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理学初阶》付子堂著,读书笔记,第一章第一节国法学史

2019-02-16  本文已影响8人  短头发的麻雀

《法理学初阶》付子堂著,读书笔记,中国法学史

法学的产生是在法律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有大量的法律现象和大量研究法律的的人出现后,得以产生。

法学的发展时期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先秦时期

“王权神授、法由天定”是当时来最主要的政治法律思想。目的在于宣扬君主及其所颁布的法律的神圣性,借此来实现政治统治。与我看来,大多数的法律都是政治的工具,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性和有序性,也是为了实施政治统治。特别是现先秦时代,统治者利用其国民能够获得知识较少,处于相对无知的状态,便用君权神授来恐吓平民。平民因为恐惧和萌芽的信仰而坚信,“皇帝就是一切”的理论。

在春秋战国时期,由于文化呈现了“百家齐放、百家争鸣”的情景,中国很多传统法治理论在这个时期产生。

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儒家,以孔子、孟子、荀子等为代表的古代思想家遵从“礼治”,围绕“尊卑等级和礼仪规范”展开,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生活准则。在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儒家法学思想理论的又一高峰期,礼治思想被正式确定为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的基础,并由此发展出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礼法制度和礼法文化。其实这个思想对中国人的道德准则也有很大的影响,上至政府领导人,下至普通老百姓。直至今日,我们也能看见身边跟多人的行为都会受到其影响。举个例子,父权思想(愚孝、父亲掌握事情的主动权)在很多家庭中仍然存在且一时不会消失,影响着子孙后代。

法家思想是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主张“法治”,法应当由国家制定并通过一定的载体向百姓公开,并借助国家暴力工具保障加以实施。该思想本质上只是君王驾驭百姓的“刑赏二槟”,与后世的法治思想有本质区别。(暂时不能完全理解)

第二阶段, 秦汉时期至清朝,在将近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中国历史上的法学可以说是一个比较系统的发展。形成了相对应的法学思想和国家配套制度。主要是儒家法学为主要指导思想,融合法家、道家、墨家等思想,且是为国家官方使用的理论,但这并不代表这是先进的思想和正确的理论道路。只是在当时的封建社会时最完善的思想了。在明清时期,已经有人知道该思想之君王专有的规章制度,不具有公平性质。

第三阶段,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国难当头,先进知识已经意识到国家落后的主要原因来源于腐败腐朽的政治制度,想借鉴西方的政治制度、经济手段来谋求改变。这算是中国法治道路上的一个中转站。慢慢吸收西方先进的制度,同时也在摒弃国内封建不合时宜的制度。

第四阶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法学也是在曲折中发展,但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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