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事铺青青子衿,手写我心大学生世界

坚持写自己想写的人,真的很酷

2017-11-23  本文已影响1686人  七米霞

01

很久之前,韩大爷写过一篇文章叫《建议你去读一读那些阅读量不高的文章》,那时候他已经是简书的红人,当有读者朋友看到他的一些处于榜首位置的“爆款文”,表示很喜欢,很激动,路转粉的同时问他还有没有更好的,还想看。

可是他却建议甚至是乞求读者朋友们,去读一读他写的那些并不热门的文章,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建议读者去看一看那些“名不见经传”的作者,写下的“无人问津”的文字。

因为简书真的有太多太多认认真真码字,却得不到赏识的作者,他们不取哗众取宠的题目,而且只写自己喜欢的文字,如果你用心地去阅读,你会发现他们写的特别深刻,令人深思。可是在鸡汤和干货文大行其道的时代,这些文字往往都无人问津。

02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翻到[文字怪人]的文章的,我只记得我看他的第一篇文章是《念念不忘是常常》,我被他写的爱情故事深深打动,我觉得他对于人物、环境、感情的细节描写特别细致和动人心弦,不自觉就会被他写的故事给代入进去。

我发现他虽然是优秀作者,而且每篇故事都写得特别好,可是阅读量和喜欢量都不高,我不禁替他感到惋惜,可一点也不妨碍我去膜拜一下大神,我给他发私信说:特别喜欢你的文章,我要找时间把你所有文章都看一遍。

就这样每天打开简书去翻他写的文章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他写的文章依旧很好,可是看的人依旧很少,有时候我会因为自己辛辛苦苦写的文章,甚至上了首页也没有人看时,跟他说这个苦恼,我问他,你不会在意吗?

他总是轻描淡写地跟我说,哥哥是过来人,早就看淡了这些,他内心到底有没有看淡我不清楚,但是他依旧写自己想写的故事,取别人可能不会点进去的题目,所以我觉得他是一个特别酷的作者,立志要向他看齐。

前几天他写了一篇叫做《安冉,瑰夏,鹿少年》的故事,整整一万多字,我花了半个小时逐字逐字地去读,发现他没有一个“的得地”的用法有用错。

我之所以会这么认真地看“的得地”这三个字的用法,是因为前几天尹沽城在365训练营做过一次分享课,提到过很多写作者都存在这个问题,听完他的那次课以后,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特别羞愧,觉得自己以前写的好多文章,都是些什么鬼。

他在分享课中说,日更是一个人勤奋的表现,而我们勤奋的目的也许是为了上首页,为了成为签约作者,或者出版自己的书,但是他说我们永远不要把这些当作自己努力写作的目标,作为要想体面地吃文字这碗饭的人,我们写作的上限只有一个,也永远只有一个,就是写出好的作品,持续不断地写出更多,比上一篇更好的作品。

他还告诉我们说,修炼自己的内功永远比外功更重要,而所谓的内功就是鲁迅、海明威、曹雪芹这些严肃文学的作家写的作品,外功就是刘同、大冰、张嘉佳、咪蒙这些畅销书的作家写的作品。

03

刚开始接触写作的时候,我真的特别喜欢那些修炼外功的作者,我记得去年冬天刘同来我的城市开签售会的时候。

那天晚上特别冷,还下着大雨,我以为在我们这样的小城市没有多少他的粉丝,可是等我到达那里的时候,人山人海。

而且大部分都是跟我年龄差不多的大学生,他的文章确实给我们正处于彷徨的年轻人很多的鼓舞,每次想要放弃的时候,都能想起他最火的那句话,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以前我也看咪蒙,是被她那篇让她爆红的致贱人给吸引过去的,可是后来我发现看她的文章我学不会怎么写文章,毕竟我没有她那么多奇葩的朋友,我也没有她那种自嘲的资本。

无疑这些畅销书的作家都是成功的,毕竟没有多少人可以在他们那个年龄有这样的成就,可是就像尹沽城说的,如果我们这些尚在学习的作者一味地去模仿他们,而不去写出自己的特色,只有两个结果,要么复制他们部分的成功,要么一败涂地。

马云曾经说:

一个人的竞争力是什么?

别人可以拷贝我成功的模式,但不能拷贝我的苦难,不能拷贝我不断向前的激情,这才是竞争力。

我知道就算马云把他的发家史全部写成畅销书,供世人阅读,可也不会有第二个马云了。

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一些经典文学和严肃文学的作品,那样我们才会像一个传统的手工艺人一样去仔细雕琢自己的作品。

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标点符号,一个简单的动词、形容词,我们都应该仔细思考一下,用哪个词好,哪个词不好,而不是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如何去讨好读者上。

04

每一个写作者在无人问津的时候,都曾经无数次动过要不要放弃的念头。

以前在一篇文章中,我看到一个关于奥斯卡获奖纪录片《寻找小糖人》的故事。

文章中说,这个纪录片的故事,看到一半的时候你会觉得是一个悲剧,可是看到最后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

上世纪七十年代,在美国一个只发行了两张专辑就被唱片公司解约的歌手罗德里格兹,他在美国卖出的不超过个位数的专辑被带到南非却受到疯狂传播与追捧,在那里他比猫王和滚石乐队还要火。

而在美国的他,以给人修旧屋为生,在底特律夜晚的街角,同去酒吧的人以为他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作者说,看到一半的时候,他一直在思考为什么真正有才华的人却不红呢?

在作者数年的编辑生涯中,他见过太多踏实写作、文笔让他欣赏的作者,反而不如那些浮躁贪名、胸点无墨,甚至以抄袭为生的作者“红”。

作者最后还是坚持把纪录片看完,看到后来那个不被赏识的歌手终于被人们发现,被以最高规格请去南非开了演唱会,和他一同前去的女儿在下飞机时简直无法相信,地毯、鲜花和豪车都是为他们准备的。

面对台下激动到流泪的粉丝,罗德里格兹羞涩而淡定地迎接着晚来了二十多年的欢呼。

故事到了这里也许大家都会以为从此,那个歌手一定会变得特别红,特别有钱吧,然而并没有,在结束了演唱会之后,他还是依然选择回到美国,过着以干体力活为生的日子。

虽然辛苦,但他却过得特别开心。也许对他来说,红与不红,追捧或被无视,他的行为,始终都是遵从自己的内心。

或许这就是比“红”更值得骄傲的事情吧。

这个纪录片的故事,让我想起一段话说,永远不要把自己的兴趣变成职业,只是兴趣的时候,不需要任何人的点头,你爱怎么唱歌、煮菜,爱怎么设计你家,投资股票,都是你自己的事。

可是兴趣一旦变成职业,你就需要遭遇每个人的点头,兴趣就会变成任务,那片乐园就会变成战场。

对呀,对于很多人来说,写作都只是象牙塔里的梦想,是需要现实去支撑的,也许未来的某一天,它会变成很多人的职业,但是我觉得在这之前我们还是要遵从自己的内心,写自己想写的,写自己喜欢写的,写自己擅长的。

我发现写到现在,我最开心的不是自己哪篇文章收获了多少的喜欢量,而是有读者因为看了我一篇文章,然后去翻我以前写的文章。

即使阅读量不高,他们也愿意去翻,愿意认真地去看,然后跑来告诉我,他们特别喜欢我的文笔,喜欢我写的故事,并且告诉我一定要坚持写下去。

我想这才是我坚持写下去的动力吧。

写作的过程也是认识自我的过程,审视自己,比什么都重要,只有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才可以走的更远。

也许写作成功的方法,就是坚持自己喜欢写的,想写的,然后不断读,不断写,不断改正自己的作品,除此之外,别无它法。

有人说,任何人用十年时间,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地做一件事情,都会成为顶级人才。

所以你做好了在写作这条路上一腔孤勇,不回头地走下去吗?

无戒365极限挑战日更营第3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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