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书的那一刻:我对《刀锋》的阅读感受
文/秋沼芰荷
合上《刀锋》这本书的最后一刻,心中有些许不舍,可是已经读了两遍,我得往前进行了。
今天在收起这本书时,又打开看了一下,瞥见了一段我在读完《刀锋》当天,留在书中空白处的读后感。于是,就有了将这段读后感展开的想法,今天的这篇文章便由此产生了。
小说《刀锋》是英国著名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所著,出版于1944,是他的四大代表作之一。另外三部分别是《人生的枷锁》(1915)《月亮与六便士》(1919)和《面纱》(1926)。其中,《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被称为毛姆人生三部曲。
这篇读后感分三部分组成,以前两部分为主,其他为补充。
《刀锋》秭佩译本一、人物的结局
看完第六章,我大约停了一周,才去读第七章,也就是最后一章。或许是想着用完全清醒和慎重的心情来结束这本书的阅读吧,毕竟这次读完我就要选择下一本了。但是,哪怕这是初读后紧接着的复读,小说的结局还是再次抓住了我的心,使我在一瞬间有点犹豫,真想再读一遍啊!
如果我再读一遍,书中的人物:那些死去的,那些年老的,那些曾对未来充满无限渴望的,是不是可以重获新生,重展青春活力,重新来过呢?
毛姆在全书结尾处说,这本书中的每个人都得到了他们的人生所求。仅凭这句话,作为读者的我还有什么难以释怀的?芸芸众生,有几人在人生迫近终点之时,敢于有底气地说,我求仁得仁,夫复何求?
如此说来,《刀锋》的结局堪称完美,因为每个人似乎都如愿以偿了:社交达人埃略特不仅一生出尽风头,临死前还手握名流盛宴的邀请柬; 女主伊莎贝尔夫宠子爱,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富足生活,她放弃莱雷不正为此吗?伊莎贝尔的丈夫格雷治好了头疼病,正在重组事业重振家业;一生漂泊的苏珊·鲁维埃得到了婚姻,有了生活归宿和依靠;命运多舛的索菲自生自灭,求死得死; 莱雷游历四方,终于寻得人生真谛和快乐。
是的,这种结局或许是最好的安排。只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实在不忍接受莱雷和索菲的生命归属。
毛姆浓墨重彩,在仅有七个章节的这部小说里,独辟一章来交代莱雷,并在字里行间透露着自己对莱雷的喜爱。这确实是一个读者(包括我)喜欢的人物。他有着与其年龄不相匹配的稳重、淡然和处事不惊的性格,是一位坚毅、智慧、饱经风霜和阅历的年轻人;而索菲是唯一让我倍受触动、为之扼腕哭泣、最想记下内心感受的女子。最终,莱雷从印度归来,散尽钱财,开始了大隐隐于市的超然生活;而莱雷唯一想与之结婚的索菲惨遭割喉,被抛尸水中,以这种悲惨的方式魂归尘土,求得了她的生命终结。
或许,稍稍让我宽慰的是苏珊,这位善于与男士们左右逢源、懂得为人处世之道的侠义有情的女子。毛姆对她也极其赞赏,所以最终安排她和她的女儿有了好的归宿。
都说毛姆歧视女性,其实我并不认同,至少在这本书里(还有《人生的枷锁》《面纱》《魔法师》等等)并非如此。毛姆刻画索菲和苏珊时,是用心良苦和充满善良厚道之心的。可以说,他对她们是友好、包容和充满喜爱的。
至于女主伊莎贝尔,我认为,在那些配角女性的衬托下,她已俨然成了平庸之辈,甚至逊色到她的女主光环已不再耀眼。
二、毛姆的现实与内心
在这本书里,我们仍然能看到毛姆真实的生活状态和他内心世界的渴望。比如,毛姆在书中说,“我自己是个尘世上的人,是俗气的;只能赞赏莱雷这样一个少见的人所放出的光辉。”是的,莱雷具有强大的精神力量,“他无意升官发财、无意功名,无意出头露面,他无声无息,一尘不染,而他会以自己闪耀光芒的思想,聚拢着周围彷徨的灵魂。”
看看这些文字,毛姆不吝笔墨来赞美莱雷,他甚至把莱雷推崇为整部书的价值所在。在本书第六章(倒数第二章)的开头,毛姆这样写到:我应该告诉读者,本章的主要内容是我和莱雷的一次谈话,因此,读者跳过不读,也不会觉得故事前后脱节。不过,我想补充一句,若不是这次谈话,大概我还不会认为本书有写的价值。
由此可看出,毛姆对莱雷不仅充满了好奇和喜爱,他是敬佩甚至仰慕莱雷的。那是毛姆的精神世界,是他渴望的另一种生活。只不过,他在现实生活中做不到像莱雷那样清心寡欲、节俭平淡地生活而已。毛姆的现实世界可以说声色犬马,风光无限,而其内心深处的某一个角落却是极其不安宁和饱尝痛苦的。
《刀锋》秭佩译本三、毛姆的写作源泉
毛姆小说的人物特点非常明显,鲜明生动,栩栩如生,人性弱点及劣根性被他无情且深刻地剖析和解读,仿佛就是身边活生生的某一些人,甚至是我们自己。
而事实正是如此。因为他的写作素材大多取于现实生活中的各色原型人物,他们就生活在他的周围,亲近到可以是他的亲身父母,陪他长大的叔叔婶婶,他至爱的男女情人们。他说过,他在塑造人物时,总是以现实生活中的某个人为原型的,只不过这些原型经过他高超的艺术夸张和巧妙的对话天赋处理后,或许已经面目全非。因而,每一个角色都会令读者回味无穷。
当然,毛姆的作品,情节曲折耐看,也和他的人生阅历有关。《刀锋》中的莱雷为寻找人生意义而周游世界,这正是毛姆自己的亲身游历过程。毛姆不仅去过印度、缅甸、马来西亚以及南太平洋的众多岛屿, 还去过俄国、南北美洲, 甚至中国、日本等等。这些都给他提供了创作源泉, 使得他的作品充满了浓郁的异域文化。
毛姆还有一个终身记笔记的好习惯,他善于观察,常常随手记录他人的对话。童年的不幸经历和口吃毛病使得他的性格敏感自闭,常常独守书房与书为伴。这位一生酷爱读书、将阅读作为随身携带的避难所的高产作家,从幼年时就特别擅长讲故事,表现出极大的语言天赋。
成功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是文学创作。狄更斯说:天才就是集苦功之大成;叔本华说:小说家只有到五十岁后才能创造出鸿篇巨制;而毛姆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告诉我们,作家必须写上四五十本很一般的作品为其一两本杰作打下根基。
再次佩服这位擅讲故事的巨匠高手。
建议大家去读毛姆的小说,细细体会他高超的语言才能和老道辛辣的笔触。后面我还会继续分享我读毛姆的感受。
毛姆人生三部曲:《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