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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要有利息么?

2017-11-14  本文已影响458人  沛文沛语

传统的商业银行依靠存款,除储备金等各种方式来凭空创造贷款,空手套白狼获取收益。那么未来货币电子化之后,原有的二元银行体系已经不复存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电子钱包,那这个时候钱包里面的钱要不要有利息呢?中央银行要不要给我们利息呢?或者说我们手上的钱怎么增值?

这个时候可能我们重新要回到本质上去想一下,金融是什么?货币是什么?基于货币,我们获得的利息到底是什么?

金融的本质

金融的本质是完成跨时间,跨空间的交易。而金融的交易更多依赖于货币。一般意义上来讲,我们更多感受到货币是一个标准品,你手上的一百等同于我手上的一百。因为人的大脑对于时间都感受不是很强烈,也缺少量化的意识。但是在本质上,货币是有时间价值的。经济学上也一再说,今天的一万块钱和明天的一万块钱是不一样的,但是这个不一样,是怎么体现出来呢?经济学教科书给出的答案是:钱的价格就是利息。

币时:中本普朗克

利息是否有更通俗一点的定义方式?我的一万块钱今天拿给你使用,明天还给我,明天我能获得10100块钱的总收益。如果引入了虚拟货币的币天这个概念,我觉得解释起来就更好理解一些。我们是把这一万块钱的一个币天转让出去。获得的传统意义上的这一百块钱的利息,就是一个币天的价格。当然这个价格是在市场机制下形成的。

虚拟货币在基本单位上可以划分很小,比如一个比特币可以划分到一个中本,

比特币最小单位Satoshi 聪,1聪=0.00000001比特币,1Satoshi = 0.00000001 BTC

时间单位上怎么划分呢?在物理学上时间是不连续的,时间的最小刻度是一个普朗克时间。我姑且说一个中本普朗克是一个币的最小时间向量单位。这姑且说是我自己创造出来的一个向量单位吧。我简称之为中普。

普朗克时间

日出日落,天是我们一个比较熟悉的概念,而普朗克时间是大众一个不熟悉的概念,我们使用的语言会塑造我们的思维,我使用币天的话会影响,我们以天为单位进行计算,我觉得应该是以最小时间为单位进行计算,所以我更主张使用币时来定义。

对于我们来说,我们使用自己的财产在时间上也是不连续的,大概80%的时间我们的财产是闲置的,银行是以年为单位来给我们计算利息,即便基金公司也没有数量级的区别。我们沿用虚拟币的定义:币时收益。

如下英文解释币天我觉得更准确

Bitcoin Days Destroyed
Bitcoin Days Destroyed is a measure of the transaction volume of Bitcoin. [1] A bounty for a script to compute the Bitcoin Days Destroyed by the transactions in a block has been awarded. [2] Abe is a block chain browser that computes this statistic in real time.
Contents
1 Calculation
1.1 Example
2 Graph of Percentage of Bitcoin Days Destroyed
3 See Also
4 References
Calculation
Bitcoin days destroyed for any given transaction is calculated by taking the number of Bitcoins in a transaction and multiplying it by the number of days it has been since those coins were last spent.
Example
If someone has 100BTC that they received a week ago and they spend it then 700 bitcoin days have been destroyed. If they take those 100BTC and send them to several addresses and then spend them then although the total transaction volume could be arbitrarily large the number of bitcoindays destroyed is still 700.
Graph of Percentage of Bitcoin Days Destroyed

Percentage of Bitcoin Days destroyed vs block number, as of June 17th 2011.

财产本身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

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定理:同样的东西在不同人的手中具有不同的价值。对于财产,比如数字货币,在我们手上在80%的闲置时间,如果换到另外一个人手上可能拥有的价值就更多,那么增加出来的价值,我们可以共同分享其中一部分。由于虚拟币的流动性是远远高于现有的法定货币的。理论上来讲,理财的时间刻度可以最小化到一个普朗克时间。理财的最小交易币天单元可以到一个中本普朗克。

当我的财产闲置的时候,我可以挂出一个,理财卖单合约,设定交易规则,比如价高者得,设定币时交易时间,比如从今天到明天。如果是风险偏好型,约束变量就是价高者得,如果是保守型,可以再增加一个风险区间限制。总而言之,财产本身也成为一种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东西。

而不只是现在这种形态,钱作为一个定价的单位,价值锚定单位,流动性有限。

超级小钱:无处不在的流动性

基于数字货币,我们将不再有商业银行,也就没有利息的概念,我们可以获取更多的超级小钱,你打开你的钱包,你钱包本身也是一个理财工具,每时每刻都在更新中普总量。IPO也好,ICO也好,能够为社会创造价值的融资将不再是一个问题,流动性将无处不在。金融将回归到它的本源,完成跨时间跨空间的交易。注入到社会生产中,提供流动性,流动性不足的地方,获得了流动性的注入提供了,更高密度的价值生产,超出平均数的价值生产分享一部分给币时提供者,币时提供者获得额外的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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