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被打断腿,法治被打破脸
来源丨律事通
4月2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协会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切实提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作者▷敏敏之音
来源▷律事通
6月21日,江苏扬州江都区法院门口即发生一起律师被袭事件。据北京律师杨在明微博透露,2017年6月21日下午16时许,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勇进在扬州江都区法院开庭后遇袭,腿部被不明身份人员打断。目前刘律师正在治疗,在明所全体律师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这几年,有哪些律师被打事件?
对于律师的暴行,即是对法治的侮辱。任何针对律师的暴力行为,都是在挑战法治的底线。但最近几年,律师却屡屡遭受暴力袭击,这不得不说,是法治的颓败。我们通过搜索发现,近几年,关于律师被打的事件有几十起:
2017年5月10日
陕西其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慧在参加位于陕西省富平县庄里镇的陕西压延设备厂招待所举行的招投标会议时,被陕西压延设备厂工作人员强制离开,遭其十几名内保人员殴打,被从七、八级高的台阶推下,致其左手舟骨骨折。
2017年5月9日
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律师迟夙生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在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参与了一起撤销工商行政许可案的庭审,她被法警带出法庭时晕倒后送医治疗,迟夙生称遭法警暴力拖拽。
2016年6月3日
广西律师吴良述到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立案未果,在该院信访室内遭法警殴打。现场照片显示,吴良述右腿裤子被撕烂,胸部有红印,手指多处受伤。此后,涉事的立案庭书记员、法警大队教导员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该院院长被诫勉谈话。
2016年4月18日
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遭遇百人打砸。两位值班律师被限制人身自由达数小时,律所前台的“易通律师”招牌被砸掉,涉事律师董川明的照片被“毁容”挂在三楼走廊的公共区域“示众”。
2016年3月28日
江苏省靖江市。靖澄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与北京律师就斜桥镇一村民拆迁事宜未能洽谈一致,遂对律师李笃振、姜泉进行殴打、辱骂。
2016年3月24日
陕西省西安市。路航律师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中发表代理意见时,坐在旁听席上旁听的西安市长安区人大代表兰天对代理律师的意见不满,当庭辱骂殴打代理人,致代理人脸部受伤。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暂停兰天执行区人大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长安区法院对兰天作出处以拘留十天并处1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2015年12月18日
黑龙江省大庆市。黑龙江省龙信达律师事务所佟律师代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第二被告人刘某的代理人。庭审中,因佟律师对原告代理人宣读证人证言行为提出了异议,遭原告和帮手群殴,庭外人员冲进法庭厮打。佟律师跑出法庭报警后,警方立即赶到将行为人控制,三人被治安拘留。
2015年4月21日
湖南省衡阳市。为一起涉黑案件出庭辩护的律师王甫、刘金滨、张磊三人在湖南衡阳中院大门口遭到多名身份不明人员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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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针对律师的暴行,有的被处以拘留,有的被处以罚款,但也有的不了了之,没有下文,这可以说,进一步怂恿了一些人对律师权益的漠视,对法治的不当回事。
律师被打,法治受伤
依法治国,离不开律师,法治昌明,更离不开律师。之前,江平教授即发出,律师兴,则法治兴。而今,律师被打,法治又如何兴旺?律师权益屡屡受损,法治又谈何发达?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一直以来,我们多以文件的形式在强调,但现实生活中律师权益受损的事件依然层出不穷,也可以说有增无减。那么,当律师权益被侵害,当律师遭遇袭击,各部门又如何保障律师权益呢?前不久出台的保障律师权益联动机制,这次刚好可以做一个验证,到底能如何保障律师权益。
通知要求,就律师执业权利受侵害的范围和救济渠道做出明确规定,让律师在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后知道找谁,做到路径清楚、投诉有门。通知要求,律师协会要在接到律师申请后,及时作出处理,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做出反应,情况特别紧急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办案机关要在收到律师的投诉、申诉控告或者接到有关律师的反映后,立即开展调查,及时作出处理。通知强调,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加强沟通联动,及时协商解决。
刘勇进律师被打事件发生后,北京市律协21日晚23时许紧急发出声明,要求市律协维权中心启动跨区域联动维权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委政法委。高子程会长立即与江苏省律师协会沟通,请求江苏省司法厅和律师协会协助开展调查。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将派员赶赴扬州慰问受伤律师、了解调查情况,并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情况,依法全力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
可以说,北京律协的应急反应机制比较迅速,第一时间启动了跨区域联动维权机制,将切实维护律师权益,并要求对打人者绳之以法,这才是保障律师权益的应有姿态,而不是仅仅关注了事,还应该有切实行动和举动。
但另一方面,联动维权机制建立后,还要求律协和相关部门及时沟通,特别是督促公安部门及时缉拿凶手,让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让打人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而不是仅仅协商赔钱了事。
为什么会频发律师被打事件?
据刘勇进律师透露,这是第三人安排的打手,他听到有人在现场指挥,事发地点距离法院门口不到一米,案件是一起行政案件涉及民政局婚姻登记错误。被打原因是原告与第三人原有一起案件,他胜诉了,第三人怀恨在心,这次他即在扬州遇袭。
那么,为什么会频频发生律师被打事件呢?难道真的错在律师吗?从诸多律师被打事件分析,并非律师的执业有问题,而是我们的社会暴力盛行,法治意识淡漠。特别是一些当事人对律师的暴力行径,在法庭上辱骂律师,在法庭上殴打律师,买通他人殴打律师,各类对律师人身权益的损害都在试图吓退律师代理案件,都是在恐吓律师解除委托关系,也就是等于说,让律师不要参与案件,说白了,这就是让暴力当道,法治让路。
更有一些人认为,律师是在为一方当事人说话,就认为律师该打,这样的认识观念十分落后,也不可取。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为当事人说话,岂不是违背律师职责?每一个当事人都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说话,维护自己的权益。法治,讲究以理服人,以法服判,这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态。如果针对律师的暴力行径不减,社会便永远不会有法治昌明之日。
所以说,越是对律师采取暴力行径,越是和法治过不去,越是要对这种暴力行为进行严惩。一些人采取暴力方式对律师“撒气”,试图让律师不要代理案件,这是找错了靶子,我们决不能容忍。律师被打断腿,法治被打破脸。如果律师在一个社会身处危险之中,那么,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将无处保障。对律师的暴力行径,就是对潜在的每一个当事人权益的挑衅。
严惩打人者,才能遏制针对律师的暴力行径
现在,律师被打的事实已经佐证,下一步就是对刘勇进律师的伤情进行鉴定,若构成轻伤以上者,打人者将涉嫌刑事犯罪,公安部门应该以刑事案件立案,而单单是行政拘留,而且,司法可以在法定刑以内定格惩处。如果不够成犯罪,从治安管理的角度出发,也应该定格处罚,并要求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才是保障律师权益的应有姿态。
特别是针对人身伤害案件,我们对人身健康的关注还远远不够。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可以赔偿,但在精神损害赔偿上,我们的适用标准定的太高,必须达到严重伤害才予以精神损害赔偿,而对于赔偿标准,却很低。
而律师作为法律从业人员,以维护他人权益为业,如果连自身的权益都维护不好,随时面临着权益受损和遭受暴力侵袭,律师还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此次律师被打事件,对打人者予以严惩,该刑事定罪即定罪,该行政拘留即拘留,这不仅是为保障律师权益,而且是在捍卫公平正义,让我们的社会不至于崇尚暴力,依靠暴力来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是保障律师权益,也才是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