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乘禅师:非自然即自然
2020-05-14 本文已影响0人
一乘禅师
一切法皆因缘法,因缘法即自然法。
也就是说,发生的一切无不是自然的,没有一个非自然的存在,所有的因缘法皆自然法。
非自然属于一种被扭曲的心理状态,非自然即非真实,非真诚,是对自身意识形态的扭曲,除此之外不存在“非自然”。
非自然属于不健康的心理意识,也就是病态心理,表现为“不正常”。
简单的说,一个人如果不能做到真实,真诚,就是非自然的,病态的。
尽管如此,这种“非自然”的病态心理存在之因缘也是自然法则的产物,它依然是自然的。
也就是说,人们的不正常即正常,它属于自然因缘。
因此,非自然仅局限于非正常的心理活动,它是对一个人非正常的心理状态的描述。
非自然缘起之本身也是自然的,没有任何事物能够摆脱自然的因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