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营纸质资料与首营电子资料的区别
我国政策规定,医药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时,必须有首营资料交换,而且要根据目录要求的资料一一提供,缺一不可。
但是,由于纸质首营资料交换具有交换时间长、成本高、储存不便、容易造假等弊端,越来越多企业选择首营电子资料交换。
那么问题来了,药品首营纸质资料与首营电子资料的区别?下面小编就以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001PT.COM为例,给大家作一下对比。
1、文件载体:首营纸质资料交换用的是纸质载体,耗费大量的树木、硒鼓等资源;首营电子资料交换以电子为载体,绿色环保无污染。
2、签章方式:首营纸质资料交换采用实体印章,容易出现假章多、无法发现资料篡改的情况;首营电子资料交换采用电子印章,无假章,立即发现资料篡改。
3、储存方式:首营纸质资料交换通过纸质、文件柜、储存室等方式进行资料储存;首营电子资料交换采用计算机储存。
4、查验方法:首营纸质资料交换需要人工审核,难辨真伪,安全隐患很大;首营电子资料交换采用实名电子认证,杜绝隐患。
5、操作步骤:首营纸质资料交换要一个一个部门审核,盖章,犹如一场公关战;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则是线上协同,网络同步。
6、各项费用:首营纸质资料交换需要用到纸张、复印、文件袋、柜子、储存室、快递、人力等费用;首营电子资料交换仅需电脑和网络就可以了。
7、法律效力:合法、合规的首营电子资料交换与首营纸质资料交换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8、交换时长:首营纸质资料交换需要3至20天;首营电子资料交换仅需要几分钟。
9、交换方式:首营纸质资料通过物流快递、人员携带,首营电子资料交换通过网络传递。
10、监管方式:首营纸质交换通过现场检查,首营电子资料交换通过网络检查。
11、成本对比:首营纸质交换效率低,成本高。首营电子资料交换效率高,为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药店和医疗机构节省成本。
12、到期提醒:首营纸质交换没有提醒功能,很容易错过更新资料的时间而导致业务受阻。但是,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则有更新提醒功能,可自主设置到期更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