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需要怎样的艺术?
公共空间需要怎样的艺术?
最近几年,随着城市文化发展的不断加深,公众似乎对公共空间艺术的需求持续高涨,各式各样的公共艺术项目、论坛、活动层出不穷,公共艺术、公共空间这些概念也被持续不断的讨论。但都没有解决一个最关键的问题——究竟我们的公共空间需要什么样的艺术?
公共空间需要什么样的艺术,其实政府说了不算,艺术家说了也不算,既然是在公共空间树立,就应该充分尊重公共空间的主要群体——公民的意见。但公民的意见又是杂乱的、多样的、无绪的。如果完全按照公民的意见设计公共艺术,那很有可能100年也树立不起来。因为总有人意见不一,永远无法满足所有人。如何在众口难调的问题中更好的呈现公共艺术呢?
协调环境
公共艺术创作首先要做的就是调查安放地的周边环境。公共艺术无论形式或主题一定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否则的话一旦形成视觉上的突兀与滑稽对整个区域乃至城市的形象都有影响。前几年在网上热传全国十大最丑城市雕塑,这些城市雕塑的外在形式虽然的确很突破寻常的审美习惯。但美丑这个东西并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我们看这些雕塑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与周边环境关系发生断裂,像在城市空间中任意插花,可惜插得花还不好看。没有与环境形成很好共融气氛,外形的可笑与安放的突兀使得它们给公众感觉是丑与不安的。很多学者在公共艺术论坛中提出公共艺术的“在地性”问题,这就要求公共艺术不仅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更要与城市历史文脉发生关系。
公众参与
公共艺术与其他艺术形式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公共”二字,公共艺术的公共性不仅体现在作品本身的创作内涵与外在形式,更重要的是引发公众的反应,让公众参与进来。因为公共艺术的发生地公共空间是人们依据自身的环境条件、生活方式,创造出的多样的可供彼此分享和互动的共享空间,是不同个体、群体进行交流的场域。在这种情况下,公共艺术是否能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参与、是否可能形成积极良好的公众舆论及共有情感的共鸣和交流就显得尤为重要。
维维安·洛弗尔认为:“一方面,公共艺术代表了一种愿望,试图以乌托邦的形态和场所强化观众对于艺术品、环境乃至世界的体验。另一方面,它又潜在地担当着现代主义的重任,试图颠覆和质疑各种固有的价值观和偏见。”也就是说公共艺术首要的是加深观众对艺术以及环境的体验与感受,同时通过现代性的艺术形式,颠覆寻常的价值观。
笔者认为公共艺术并不是一种艺术门类,因为任何艺术形式只要出现于公共空间中,我们都可以将其归于公共艺术。它更像是一种艺术活动,与公众的生活空间联系密切的艺术活动。所以公共艺术在创作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周边的环境因素以及公众的可接受程度。在公共艺术作品形成视觉焦点的同时,能够与周边环境共同生长,相互共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