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过,此去经年,再也不见吧
张爱玲说过,爱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我们都知道可以爱一个人到尘埃里,但没有人会爱尘埃里的自己。我们听过很多道理,读过很多的书,喝过很多的鸡汤,去过很多次旅行,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就是学不乖。总会有一个人,他出现在你的生命里,让你怦然心动,也让你痛彻心扉。知乎上有人说, 为了他磨了自己所有的菱角,拔掉的用来保护自己满身的刺,到头来什么也不是。
或许我们都遇见过那个能够让你卑微到尘埃里的人,我们赋予对方光环,认为对方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执着地爱着。
爱情本该就是有一个人占了上风的,可是一旦失衡过多,就失去了爱情的美好。你要相信,每一个人都是值得被爱的,每一个人都该光芒万丈。余生那么长,答应我,多爱点自己好么?
张爱玲曾说过,一个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最烈的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把心交了出去,然后把生死度外!
现代人的爱情太仓促了,第一眼遇见就觉得心动,见俩次面就觉得那是想牵手一生的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追求的爱情变成了如此虚伪的开始。
我对你的喜欢,是以后想牵手走一辈子的喜欢。
你爱我吗?你可以爱我吗?我可以为你付出一切,你可以不离开我吗?
说出口的情话总是很动人,类似的话说了几百遍之后要走的那个人还是没留住。未来不想一辈子牵着你的手,你付出一切我也不想留在你身边了。
离开的理由有很多种,无非是不爱了觉得腻了,烦了倦了想要新生活了。偏偏因为一个人爱的太卑微而走散的最让人难堪,你的好你的坏我都看过,你任性吵闹的样子我也照单全收,可我没想过这一切会变成我们分开的原因。
很多人说爱情这件事本就卑微,俩个人在一起总要有一个人低头认错,哄着惯着。被爱的人越来越猖狂,主动认好的人快忘了自己,两败俱伤后也只能挥挥手道声再见。若是如此,当初又何必费尽心思委屈了对方。
爱情里俩人是势均力敌的,一旦一个人缴械投降,就得做好利刃穿透心脏的准备。其实没什么不公平,你爱的太深刻了;因为爱得太满甚至快要溢出来,所以害怕的可悲。
可能你真的很爱我,但我也真的不需要你爱到最后忘了自己。这个世界可能需要很多爱人,但我不能因为你爱我就把自己变成坏人啊。
愿岁月袅袅,有人为你下海,有人为你捉鳖,愿有人似我这般爱你,愿有人爱你爱的深刻。但拜托了,那个人一定不要是我。
我们,就此别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