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个吃货的自我修养吃喝的讲究每天写1000字

【舌尖上的记忆】再见,菱角

2016-09-27  本文已影响150人  拾记

回家路上。

我一如如既往低着头“数蚂蚁”,即便手机电量不足没能一路刷网页,还是不愿举目望天。也试图抬头挺胸,阔步向前,经过几次挣扎欲改变无果后,我放任自己像一个潜行者穿街过巷,形色木讷,毫不起眼。突得我感觉眼前一暗,阴影像暗色幕布由小变大,我刚抬头还来不及动作就撞了上去。

“哎哟,对不起”,我按着额头忙不迭道歉。

“小姑娘走路别走神呀,下次小心点儿。”那是个着深蓝色短袖的中年汉子,肩上一前一后挑着两个竹楼,像失了方向的小船在湖中心颤巍巍来回晃荡。大叔侧着身子顺势把挑子撂在路旁,他面容黑黄,眼角下垂,嘴巴一开一合间可见嘴角零星冒出的三俩痘。

脸上微赫,我轻轻咬着嘴唇,点头:“嗯,谢谢您的提醒--您,这篮子里是菱角吗?”

靠外侧的竹篮里,那黝黑黝黑一个个堆叠的犀牛角,可不就是我儿时常吃的“菱角”嘛。多年未见,如今又逢,我心里跟吃了“俏皮蛋”似得,直生出“天涯何处又逢君”的喜悦。

“这多少钱一斤啊”我蹲下来,伸手拿了一个端详,入手触感潮润,其形状似拼接的一对牛角,远看如墨的亮黑,近看裹着层紫绡,外壳坚硬,指掐其上仅有浅浅一道印痕。我并不懂如何挑选,只是下意识掐捏,一如儿时。

“八块,新摘得,新鲜的狠,回去可以直接煮”。大叔见我有意购买,也蹲下来,从另一个篮子里翻找了个塑料袋递给我,“随便挑。”

“……”我迟疑了,开始从灰黄篾条篮挑选,就大不就小,选色泽鲜亮不选干涩黯淡,这个常识我还是有的。我来回扒拉,从左到右筛一层,再倒转,时不时还用菱角尖儿戳下手心,半天才捡了七八个,比土拨鼠刨坑慢好几拍。大叔看不下去了,使出“无影手”三两下抓出几个,摊开手递给我“给,这几个又大又糯,小姑娘我帮你装”。

我接过,扫了一眼不比我刚刚淘的小,就直接丢进袋子。大叔来回翻选,又递给我一些,“要几斤?”

“两斤就好啦,不要太多,多了吃不了,容易搁坏”。嘴巴里接过话,手里是大叔择好菱角,眼睛还不停往篮子瞅,我怎么感觉大小差不多呢?人家就能一眼挑出好的。

最后,我一共买了两斤。白色袋子黑色菱角,个头约大半个手掌长的菱角,水灵灵的模样,讨喜极了,我边走边想待会回去怎么吃,是直接水煮还是炖汤呢?

水煮,原滋原味,绵软香糯,口感像七八月的洪湖莲,还带着水生植物特有的清新,细嚼慢咽中余味甘甜。

炖汤,需要先去壳,用刀在菱角底盘切一刀,再从两侧中轴位置各划开一个方形口子,用手捏住两个牛角掰开,乳白的的菱角肉小小一块,像煮熟的山药块,也像新鲜去皮的孛荠,漂洗后晾干,炖鸡汤放进去煮,大火煮开小火熬制。

其实,要说菱角的味道和芋头相差不远,只是不会麻口,剥开的外壳晒干了还可以作些小玩意。小时候,我和玩伴时常在吃完菱角后,收拢一谷堆儿的菱角壳,然后把牛角号待在十个指头上,来回挥手,伴着一连串银铃笑声--我也有利爪一双了。菱角的尖角,不仅仅是看着利,如同鸟喙在手背上一挠就是一道红印,所以大人们总会喝止这不安全的游戏。我们相视一笑,做个鬼脸,蹑脚逃窜,躲开人又乐此不疲地扮演起娘娘贵人来。

我总是习惯性怀念过往。随着年岁增长,记性无可避免又无可奈何地剥离退化,常常羡慕能过目不忘的冯蘅,毫不费力就能复述他人强记许久的内容。这样的羡慕在学生时代演变成了执念和痛苦。后来,年岁渐长,生活如粗粝的沙子不停的磨砺,开心常有,伤怀更多,在后悔和醒悟的道路周而复始、跌跌撞撞、步履蹒跚,这时又觉得能够遗忘才是一种幸福。讨厌过的人,终会远去,纠结过的事,也会破碎支离,能记住的唯有当下。时如逝水,永不回头,种种追寻,不过是渴鹿逐焰、人心迷妄,刻意的追寻往往求不得,努力逃避的如影随形,能叫人开怀常乐的片刻如斯短暂。牢记曾经的美好,走过的路才不会觉得虚妄。

就像,菱角之于我,没有太多喜好,只是孩提时代的一道光,吉光片羽中是我曾经与那些玩伴一起笑过,闹过的明证。

它独特的皮相,是妙趣横生的伊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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