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风筝】3我和罗琳

手里拎着档案袋,背着一个能装下我全部家当的尼龙背包,没有打车。
我顺着湘江水岸一路朝北,走过不知道多少个路口。等走离主城区很远的地方,天色将黑。
我揭开档案袋,看着里面躺好的十张百元大钞吞咽口水。最后从兜里掏出五块,买一块面包和水。水花掉我两块。
我是调查行业里的廉价货,新兴行业里的龙套大王,除了跑腿打杂一文不值。如果不是某位大亨暗中相助,我敢发誓,玉皇大帝都会打这一千块的主意。我将档案袋夹紧,走向新租房。
穿过最后一个街头最后一个拐弯,有一株海棠花飘着易逝的芬芳。我回头看了看,还是走进狭窄黢黑的甬道。
棚户房有铁栅栏,走道两旁挂满花花绿绿的短衣裤。你大概能估计出多少个像我一样穷得只换得起内裤的家伙住在这里。
老板是个苗条的女人,刘海很长,快遮住半边脸。我从一半的脸上看到一丝浅浅的微笑。她支着胳膊伸手要钱,连方便喝水的地方在哪都忘了说。
我付钱,她领着我朝前走。一双男人的皮拖板在她脚底甩来甩去。我走在昏黑的走道,尽头一盏灯鄙夷地望着我。
和罗琳认识的日子天空缀满星星,不管刮风下雨还是风和日丽。它们令我开心得就像被灌了三年有效的迷魂汤。
没有哪个小子不向往爱情,特别是穷得叮当大响的小子被校花垂怜。如果有哪个坚决说不愿,刻意离她远远的,那是对全世界的调侃。典型的行为主义加白痴。
我恰恰是中文系里的好学生,一些不着边际的想法推搡着我,像刚刚出走集中营的“萨特”。那样的勇敢比纳粹的子弹还嚣张。于是,我被同学视为存在主义的恪尽职守者。
四年零九个月零九天前的那天,一场大雨打湿了她的长发。我撑伞刚好路过,毫无准备,把伞递给了她。从此这把伞派上用场,在我俩中间递来递去。
我们一起上课,她带我逃课;我写廉价情诗,她送给我十块一杯的奶茶。她喜欢夕阳,我喜欢看她。我们骑着租来的自行车到处逛,即使夏日,即使灰尘扑面。她愿意出钱,我扭扭捏捏。
躲过她,我吃三块一碗的混沌,打临时工,把万艾可的传单搞得满大街都是。她是天生的公主,我是一剂持久的兴奋剂。
等后来某天她坦白,下雨那天其实是她故意丢掉的雨伞,我才知道爱情偶尔耍耍阴谋更可爱。
我爱她,与雨天无关,也与美貌无关。
罗琳的善良和纯净像是来自天空的一道光芒,让那些对爱情心怀恶意的人铩羽而归。她鼓励还拥护着我一路向前,不管周围充满窃笑。祝福本是咬紧牙关挤出的东西,我对爱情依然深信不疑。
直到有一天,她拿我写给她的情诗在龙门书局出版成册,我被惊得目瞪口呆。也因此获悉,龙门书局只是她家族商业帝国的冰山一角。我被蒙在鼓里三年,也弄清了被同学窃笑的原因原来如此。
我见识过一些拜金和被私德怂恿的人,个个能为自己的理想找好借口。但我不能。我连一副像样的身板和妥协的勇气都没有。我寒酸,骄傲,孤立无援,侥幸与异想天开和我隔着铜墙铁壁。
既然绝非本意,我强装处之泰然。直到一个月之后,我等来了来自她家的威胁——分不清是乱棍还是拳头的东西,每一下都很硬,也很吃痛,每一下都能把自卑和妥协敲进我的灵魂。
我的自卑起了些作用。就像喝醉你的不是最后一滴酒,而是一闪而逝的某个念头。我在苛刻地审视自己,也在审视爱情。我从来坚信爱情不惧千难万阻,像梁山伯与祝英台,但真心更加珍贵冰碎,受过爱情的蝴蝶活不过三天。我想着离开她。
从此我与她之间的爱,只能权当片刻的温存让它随风而去。然而即使我毕业离校,她依然会找上我,不依不饶。
而今天,她割在碗口的刀伤已经重重地刺醒了我,刺破了我的心。
我要离罗琳远点,要从她的世界走远,让她再也找不到我。
我走进出租房,打开电灯。房子很小,够支一张床,还有黑暗角落。一只木凳,十平米的水泥地板花掉我500元的月租,概不还价。
我摊开床单,裹着衣服躺下。将她给我的电话纸条捏成团丢掉,狠心下压死床板上的一只飞蛾。
拮据不畏寒冷,任何凛冽的东西休想从我这得到丁点的同情。
我隔着窗望着肆无忌惮的夜空,一阵发呆。尔后想起档案袋里的钱,顺便抽出那摞文件。
文件用一个个信封装好,一共六份,码得整齐,热心人还用橡皮绳扎紧。我抽出上面那份,小心打开。
是一沓旧式信纸,正面的绿色油墨从纸背透了出来。我翻开信笺,笨拙的手写字跃入眼里。
没有署名,没有介绍,写的人懒得给我打招呼。
我靠近闻了闻,幸好一丝墨香的余味还没死绝,否则我真没心情读下去。
信中的这个人,也是写这鬼东西的男人,叙述晦涩,啰嗦,故事飘忽不定,像一个醉鬼自言自语。
我的心里还在塑造一个人,一个酒鬼,一丝怜悯,疲倦席卷而来,未等看完我就昏沉睡去。
这个夜晚星光灿烂,灯火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