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刀锋》这本书

2024-10-08  本文已影响0人  三十五画人

说来也巧。前几日,在一次和嘉的聊天中,她问我看过《刀锋》这本书没有。在我的知识储备里,印象中只有一本名叫《刀锋1937》的书籍还是电视剧,记不大清了,讲了抗战的故事。我询问是这本书吗?嘉说是毛姆写的。这又碰到了我的知识盲区。毛姆是谁?我问。就是写《月亮与六便士》的作者。她说。那我知道这本书,虽然我没有看过。我说。《刀锋》讲了一个为找寻真我而放弃未婚妻和优渥工作的一个名叫拉里的年轻人的故事。嘉说。或许你会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感到许多共鸣。她补充道。

看,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妙。我通过一本没有看过的书,知道了作者和他写的另外一本书,仿佛对这个作家已经很熟悉一样。接着,几天后,当我们晃荡在商场中,偶然在一家书店的打折区发现了这本名叫《刀锋》的书。一切都是如此的顺理成章,我觉得自己非得买下这本书不可了。于是,我以半价购入了陈列在书店里的盗版书。断定它为盗版书是因为这几年我通过网购的书几乎都是盗版书,这并非被动,而是主动的选择。我有意识地选购一些价钱低廉的盗版书籍。他们都有同样的特点,纸张薄如蝉翼,翻开一页,这一面的字迹和背面的字迹就会交相呼应,重叠在一起,影影绰绰,毫无质感可言。可实在是架不住它便宜。何况内容并不会打折扣,除了纸张薄点,一不留神就会撕烂,字里行间排版紧凑些,看起来有点费眼睛之外,盗版书是极佳的选择。

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书。小说读起来就是快,尽管我已经尽量让自己读得慢些了,甚至不跳过外国那些拗口的人名和地名,老老实实一个字一个字往过看。但和历史、哲学、文化这类书比起来,小说读起来不要太轻松。尽管我不知道这本书是否能被称为一本小说,只是作者这样定义它,它更像是自己的一本回忆录,如果一切如他本人所言,一五一十地记录了自己的回忆的话。

现在说回到作品本身来。我认为,一部好的作品应当具备三个条件:立体的、血肉丰满的人物角色了;引人入胜、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流畅的、叙事精彩的文笔。角色是灵魂,情节是核心,文笔是基础。三者相辅相成,才能成就一部好作品。

先说文笔。我读过的外国著作不多,很多都是半途而废,因为外国文学经过翻译总显得那么不伦不类,人名地名冗长复杂,缺少相应的经历和知识,无法构建画面来加深认识,读起来晦涩难懂。但这本书读起来还算轻松,长句子不少,但并不拗口,也许是翻译的功劳,整篇读起来一气贯通。描写细致是它的一个特点,许多场景,人物,景色文笔优美,这些在他的笔下统统鲜活了起来。比如,当拉里向作者讲述他悟道的那一刻的契机,他这样写当时的景象:“群山怀抱着深深的丛林,薄雾在枝头缭绕不去,在我脚下很远处是那深不可测的湖泊。阳光透过山峦间的缝隙从高空一泻而下,照在湖面上,整个湖泊发出金属一样闪亮的光芒。我为这壮丽的自然美景而沉醉,也从未领略过如此极致的狂喜。”没有细致入微的观察,是写不出这样鲜活生动的句子的。

再说情节。情节应该是本小说的弱项。因为如他所说,是记录的身边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的故事。无论财富多少,权利大小,地位高低,每个人的生活大部分时间都是重复枯燥的。比如艾略特,终身都在围绕着社交而活。只是这些重复,在岁月长时间的拉长后,就会出现一些重大节点带来的变化,这就有了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纵观本书,情节随着人物的生活而变化,虽然平淡但也仍有可读性,就像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一样,十年甚至几十年,回看那时的人们,不免唏嘘。

最后说人物。出现在书中的人物不算多,但时不时会让我搞混,长时间不出现就会忘记在他或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但这些人物都是那样的有血有肉,我甚至能够随着作者的描写,在脑海中勾勒出一个属于他的肖像,他们就在那里,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毫无违和感。诚如作者所说,在他的书中,每一个人物都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结局:艾略特在社交界声名显赫——他一生的财富因社交而来,最后也随社交而去,穿着他那身杜撰出的贵族的服饰,带着他的市侩、精明、圆滑、家庭感和慷慨一同长埋。伊莎贝尔带着巨大的钱财和良好的社会地位回归到了活跃且有文化氛围的社区——这是她所追求的生活,物质、体面、美丽,她得到了一个爱她的丈夫,一大笔来自舅舅的遗产,她过上了她理想的生活,一所大别墅,华丽的装修,可以散步的后花园,还有负责家务的厨子和仆人。格雷找到了朝九晚五、获利颇丰且稳定的工作——这是那个时代美国人的奋斗的缩影,他如愿娶到了自己爱的姑娘——伊莎贝尔,家境优渥,收入颇丰,虽然经历了破产,但在妻子所得的遗产的帮助下,趁着美国二战之后蓬勃发展的浪潮下,重新获得了体面的生活。苏珊·卢维耶得到了生活保障——一个从二十岁就开始靠不同男人养着的女人,更多的是画家,最后自己有模有样画起了画,并与保养他的商人结婚,在帮助下或许也能在艺术圈崭露头角。苏菲求得一死——这个拉里认为自己他遇到的唯一可结婚的可怜女人,从一个年轻时拥有纯真、可爱的灵魂,炽热、有抱负、慷慨大度,并拥有着崇高的理想,经历婚姻的变故后,堕落成为一个吸毒、酗酒、滥交的街头混混,也曾在遇到拉里时暗暗下过某种决心,但不管是天意还是人为,她无法拜托身体对自己的控制,最终被人割喉,抛尸河流。拉里则获得了幸福——作者无从得知他最后的生活,也许正如他自己所规划的那样,在美国当一个汽车修理工,然后成为一个出租车司机,平静、自制、无私、节欲,对受苦受难的人充满同情地活着。

要说这部小说里谁是主角,似乎作者在以拉里为重,但关于他的篇幅并不是最多的 。故事从他与艾略特的相识开始,到最后与苏珊的对话而结束。拉里的故事只是伴随着这些人的口述和他与拉里的对话让人们得知。拉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当一名飞行员,一位年轻的战友为了救他而牺牲,自此他对整个世界产生了怀疑,对善与恶,精神和肉体、世界的本质等等一切产生了好奇,从而踏上了寻找答案的旅途。他每年有一笔三千美元的固定收入,这笔收入不能帮助彼时她的未婚妻伊莎贝尔过上她想要的生活,但足以支撑他不用工作,去世界各地晃悠,寻找答案。最终,他在印度悟道,处理掉了所有的财产,真正成为一个自由人,按他应该活着的那样活着。

每个人对拉里的评价都不尽相同,艾略特从开始的想以前辈的方式带他走向上流社会的帮助到后来的鄙夷,认为他是一个烂泥扶不上墙的年轻人。伊莎贝尔爱他,但因为理想与追求不同而分道扬镳,甚至以自己的方式阻止他与苏菲的结合来表现对他的出于自身理解的爱与保护,直到她听说拉里丢弃钱财,选择了不同的生活方式时,她明白,她彻底失去他了。苏珊与拉里在某个地方过了一年半载平静悠闲的度假时光,对于她这样一个活得及其明白的人说,她差点彻底爱上了他。这是于苏珊对拉里的最高评价了吧。

书名《刀锋》取自《羯陀奥义书》。刀锋之利,越之不易。故智者云:救赎之路充满艰辛。正如拉里的一生,他总是显得格格不入,在美国走向繁荣的大好时代,当身边所有人都在追逐着稳定、优渥的生活和崇高的社会地位的时候,他选择了终其一生去寻找一个没有答案的答案,并试图用自己的方式,在水中投入一颗石头产生微弱的涟漪,注定是孤独和肃杀的。

但是,第一道涟漪就会产生第二道涟漪。拉里自己的写的书或许早已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但通过毛姆的撰写,他以另外一种方式投下了这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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