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株草》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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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上海文学》2018年第5期
三株草
麦 家
小说短篇
我已经基本上告别短篇小说,不是因为挣不到钱。我早就不为钱写作,只为名。写短篇小说很难挣名,却容易败名。我好不容易挣了名,不想被短篇小说败掉。败在短篇小说上很吃亏的,人家会说,连短篇都不会写。
写短篇小说是走T型台,雪亮的聚光灯下,铁着面孔,挺着胸,收着腹,迈着猫步,甩着胳膊,迎着睽睽众目,一脚是一脚,一手是一手,腰是腰,胯是胯,款款来,妖媚去,近在咫尺,触手可及。所有眼珠子都瞪着、盯着、睃着,目光炽热,在雪亮灯光的合配下,视线无可挑剔地全方位、多角度。你(男模)两孔鼻毛没修理,蕾丝三角裤(女模)没穿正,都逃不出一双双贪婪的法眼;一套套行头精准地比着你身体裁剪,与其说是遮身,不如说是裸体:不是敞胸露怀,就是欲盖弥彰。
我有一友,男性,高智商,情商更是高不可攀。三十岁发达,从废铜烂铁和炉膛里挖到第一桶金,然后造纸,然后造房,然后投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南征北战,捷报频传,硕果累累。总之是超有钱,文化却一丝没有,精神生活几近空白。家里一排书柜,摆的都是世界各地的旅游纪念品、画册,没有一本书。你送他书,是间接羞辱他。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他跟着五岁的儿子学会这半首诗,会背。两年后儿子练书法,把两句诗写成对联挂在墙上——第一件书法作品,他不知这就是那两句诗。一句话,他是个文盲,第一回去上海,不认识“海”字。这是三十年前的事,至今也没什么长进,即便认得“海”字,我估量仍认不得大上海遍地流光溢彩的霓虹灯的“霓”字。这方面,他是个混蛋,不思上进,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另方面,他差不多也是混蛋,看片子只看黄片,讲笑话全是下半身,司机手机里存的都是那种场所、那种女人的电话。他有个宏大(也丑恶)的梦想,这辈子要让两千个女人从他床上挣到钱。如今,年不过半百,梦想已实现一半。有一回,他被人拉去看T型台走秀,回来煞有介事地对我说:怪了,看这个比看黄片还那个撩人。
其实不怪,黄片是下流故事,暴露,粗鄙,恶俗,淫秽,三观不正,五纲泥烂,裹脚布一样的臭,一样的脏,一样的不堪。T型台走秀是短篇小说,小台子,大舞台,简练,快速,精致,内敛,生动,闪亮;人头是精挑细选的,衣物是精心设计搭配的,手脚是晨钟暮鼓练过的,三点是坚决不走光的。总之,是要以精致雅,以小博大,以少胜多,以遮亮眼,匕首一样的,既锋利又精美,既是凶器又是饰物:牛皮套,铜链子,佩在腰间,威风头不亚于一枚钻戒。匕首是酷的,见光发光,见人吓人,也可以把玩,入袋为安。
诚然,匕首是小器,派不上大用场,打不了江山,正如模特很少成大明星。大明星是大舞台和时间量加大的,模特走秀,只是走,只是秀,场子小,时间短,速度快,走马灯似的,上去,下来,脚板底没走热,设计师像母鸡领一窝小鸡呼啦啦上台,谢幕了。因为一部长篇小说名垂青史者,古今中外,不胜枚举;因为一篇短篇小说成名当家,只有在中国的上世纪80年代。
我私想,若将友人与上千女人欢娱之事遂一记下来,或许可以当长篇小说看;文句好些,加些美食习俗,风土人情,是仿模《金瓶梅》的“金瓶桃”。若单拎一个女人写,不一定是短篇小说,除非你撞大运或倒大霉,遇见白娘子,撞上狐狸精、白骨精什么的,匪夷所思,破天荒。有一天,友人提着一箱钱,在偌大的欢场里寻不着一个女人爱(做爱的爱),这才是短篇——因为这也是匪夷所思,破天荒。
生活往往不是这样,但短篇小说就是这样,不是写生活,而是开创生活,创世纪;不是拾阶而上,顺流而上,而是暗渡陈仓;不是大部队压上去,而是剑走偏锋,出奇制胜;不是跟一千个女人睡,而是为了赢取一颗女人芳心让一千个女人哭。打个蹩脚的比方,生活犹如一堆草药,带着山涧的露水,附着泥土气;短篇小说是一粒药片,匪夷所思的疗效,好像是上帝赐的,其实是那堆草药炼制的。
俗世里的精神坚守
历史上,小说的地位不高,是“三言二拍”,是“弄堂里的故事”,是“引车卖浆者流”的话。出身卑微,是因为它“从俗世中来”。确实,小说是通过描写人的俗世生活,家长里短,爱恨情仇,男欢女爱,炎凉世态等等,来展现人类活着的状态,以及复杂的精神世界的。这注定小说家要备具一颗世俗的心,对俗世生活保有常人鲜有的敏感和热情。只有这样,才能写好生活中那些世俗的人,琐细的事,乃至微妙的情。所以,小说固然要从“小处”着眼,要说小事,要从“生活源头”下手,从一个人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所思所想、喜怒哀乐、嬉笑怒骂这样日常的生活起头。
好的小说家,从来不是抽象地写一种生活,而是要照着熟悉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器物、风景、习俗、人情冷温暖、气候变迁、道路的样子、食物的味道、说话的口气、衣冠的穿戴等等,去编织生活。生活是有形的,有一个“壳”。小说家若不能编制一个坚固的俗世生活的外壳,人物的心灵就没有容器来盛装,读者也无从得知人物内心是怎样成长的,情感是怎么演变的,挫折或苦痛怎么拷打人的。生活有形,人心(灵魂)无形,只有用“有形”去装“无形”,“无形”才会变得“有形”,才能看得见、摸得着、握得住。否则人心(灵魂)随风而去,遁入空门,小说也就没了价值。比如一只破罐,非但盛不了东西,也是不美的,只能当垃圾丢掉。
所以,小说家必须要做两件事:一是要造好日常生活的“壳”,这就要求把小说写得生机勃勃,有滋有味,像模像样,每一个表情都有出处,每一个细节都落到实处;二是要在“壳”里炼制好灵魂生活的“芯子”。壳是外生活,心是内生活。有壳无心,是蜡像,不是活人;有心无壳,是哲学,不是文学。壳结不结实,好不好看,是手艺活,关乎美学。所以,也有人说,哲学是父亲,美学是母亲,他们的孩子是文学。
一定意义上说,小说家都是生活的专家。按沈从文先生的说法,专家就是有常识的人。小说家不能对生活犯常识错误,那样壳破了,读者就会不认同你,甚至嘲笑你。比如前不久,我看一篇小说,讲到二战时期中途岛上“腾起一架喷气式飞机”,我心里在笑,那时候喷气式飞机尚在研发中,怎么飞得上天?那时候飞机都是螺旋桨的,这就犯了常识错误。这种错误像饭碗里的一只苍蝇,会让你对整碗饭都不信任,倒胃口。前些年电视上冒出一堆抗日电视剧,被观众嘲讽为雷剧。为什么?因为常识性的错误太多,把八路军搞得那么神勇,把日本兵弄得那么软蛋,完全不符合历史真实。我们经常说“真善美”,失去了真,一切都无从谈起。真是建立常识基础上的。常识是知识,也是人情世故,伦理道德,天地良心等等。
生活无处不在,人人有份,但也并不是什么样的生活都可以用来写小说。毕竟,小说从俗世中来,目的是要“到灵魂里去”。进入小说中的生活,必须经过作家的选择、过滤和重新组织。作家不能沉溺于生活中的某种个人趣味而不能自拔。趣味也要有“常识”,要筛选,要经得起灵魂拷问。有一段时间,文学界流行写小事,写私情,写欲望,写细碎的生活,写心灵的乱象,一些作家甚至津津乐道于此。生活固然有颓败、黑暗的一面,但小说家不能直接展示这些颓败、黑暗,因为人的生存不止于这些表面的乱相和败象,其背后有复杂的心灵挣扎和精神冲突。小说终归不能满足于表达外生活,而是要深入内生活,要追问,要挖拓人精神的深度、广度,要敞开人灵魂的纵深感,让人看到生活的希望和亮光,获得一种能站立起来的精神,而不是趴下,在怨毒和呻吟中沉沦。
这就是说,尽管作家的世俗心任何时候都必须是活跃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保持对生活的敏感、深入、认知,不抗拒生活对他们的呼唤,怀有一种饱满的创作热情;但另一方面,作家对庸俗的趣味、赤裸的欲望,对人类内心黑暗的经验以及那种令人下坠的力量,也要保持应有的警惕和立场。好的作家,永远不可能放弃他的批判性、作为人的良知、作为世道人心的捍卫和坚守、作为作家的尊严和责任。作家的心中必须有一方净土,无论生活如何喧嚣,无论作品写得如何花红柳绿,他都要努力守护好这块净土。美国作家雷蒙德·卡佛说,“文学能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匮乏,还有生活中那些已经削弱我们并正在让我们气喘吁吁的东西。”他说出了文学的一个方面。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小说要探索人精神匮乏背后的真相、悲哀之中的仁慈、乱象之中的坚定,以及冷漠人群中隐藏的那颗温暖的心,从而让我们活得更沉着,更勇敢。
毋庸置疑,时代变了,文学正在离我们远去。但我以为,在一个文学已经越来越无力的年代,作家更要有所放弃,有所坚持,有所捍卫。文学不是欲望的加油站,相反,它应是欲望的制动器,是加速度的反速度。文学核心的价值是要展现出人类心灵的高度,以及活着、活好的勇气。它拒绝在俗世里沉溺,拒绝心灵被遮蔽,拒绝人心变坏,世道变黑。小说作为文学家庭里的重要一员,理应对人世保持批判的姿态,对人心发问,校正灵魂,清理污浊,最终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真善美”的理想世界,并发现一种值得我们为之折腰、甚至为之牺牲的精神向度。只有这样的创造和发现,小说才有价值,才有生命力,才会有读者把它一代代传承下去。
寻找“亲人”
我的大部分“工作时间”像只病猫一样蜷在床上,或沙发上,不是读书,就是发呆。其中小部分时间是在胡乱翻看,什么书刊都翻,只要身边有的;然后大部分时间是在读少数的几位作家的作品,卡夫卡、加缪、海明威、福克纳、博尔赫斯、纳博科夫、黑塞、鲁迅等。他们是在我乱翻中一眼钟情,结下盟约,至今不弃不离的。由于反复读,加上有些作品短悍,易记,也许还要加上我受过一定特别训练的记忆力,这些作家总有几篇作品我可以背下来。二十年前,我甚至可以连场背诵五十首博尔赫斯的诗——现在想来,那真是我荣光的记忆。
不管你记忆力好坏与否,作为一个写作者(首先是阅读者),随着年岁的递增,你脑海里会列出一排长长的书目,那些经典名著是很容易上榜的,即使只是偶尔翻过,甚至没看过。这就是名著的魅力,正如那些名川大山,那些凸现在史海里的著名人、事,你无须去亲眼,他们会自动钻入你的记忆库,排队等着你去光顾、领受。有一段时间,我的时间都消耗在拜读浩繁的经典名著上,就像一个胸怀天下的武林新手,浪迹天涯,为的是结识各路英雄好汉。想着还有那么多山头没有拜过,我不敢轻易出手——不用说,我是胆小的。换句话说,我因为胆小而有幸认识了不少英雄——仿佛我认识他们就是为了壮胆。
但是,有趣的事出现了,也许是因为我的胆量被我结识的英雄们壮大了,也许是我品行上有过河拆桥的陋德,慢慢地,我开始连续地抛弃我曾经膜拜的英雄们,巴尔扎克、左拉、纪德、托马斯·曼、略萨、罗布格利耶(几乎包括所有的新小说)、乔伊斯(几乎包括所有的意识流)、约瑟夫·海勒(几乎包括所有的黑色幽默),等等,等等吧。他们中有一部分(或人,或书),我犹豫又大胆地认为,其实并不了得,不过是浪得虚名,不过是“小人得志”——人类由于自身的局限,经常犯下鱼目混珠的错误。忘记了是谁——也许是圣奥古斯丁——曾这样说过:经典作品并不是一部必须具备某种优点的作品,而是世世代代的人出于不同的理由,以先期的热情和神秘的忠诚阅读并传存的“幸运者”。因为幸运名扬天下,流芳百世,对后人来说或许就是不幸。
这是一部分。
还有一部分,我一方面相信他们是了不起的,他们写出了他们的伟大,另一方面我总觉得他们跟我无关,形同陌路,温暖不了我,无法给我输氧传力,无法让我燃烧起来。与此同时,别有一些作家,如卡夫卡、加缪等(如前所述),他们的作品如同貌美楚楚的女子一样吸引着我,诱惑着我,让我神魂颠倒,神经衰弱,同样的脑筋在他们面前似乎也变得灵异起来,智慧起来,风生水起,见风如雨,过目不忘,念念不忘。我就这样并不费尽心机地记牢了他们笔下的人物、故事、句式、语录,包括他们本人的生平、长相、趣闻等等。我对他们的兴趣和敏感,正如兄弟一般,亲人一样,道法自然,无须苛求。二十多年前,我家里养了一条看家狗,鼻头尖尖,暗示着它嗅觉灵敏,兽性凶猛。那段时间任何外人走进我家,它都会灵敏地发出警告,忠诚地狂吠不已。有一天我突然回家,穿着一身绿色军装,我母亲都没有一下认出我来,然而这条忠诚的狗却对我欢喜地摇尾摆首,发出呜呜的亲呢声,没有厉叫一声。它以一种近乎神奇的方式认出了我的身份——或许是我身上的气味即使在外漂泊多年仍然与母亲相似吧。我想这是够神奇的,而我对某些作家、某些作品的亲近和联通的方式,似乎并不亚于我家的这条狗与我。
文学固然有神秘的一面。
这也使我想到了,浩繁的经典名著不是像太阳光一样,可以照耀每一个写作者。巴尔扎克们对我也许是毒药,纳博科夫对你也许是陷阱,汗牛充栋的大部分经典对我们来说都可能是毒药或者陷阱,能够照耀我们、温暖我们的也许只有少数几个人、几本书,他(它)们是我们在文学家族里的亲人。当我这样想时,我不再被那么多的经典名著困惑,不再到处拜山头。我告诉自己:停留在你的“亲人”身边吧,反复聆听他们,就会听到吉祥而美妙的天籁之音。
人头攒动,市声喧哗,世相是如此闹热繁华,然而人依旧孤独。因为亲爱文学,我们宿命地变得更加孤独。文学是一项孤独的事业。文学以宣扬人道、活泼灵魂为己任,但对创作者本人却提出了非人道、反人性的要求:只有走侧门,走独木桥,沉浸在黑暗和孤独中,才能到达彼岸。文学的大树只生长在孤独的心底里。这份孤独,父母、兄弟、姐妹、好友、所有爱你的人,都无力驱散。这是一份属灵的孤独,根子扎在更大的孤独上。
哦,你是如此孤独,所以你更要用心去找到你的“亲人”做伴相随,让他们用与你相似的孤独来温暖你,活泼你,照耀你,点燃你。正如你总有父母亲人一样,任何作家都有各自的“亲人”,不同的是,他们不像你的父母亲人一样与你同生俱来,他们淹没在“茫茫人海”中,需要我们用心、用孤独、用时间、用运气去寻找。运气属于敏灵和执著的人,因为孤独,文学其实就是一份最需要敏灵和执著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