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 读,越 明 白 自 己
众所周知,
我除了是个爱丢东西的狂魔,
我还特别喜欢阅读。
其实我们大多数的人生经历都是差不多的,能把人与人拉开差距的就是阅历。
阅读不仅能让我们看到更大的世界,更能让我们看到深层的自己。
我喜欢阅读,对我影响最深的一个人,是庄子。
了解庄子的人知道,庄子连宰相都可以不当,整个人生就专注于在野外玩泥巴;
更玄幻的是,有一天他老婆死了。
按常识来说,我们如果失去亲人,我们往往是会失声痛哭或者不知所措,
然而庄子不是一般人啊,
他老婆咽气后的第一反应却是他起一个盆边敲打边唱起歌来,
牛人的世界观就是不一样。
看了庄子,
我才觉得世界真的很大,
有很多种活法,原来很多事情是可以用超脱的眼光去看的。
我的格局变大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庄子的《逍遥游》,妈呀,脑洞贼大。
它就是一本《动物世界》,充分证明了庄子不是小清新,而是老司机,有趣又毒舌。
有一次,他的老同学曹商跟他炫耀说,哎呀秦王对我好宠溺哦,赏了我100辆马车,好烦哦。
庄子淡定地说,听说秦王有病,遍求天下名医。能治好他的脓疮的人,就赏他一辆车马;能为他舔痔疮的人,就赏他五辆车马。
曹商啊,你为秦王舔了很多次痔疮吧?
不然怎么有这么多车马啊?
实不相瞒,
我就是因为这个重口味故事爱上庄子的。
看多了庄子,我也变得更有趣了。
我喜欢阅读,不是想求上进,也不是想读书明理,更不是想才华惊四座,赢得夫君来,只是觉得手中有书,心中舒服。
所以,我看的书很杂,从经典名著-到畅销书,到插花-绘画和设计,什么都有。如果人生只看经典的书,我觉得未免太过功利,单调和无聊。
我记得我小时候看的第一本课外书是《钢铁是怎样练成的》,
很多内容我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但始终记得男女主角那种美好纯粹的感情。
有人问,读过很多书转眼就忘,那阅读还有什么意义?
知乎上有个点赞很高的回答:
“当你还是个孩子时,吃过很多食物,现在已经记不得吃过什么了。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中的一部分已经长成你的骨头和血肉,
看过的书同样是如此,就算我们忘了具体的内容,但那些观点和故事,会融入我们的血液,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成为我们的一部分。”
我喜欢阅读,从小到大,我做得最多的两件事,就是买书和看书。
自从我爱上丢东西后,我又多了一件事,就是丢书,所谓丢书不是直接扔掉,而是免费送给有需要的人。
迄今为止,我成功送出了60多本书。
其实要舍弃自己喜欢的书很不容易,那为什么我舍得呢?
全要归功于一本书---《断舍离》。
很多的书籍,我们几乎不会看第二遍,一直放在家里,也只不过是惹灰尘,只会埋没它们的价值。
如果我们真的认为一本书很好,难道不是把它们分享出去让更多的人看到不是吗?
断舍离,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整理书籍,
希望更多的人能放下对物品的执念,轻装前行活在当下。
我喜欢阅读,
繁华世界,越读,越明白自己。
我能想到最浪漫最优雅的老去方式,
就是在读书中让时光飞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