进树冠里去,找不到踪影。不一会儿,又忽地飞出一群,前后上下地树盘旋,叫声似乎被阳光住,干干的极短促。一亩大小的阴影使平地生风,自成世界,暑气远远地避开,不敢靠近。队长忽然迟疑着站住,支书也犹疑着,我们便超过支书和队长向大树走去。待有些走近了,才发现巨大的树根间,坐着一个小小的人。那人将头缓缓扬起,我心中一动:是肖疙瘩。

阿城偏重于单音词的使用,走、望、垂、动、隔、飞、射、绕、罩、使,等大量的单音词其实都可以加上虚词拼成双音词组合。但是阿城剥开了很多虚词,直接上单音词独立运作,推动语言节奏。所以他的语法有古朴之感,简化虚词是重要的一环。

阿城是我语法上的老师,作为陪衬,我恬不知耻地贴一段我写的段落:

红色的沙发上从来都坐着几个女人。我也从来看不清这些女人的脸。偶尔有女人走出来扔垃圾,我近一点看到,似乎妆厚,脸上只是白的一片,像是唱戏的。

柜台里时常是没有人的,红色的沙发上却自始至终都有人。少则两个,多则四五个。有的随意叉开腿,光着脚摆在沙发上,做慵懒态。有的驾着二郎腿,靠在墙上,叼一根烟。还有的,坐着织毛衣,雕像似的。看不清她们的表情,在近视眼里,如几张皮影。

断句的节奏,音律的顿挫,我很大程度上是在学阿城的笔法。

汉文学的文言文,古诗词,单音词的使用频率极高,所以有凝练的古韵,语法多顿挫和转折,脱化成白话文后,其实语法的本质没变。在日常的写作中,适当的去虚词,是一种把文字写得美的一种方式。

这种方式,存着古朴俊美的汉语言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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