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的天空 章一 盖世凶人

2021-06-11  本文已影响0人  吴开阳

  大河滚滚,如同一头巨龙,盘旋于黔中大地,俯卧在崇山峻岭之中,由西而东。

  是日,天微微亮,一座古老的村寨,白雾萦绕,朦朦胧胧。

  太阳出来了,像是一个羞涩的少女,脸色通红,好奇打量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她伸出精致的小手,那是她温柔的辉光,这个古老的村寨,轮廓渐渐清晰起来:三面环山,丛林密布。

  层层叠叠的石板房分厢而座,中央处,一条山水从山顶飞落而下,在石壁下形成一池清泉,泉边,刻着两个苍劲有力的大字:龙潭!

  这时,一声嘶鸣越过长空。

  那是一匹骏马,通体乌黑,俊朗非凡。

  马背上,一个魁梧的男子,背负长刀,勒马缓缓来到泉边。

  他,一身青衣,一张黑面,浓眉虎眼,威武挺拔。

  “喝吧!喝吧!喝好了,陪我一起去砍人!”

  男子低语,轻轻拍了一下马背。

  它像是能听懂他的话一般,长啸一声,咕噜噜地猛喝几口水,随即抬起高傲的头颅,四蹄一扬,往寨口飞奔而去。

  风徐徐,清扬,漫山遍野之间,金色的油菜花在风中摇曳,整整齐齐,像是为那在山岭中极速狂奔的一人一马低头膜拜。

  他狂,它傲,一人一马,纵横山岭。

  过了十里路,前方,出现一道大峡谷。

  它仿佛大地上的一道刀疤,长不知多少里,深不知多少米,把两地分开,将希望隔绝。

  是的,隔绝希望!

  峡谷以北,被称之为避暑圣地:龙宫,无数名流来此都为之惊叹;峡谷以南,被称之为蛮荒之地,大家常说,这里的人落后、愚昧。

  山风拂面,他放马慢行,来到峡谷边,往下望去。

  他什么都没看到,但可以听到谷中河水激流的声音,这种声音,猛烈而急切,仿似一声声呐喊,不断地冲击着他的心灵。

  “我祖上是地主,成分不好?所以我没资格入党?所以没资格当兵?我们都是野蛮人后代,活该贫穷?好,你们都是文明人、你们都高人一等,等到明年的今天,我会修起一座桥,连通峡谷,贯通南北,我会让龙潭的孩子们撕碎你们虚伪的嘴脸!”

  一人一马,伫立半晌,便沿着山路而下,来到大河边,一路往西。

  河水滔滔,不断地拍打着两岸,像是在拼命地催促着什么,他沉寂的心,渐渐活络起来。

  他加快了速度。

  骏马飞奔起来,崎岖的山谷中,于它来说,如履平地。

  太阳渐渐升高,这个羞涩的少女,已然长大,亭亭玉立,她的光芒已经变得炽烈,仿佛有意一般,落在一人一马身上。

  他们,已然过了三十余里路,群山仿若给他们绕道,往两侧不断延伸,渐行渐远。

  前方,已然一片坦途。

  这是一个大田坝,宽广无垠,大河蜿蜒,穿梭于田坝之间,继续流向不知其未来的远方。

  风吹过,拂过他的脸,拂过他背上的长刀,拂过田里的油菜花。

  一时间,田坝中,荡起金色半圆形波浪,连绵不绝。

  一时间,田坝中,开始喧嚣起来,那是唢呐声,那是锣鼓声,那是芦笙管乐欢庆的声音。

  他再次勒马顿足,往前眺望,霎时,双目一寒,煞气凌然。

  他的目光,落在田坝中一座石拱桥,这是方圆数十里连通南北的一座桥,有人说,这是财富的通道,多少南岸的少女,都渴望嫁到北岸去,那代表将来美好的前程。

  毫无疑问,这是一群接亲队伍,浩浩荡荡数十人,他们头戴牛角,身穿银装,吹着芦笙,他们,都是苗人。

  “小琴……走,老伙计,到桥头拦住他们!”

  男子低吼一声,策马奔腾。

  一时间,唢呐声停了,锣鼓声停了,那群接亲的队伍齐齐停住了脚步,不约而同往东边望来。

  他们看到了在田野中飞奔的骏马,看到了马背上那个背着长刀的男子,当一人一马越来越近,他们终于看清了他的脸。

  瞬间寂静!

  却只是片刻,人群中,炸开了锅。

  “糟糕了,是他,吴邦龙!”

  “不是说他去上海读大学了吗?一去就是四年,还把老母亲接过去一起住,半年前他老母亲才从上海回来……”

  “他早不出现晚不出现,这个时候出现,这是要抢亲,这下完了!”

  “他走的时候,故意在各个布依寨子挑事,一个人打遍方圆百里毫无对手,压得所有的寨子头都抬不起来,那时候他就是告诉所有人,伍琴琴是他的女人,别招惹她,说这门亲的时候,我就说不行,但大家都以为他那时候才十六七岁,不懂事,不以为意,而且他只是在他们自己的布依族寨子惹事,没招惹我们苗人,大家都以为他不敢,现在,他来了!”

  几乎所有人脸色巨变,似有准备一般,在随行的礼品中,抽出了苗刀。

  这时,那一人一马,已然来到桥头上,居高临下,看着齐刷刷对着自己的苗刀,他的嘴角,微微一扬。

  忽然,他动了,一人一马,往人群中冲去。

  马蹄飞扬,前方的苗人举起了弯刀,他们,要砍断马腿。

  然而,他们低估了骏马的速度,更低估了马背上那个男人俯冲下的威力,他们刚举起刀,便被马蹄踢翻倒地,后排的人群还没反应过来,那个男子,已经自己举起长刀,一阵横扫。

  虎入羊群!大凶!

  一人一马,一走一过之后,这数十个苗人,便被冲得七零八落,有人被马蹄踢翻,有人被撞倒,更多人被长刀拍趴在地,不知生死。其余人等,纷纷后退。

  前方,已然没有任何阻挡。

  吴邦龙手提长刀,放马慢行,一步步往人群中那顶格外安静的花轿而去。

  他来到了数米开外,勒马停步,他死死盯住花轿,一下子,神色竟然温柔起来,轻声开口:“琴……嗯?”

  霎时间,吴邦龙目光一凝。

  他看到,有一个青年,西装革履,悄悄然从花轿后面蹿出来,举起一把长枪,战战兢兢对准自己。

  “翻砂火 药枪,找死!”吴邦龙大吼一声,从马背一跃而起,他举起双臂,对着那个青年,一刀劈下。

  “嘶!”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那把长枪,竟被一刀劈成两段,青年呆滞的刹那,有一只大手,已然捏住了他脖子。

  “你就是新郎,对吧!”

  “龙哥,住手!”

  这时,一道清冷的声音传来,吴邦龙的手不由一僵,下意识松开手中的青年,缓缓转头。

  轿帘分开,走出一道苗条的身影。

  她,一步步走向向他,犹若天山上的雪莲,出尘而幽远。

  她身穿青衣,头挽花帕,朴素而清雅,她的脸上,不施粉黛,却精致无暇。那两弯凤眉,似柳似月,柳月之下,她的双目清澈通明,仿若其中,包容了亿万星辰,熠熠生辉。

  人间仙女,不外如是。

  “小琴……”他低语一声,跨前两步,所有人的目光中,他把她拥在怀里。

  她没有挣扎,反而伸出右臂,紧紧地环抱住他的腰身。

  “你来了,我很高兴……龙哥,不要问我为什么,好吗?”

  “我不问,但你必须得跟我走!”

  “好!”

  她从他怀里出来,对着一个遥远的方向,跪下双膝,连磕三个响头。

  “老头子在后面?”

  “嗯!我跟你走,那个家,可能永远也回不去了,爹爹一直很排斥你!”

  “回头我会亲自登门给老头子赔罪和正式提亲,堂堂正正,不会让你难为!”

  他低语一声,将她扶上马背,将长刀重新背起,牵着马绳,往东远去。

  “龙哥,你看,朝霞好美!”油菜花中,她的脸红扑扑的,指着东方,雀跃欢呼。

  “哈哈!”他大笑起来,唱起了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真好!”她浅浅一笑,“龙哥,你大学毕业了,将来有什么打算?”

  “将来?我将来想去内蒙古养马,想去新疆寻找雪莲花,我想去东海租一个小岛晒太阳,我还想去海南开个七星级酒店的房间,找个陌生又漂亮的女人,拥抱她,亲吻她,额,这个不行……将来是一个可怕的词,这意味着永远无法实现你的想法,所以我只活在当下!比如现在,我牵着马,带你看朝霞,带你走遍天下!一起吃,一起喝,一起滚被窝!”

  “混蛋!”

  “哈哈!”

  朝霞下,大笑中,他们消失在大地的尽头,两人,一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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