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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在律所day159:法官不是永远正确。

2023-02-28  本文已影响0人  小陈在律所

这个周感觉每天都需要早起,今天也是,赶到办公室时办公室还没人。

早上跟着去车管所查询,这是到贵阳后新涉及的范围。

看着同事手里拿着的一堆材料,都是为了一会儿查询而做的准备。

原来查询一项事务需要准备那么多材料,今天跟着跑,自己默默的记下这些步骤。

但在查询的过程中,总有些意外的突发情况发生,这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还是需要很好的随机应变的能力。

随时准备应变随机发生的事情,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律师必备的技能。

上午贵阳还下着绵绵细雨,仿佛是给这一趟查询添加一些debuff。

今天感觉不停的有电话和事项要去对接,结果就是一个事项岔到了另一个事项中去。

可能还是自己有些能力不足,或者说还需要更多的锻炼,好让自己能在纷杂的事项中,牢牢的抓住中间的线。

可是完全没有中间的线。

经过今天主任的提醒,我才意识到自己潜意识里一直觉得法官永远是正确的。

他们不会犯任何错误,他们所有的决策与话语都是正确的。

法官作为裁判者,在我的印象中永远都是正确的一方,我丝毫没有想过去反抗或质疑他们。

但想想自己偶尔写的再审申请,这不就是在反抗法官的判决吗?

我应该去意识到法官也是人,那是人就会有错误的产生,只是在审判程序中,我们很难去找到他们的错误。

但对于不利于当事人的裁决,作为律师,就应该去寻找当中不合理的地方,从而形成观点去为当事人据理力争。

细细想想我国的二审终审制,为什么会去留一个再审。

这应该也是为了最后纠错而留的保障。

对此,我觉得司法突然有了些温度。

回想起自己第一次站在法院门口时,抱着一堆的立案材料,阳光下的国徽显得那样耀眼而又不可侵犯。

可经历了159个工作日的实习生涯,进出法院已经是家常便饭。

但这并不意味着自己对司法毫无敬畏,而是意识到,它公平的保护着每一个人。

经常有朋友或者粉丝问我,律师也会给坏人辩护吗?

我的回答总是肯定的。

他们虽然作为犯罪分子,但仍然享有一定的权利。

在司法判决他们有罪之前,他们也只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犯罪分子。

律师,就是在他们成为“犯罪分子”之前,尽量的去为他们争取法律赋予他们的相应权利。

因为有的人,他们真的是冤枉的。

实习的第159个工作日,晚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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